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什么状况,樱笑学园的两大极品帅哥居然抢着让琳琅做他们的舞伴,说出去是多么骄傲引人嫉妒的事。但事实,一个张口闭口骂琳琅比猪还笨,只会拿蹦极威胁她的臭小子,另一个根本就是走火入魔的演技狂。
为什么,为什么她琳琅身边尽出这样的人。
"你们两个混蛋自己练吧。”
丢下一句话,琳琅头也不回地跑掉,将一切关在门后。
————好歹我老爸也是公司老板————
走出樱笑学园时太阳已经下山,连最后的光亮都不复存在,只剩下冰冷的月光。东京这座不夜城的天空是连星星也看不到的,只有繁华背后寂寞的霓虹灯,闪耀得让人浮躁。
天灰蒙蒙的,也许很快会下雨,但为了不在学校让那些花痴嘲笑,琳琅决定光脚跑去街上买双鞋。
看什么,没见过美女光脚逛鞋店嘛!大惊小怪,哼~~从鼻子发出单音节,琳琅一眼就在架子上看中了一双白底金边的板鞋,就是它了!
可是琳琅的手才碰到鞋边,有一双手比她更快地拿走了它。小太妹打扮的女孩染成金色的长发扎成夸张的十几条小麻花,烟熏妆虽然精致却实在让不喜欢化妆的琳琅汗颜,耳朵上两只巨无霸圆环,红色外套搭着黑色露脐小吊带,流氓味十足的牛仔热裤,配上时下日本女高中生最喜欢的高跟鞋。
这大冬天的,不冷嘛,咽了咽口水,这打扮实在让琳琅想避而远之,尤其是那足以熏死人的香水味。
"老板,这双鞋我要了!"她将鞋子丢给店员,双手抱胸站在几个女生中央,气场十足。
算了,她忍!
"小姐,请问这双鞋还有36码的吗?"
"有。"
"麻烦帮我……"拿一双。
未完的话被打断,琳琅看着小太妹染了黑色指甲油的食指戳到她眼前,趾高气昂地阻止∶"不准拿!你这样的恐龙妹也配跟本小姐穿一样的鞋子!"
我x! 本小姐忍你你以为我好欺负了!
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大钞拍在架子上,"这双鞋子是我先看中的,如果我不让给你,你这辈子也别想得到!"琳琅快速从呆愣的店员手中夺过鞋子,气氛地瞪了小太妹一眼,头也不回地走掉。
其实想也知道,一定又是北辰的亲卫队,不然无缘无故怎么会来找琳琅麻烦。
可是一出店门就被一群小混混围住的琳琅才发现事情大了,似乎比想象中棘手得多。阿门,我不会被围殴一顿后抛尸于垃圾站吧?
"各位大哥大姐,大家都是文明人,动手动脚就不好了嘛……"
听着拳头咯咯的声响,琳琅忙陪笑脸,虽然她身上肉多,但不代表想当沙包减肥。
"你敢抢老子妹妹看上的人,不想活了。"
果然,男人根本就是祸水!
如果老天开眼,请赐我一个帅哥英雄来救美吧!
事实证明,老天即使开眼了有时也会出错,的确有人出现来救琳琅,但不是英雄而是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