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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早开的花儿二

活着,如何?

在那所村上的小学校内,李小可算是班上受人关注的一类学生,不仅成绩名列前茅,而且对当时当地的孩子来说多才多艺,加上乐天的性子,因此不光老师们喜欢,与同学们相处也算其乐融融。而那个有着简单名字的小男孩儿,是李小可跟他又一起升入了同一个年级才开始关注到的。他有着大大的圆圆的眼睛,也有着像他的眼睛似的圆圆的脑袋,笑起来整个人就跟他当时的穿着一样,显得十分干净和质朴。像许多留守儿童一样,他的父母也在外地打工,他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不读书的日子里喜欢在村子里面瞎溜达。他喜欢哼唱那时候的流行歌曲,尤其是一位台湾名歌星的歌,诸如什么“我的口袋有三十三块,这样的夜没法打车回来……”什么“大同世界到底同不同……”常常不经意间从他的嘴巴里溜出来,又偷偷溜进李小可的耳朵里。

  李小可当时虽不知道这个有着众多脍炙人口的名歌星的名号,但知道他是位台湾人,而且双腿残疾。她当时有时候无意中听到那个小男孩儿哼唱的歌,会觉得“他还挺潮流!”尽管她自己当时并不太理解潮流的含义,但是骨子里那在外地读过书和生活过的虚假的虚荣心,让当时小小年纪的她多少有些看不上自己眼里所见到的农村的娃。她不知道对方当时是否对她也有什么朦朦胧胧的感觉,只知道自己在跟另外一个喜欢流着鼻涕的男孩子打闹的时候,无意间与他再次四目相对时,隐约能察觉出那目光之中似乎带有一丝异样的感觉。这感觉说不上来是醋意还是什么,只是令她当时的小小心胸产生出一些诧异,那是从未有过的一种感觉。再后来,李小可便离开了那所学校,先对方一步升去了中学,去到了距离他家几十公里的一所初中,而对对方的记忆也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流淌而搁置在了岸边。

从那往后,李小可又匆忙见过他两次,一次是读初一的时候,因为跟另外一个他村子上读一个年级的一个女孩儿当时关系还不错,于是在休息日的时候便随对方一同回到了他所在的小村庄。那天刚好夜里有老人去世,然后她们便一起去凑了热闹。至今乡下还保留着许多年都未曾更改过的习俗,若是有人故去,但凡多少有些钱财的人家,总会花钱请上几支乐队敲锣打鼓蹦跳弹唱热闹一番。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还有唱戏的。当然,也有些没钱的人家趁着入夜偷偷将人抬出去掩埋了的,这些都是李小可因幼年在农村待了几年的光景而亲眼所见到过的。多年以后的她不能明白的一点是,经书上明明讲说,逝者往生之时并不期待听到有人哀嚎啼哭,否则魂魄不得安心,也不得任何人触碰,否则魂魄便会万分疼痛,更不得杀鸡杀鸭大吃大喝,否则便会增添罪孽。但是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到这一点,并且反其道而行甚至更甚。人们在逝者生前不尽忠执守恪尽孝道,反而临了再去大肆抒发个人感情,究竟意义何在?那些白花花的银子怕是只为了撑个排场罢了,她每每想到这里心中便不免有些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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