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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六月的第一天。

静默以待花开时

在最炎热的夏天要临的六月里,离别的情绪就像液体,在班级里流动起来。我穿上棉质校服,头上是年久失修的的吊顶电风扇,我偶尔在上课走神的时候,会担心它掉下来砸到我怎么办,它发出巨大的声响,却只产生微小的风力。

数学老师装着的白衬衫,也常常因为上课来回的走动,再加上炎热的天气,整个衬衫后背都被汗湿了,他总是用袖子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就连袖子也变成透明色。他总是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讲题目,我们不懂,他就再讲,似乎永远不会疲惫一样。

就算是以前面前的这个老头,有多烦燥,多爱唠叨,我知道听他一节课就是少一节课,因为离别的到来,我看他都变得亲切可爱。

因为一直以来我在班上都不算合群,担心着自己收不到几张同学录,可是我发现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我几乎收到了所有人的同学录,包括谌瑞,花花绿绿,什么颜色什么风格都有。

同学录后面是一大片的空白格留言,我在每个人的留言栏里都写了一句话,生如夏花。不同的是有些人的只是简单数语的祝福,有些人写了整整一页的留言。

夏天的开的花很少,但是它们生命力持久且永恒,往往有着悠远的花香。我最喜欢的是白色的栀子花,他们开在校园的花坛里,无论刮风还是下雨,还是烈日炎炎,他们从花苞时就散发芬芳,开败了也挂在枝头。白色是栀子花纯洁的象征,更是我对生活的热爱。

当冬天再寒冷,挺到夏天,你一定会闻到夏花和阳光的味道。我这一次我和所有人一样也准备了同学录。

最近爸爸也开始会给我早餐钱了,他因为天气逐渐暖和开始坚持晨跑,他也终于尝到在晚饭时留下的剩饭剩菜,在第二个清晨的怪异的味道。

虽然真的给的不多,才3块钱,甚至在早餐小摊子上连一碗拌粉都买不起,我还是把早餐钱省下,买了一个铁质的薄荷绿散装同学录,我给班上的每一个人发了,不管是喜欢的人,还是讨厌的人,当我打开这个盒子,我一定会再次想起他们的面庞。

谌瑞的同学录,我认真的一笔一划的认真填写,里面有一栏是:初中你最遗憾的事情。

我认真的饱含情感的写上,失去了你这个朋友。我想,至少在最后的日子说出一些真心话。也许我们之间的友谊不能有什么转机,但是最起码的是,我日后想起再不会有什么遗憾,而觉得错失了什么。

喜欢曾意也好,还是包容朋友这一条路上我什么也没有坚持到底。但是在这时光累计的日子里,喜欢和暗恋的情绪种下的种子,被美好的感情累积满细细浇灌着心灵,最后变成我心里一朵茁壮成长的蒲公英,一阵大风吹来,只要有泥土和水汽的地方都能生根发芽。

唯独这份友谊,是我的遗憾。自上次谌瑞在班级的同学面前公布了她和谭臻的恋爱之后,她本以为会收到所有人羡慕的目光。可是和她预想的不一样的是,没有人羡慕她骄傲的感情,只有疏远和讥讽,她和众人累计久了的矛盾,在最后一个支持者尹一航的离去,就体现在她故意不来午休的桌子再没有人给她搬了。

她就像是以前的我,一个人走路,一个人上学,她依旧耀眼,可是徒有美丽的外表,没有细腻的内心,终将被人抛弃。在体育课上,一个人组队的她,就算是老师强制的安排队友给谌瑞,那个女生嫌弃和抗拒的表情直接不加掩饰的表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但是没有人会同情谌瑞,树倒树倒猢狲散一般,只留下满地的枯枝落叶。

我因为融不进本班集的圈子,但是还是礼貌的和同学保持着点头之交,我和别的班集的一个瘦小的阳光的女孩成为了朋友。

在一次偶然的,我在书店闲逛的时候,我和她看上了货架上的同一本书,但是只有一本了。她亲切夸我眼光好,她是看了杂志的推荐特地来买的,喜欢的人很少,书籍的类型更是少众,在大家都看言情小说的时候,我喜欢儿童文学里的悬疑类书,还是一个作家的未完结连载。

她拉着根本不认识的我,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想浪费。她不停的和我介绍这个作家是如何的厉害,少年成名,才气逼人,第一本小说就彰显了他的才华。

她穿着和我一样的中学校服,因为她个子比较娇小。我开始以为她是比我小学年的,但是总是在同样的地点相遇,喜欢的书也差不多,我后之后觉的问起她的年级告诉我,她也初三了,甚至她还和钟羽同在重点班的学生。她的名字叫卢云,生在6月,是六月的第一日出生。

奇怪的是我成为一个独行侠,是因为内向的性格,而卢云成为被剩下的人,只是因为优秀。因为太过专注自己喜欢的事情,所以她不知道和别人怎么才能自然的搭上话。

在孤单的日子里,我遇见她,一定是上天听见我内心的呼唤,我一直等待着能够遇见一个真的真心的懂我的朋友,在最寒冷的冬天过去,春天来临的时候给我安排的人。

虽然我们不是一个班级,就算是在快要中考的日子里,她还是会横跨几个班级到班门口叫我的名字,我们总是在走廊聊天,什么都能聊,有时候说今天新学的物理,或者聊怎么算出一道数学题,她总是很耐心的陪我背单词。

在每一个中午放学的日子里等我一起回家,因为我们回家的方向不一样,下了晚自习之后,她甚至会骑自行车陪我溜回家,然后送我到小区门口。当时还是早春,带着湿乎乎的雾气,她一个人趁着夜色,努力的再蹬上一个长长的破,才能回家,从无抱怨。

我以前从来没有一个朋友那么重视我,她是第一个。因为有说不完的话,她总和我在分别的路口聊到很晚,我不忍心她一个人太晚回家,我也会骑车送她到家楼下,在自己回去。

如果有人伤害了你的心,生活不一定只有她。你只是没有遇见真正适合你的朋友。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你一定会遇见高山流水的知音。

说到最令我感到丢脸的就是这辆梅粉色的生锈的自行车,它甚至还印刷着某家店铺的喷漆广告。就算我耐心的修复了它,但是我不免还是会羡慕别人好看的车。

不论是前面带着篮筐的,车的笼头是弯曲的就像天鹅一样的脖颈,还是曾意帅气的公路自行车,以及卢云的越野自行车。

相处久了,卢云她能懂我的小心思,我看她车的眼神里,尽是向往,她善解人意主动的和我交换自行车。

“苏默,我太矮了,帅气的越野自行车骑起来很费劲,我们换着骑吧!”

我这辆破破小小的自行车她骑着很快,她骑着我的车甚至还要和我比拼速度。她在路上和我笑的喘不过气来,她不嫌弃着辆有着生锈的手把,和不灵敏的刹车的车。

“苏默,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的车,因为这些人里面,只有你有那么独特的车,在人群中我甚至不需要仔细的去找你,我一眼就能看见你,不一会我就能追上来。”

我能看出她是真心喜欢并且接纳我的一切的,她邀请我去她家做客,吃她奶奶做的茶泡饭。

我以前以为只有谌瑞特别,她不会怕我爸爸,但是卢云比她更勇敢,她非但不会怕,她敢在生气的爸爸面前维护我,她甚至吃的下我爸爸放了一堆盐巴做的青瓜炒火腿肠,还能笑着跟我说,很下饭以后再来玩。

我认识她以后,时间过的飞快。只觉得快乐原来是一件那么简单又如此容易的事情,我在回家的路上,经过检察院的那棵大树。我告诉卢云,我给她取名叫,蓝玲花,我总幻想着这里盛开着蓝色花朵。她一点也不觉得我傻,在风吹动叶子的时候,她说这是开花的声音。

在路上我遇见曾意,我不再因为他不知道我家在哪,而落寞了。也不会在周五的时候去天台看他的背影,我可以笑着很平淡的和他说话,就像未曾心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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