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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试(下)

中洲记

“我的袖剑短小,连你的身都近不了。”夏侯熙倚坐在擂台边上笑,“这种没有胜算的仗啊,我才不打!”

  “你!”施陌此时真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施兄,你别急啊!”夏侯熙笑着说道,“我不打又不是要耗着你,我认输不行吗?”

  “打都不打就认输,你这算什么?”施陌收了红缨长枪道,“胜之不武的事情荷声不做,现下没有兵器,你我徒手相搏,这样总可以打了吧?”

  “不打不打!”夏侯熙笑着跳下会武台,“我都下了擂台了!你已经赢了,我也已经输了。你们继续玩吧!”

  “你!”施陌修为不低,在渊方大陆也算是排得上号的新一代高手,他赢过无数次,但唯独这一次赢得最是憋屈,真是比输了还要让他心里发堵!

  “既然夏侯屿主输了,那让我平南半岛赢回来好了!”穿着时下最新的丹青套装,碧玉冠、宝石腰带、暖玉腰佩,丝绸里衣、乌皂靴子,还拿着中洲最豪气的宝剑翡翠生烟,司徒觅成功的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坐在裁判席的秋杨皱纹都笑出来了,刘靡初悄悄感叹:“家里有矿就是不一样啊!连剑柄都镶着猫眼石。豪气!”

  “司徒岛主,请!”施陌早就听说平南半岛新一任岛主司徒秋绪修为高强,两人年纪又不相上下,他早想领教领教了!

  “好说!”司徒觅拔出翡翠生烟,水雾霎时弥散在会武台上。

  “传说翡翠生烟是上等的水系法器,自己涵养灵力,所到之处雾气弥漫。”施陌激动道,“果真是好宝贝!”

  “好不好的,打过才知道!看招!”司徒觅的剑不算轻,但他的剑法不似一般的快剑,也不似一般的缓招。进退间动静得宜、出入里刚柔并济。

  相比较之下,施陌的红缨枪法招式相对单一,而司徒觅显然早有准备,对他的招式非常熟悉,每一招都是压制他的枪法的。

  施陌没有想到这个司徒觅如此厉害,光靠红缨长枪恐怕很难取胜了!从来水火不相容,既然他用水系法器,那自己就用火系相克!

  心念一动,红缨长枪的枪头变成火焰,再与翡翠生烟相击时烟雾因为急剧升高的气温快速汽化,晚风一吹便散了!

  “倒是有两下子!”司徒觅笑了笑,将嵌满宝石的剑鞘套住翡翠生烟,立时水雾全收,有宝石剑鞘护着的翡翠生烟更加坚不可摧。

  红缨长枪被震出去,勉强握着枪柄的施陌手都被震麻了!真想不到这个司徒觅修为如此深厚,再打下去自己也占不到便宜。

  可是就要这样认输吗?施陌不甘心,既然翡翠生烟刚强无比,那他就像云笙那样以柔克刚。施陌将红缨长枪朝肘后抽,待他再握住枪尖时,红缨长枪就已经变成了一条长长的鞭子。

  长鞭缠住翡翠生烟,司徒觅已经不占上风了。

  “看来府主很喜欢本岛主的宝石剑鞘嘛!”司徒觅握着剑柄并不见丝毫紧张,他笑着道,“喜欢送你便是!”

  重新将翡翠生烟抽离宝石剑鞘,司徒觅一个半空翻转就立在了施陌的身后:“承认了!施府主!”

  “第六局,平南半岛司徒秋绪胜!”

  作为唯一没有上场的初试第一名,尹姣与司徒觅的决战将会在明天早上举行。

  今天傍晚的比试一场比一场精彩,高手过招,招招致命!实在是精彩,大家看够热闹,打也打了,胜负已定,多数人都算是松了一口气了!

  但施陌不在这多数人的行列里面,按照等级,西府仅次于中洲四大家族。可他却被级别最低的平北屿和平南半岛先后羞辱,既赖不过也打不过。这对于跟表兄龙笛一样骄傲的施荷声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诶,傲天,傲天,你先别急着走啊!”刘靡初拉住龙笛,“没看见你表弟心情不好啊!你去安慰安慰他!”

  “胜败乃兵家常事,胜不骄败不馁才是该有的心态。”龙笛负着手慢悠悠地往前走,“我要如何安慰?”

  “就鼓励鼓励他嘛!”刘靡初垫着脚勉强靠到龙笛身上,“告诉他夏侯熙认输只是自知之明,的确是打不过他的。司徒觅赢了他是不假,但输赢都是常事。你就跟他说你一如既往地相信他,让他不要灰心丧气的!”

  “哦!”龙笛走上前去叫住施陌,“荷声!”

  “家主!”施陌恹恹的,显然情绪不高。

  “那个——”龙笛头一次鼓励别人,看着施陌身后的刘靡初一脸期许的样子,龙笛硬着头皮十分僵硬地说道,“若真要打,夏侯熙也不是你的对手。赢得理所应当!司徒觅的修为比你的更胜一筹,但你输的只是技巧,好好磨炼自己的技艺就会赢的!”

  “家主?”施陌有些惊疑,这还是他记忆中那个高高在上的天才表兄吗?

  “云二小姐的玉笙碎了,我记得你府里恰好有一块香檀木雕的木笙。”龙笛道,“没什么事儿就早点回去吧!”

  “是!”施陌的脸色和缓了许多。

  龙笛在原地等刘靡初赶上来,没想到他却跟元水风聊上了。

  “龙家主,我们约了去好玩的地方,一起啊!”元水风口中好玩的地方除了那风月场所还能有什么其他地方!

  “方才,荷声与我说要去家中取香檀木笙——”

  “我还有事儿,咱们以后再约啊!”

  龙笛话都没说完元水风就跑得没影了!

  “真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够阴的啊!傲天老弟!”刘靡初在龙笛手背上弹了一下,“学坏了哦!”

  “没有!”龙笛丝毫没有悔过之心,“有竞争才会有进步!”

  “难怪以前你和应晨总爱找我约架!”刘靡初颇为得意的跃到他面前,“原来我独孤不仅自己当了第一,还顺手促进了第一和第二的进步啊!”

  “慎言!”龙笛抬手捂住他的唇,刘靡初习惯性的抿嘴,却抿到龙笛的掌心上。

  气氛有片刻的尴尬,龙笛忙收回手:“咳!此处人多眼杂,你以后当慎言才是。”

  “知、知道了!”刘靡初转过身,若无其事道,“时辰已经不早了,我先去买馄饨了!再晚可就收摊了!你要吗?我给你也带点?”

  “我跟你去吧!”龙笛闷闷地说道,“热馄饨烫手!”

  “谁说要给你带热的了!”刘靡初抱着手道,“我肯定给你带凉了的!管你爱吃不爱吃呢,反正我带了。”

  “嗯!”龙笛在他身后偷笑,原来他还记得自己不爱吃凉的。

  西府学院离中洲还是有段距离的,尤其是离谭家和元家更远。旬假时刘靡初回去,云夫人给他做了好吃的带来。西府学院是不许夹带生火器具的,独孤衷从来都是一个好相处、人缘也极好的人。

  遇上龙笛这样没朋友的高冷同窗,他也是没皮没脸的往上凑,有什么好吃的都跟他分享!

  “师娘做的烧鸡,还有酒楼现买的烤鸭。”独孤衷笑道,“我用云方宝盒夹带的,一起吃啊!”

  “不吃。”龙笛说完继续打坐修炼。独孤衷将肉片好端到龙笛面前,“真不吃啊?很香的!你弟和元二我都没舍得分呢!”

  龙傲天本来是该断然拒绝的,但他的身体很诚实地咽了咽口水拆去了本来的面目:“不对,校舍没有匕首,你……”

  “要什么匕首啊!”独孤衷豪气地拿帕子擦了擦踏雪,“让灵器也尝尝肉味不挺好的吗?”

  “独孤衷!”龙思云当时都要气死了,“你居然拿佩剑切肉!你知不知道,佩剑——”

  “哎呀,我知道!”独孤衷揪起一片鸭肉塞嘴里,“佩剑是修士的身份象征!不可轻易污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毁坏,不可任意处置!应老头念叨了多少次了,我怎么可能记不住呢!”

  “哼!”龙笛恼道,“不可理喻!”

  “人都是不可理喻的。”独孤衷把肉拿过来,“吃不吃?”

  “不吃!”

  “不吃我吃!”独孤衷边吃边道,“这西府一天就两顿饭,有你饿的时候。”

  十多岁的少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西府学院的用餐制度本意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但西府学院的学子多是世家子弟,在家里娇生惯养,一天两顿饭哪里够吃,大家都想尽办法夹带私货。

  手持云方宝盒的独孤衷借此还做起来小生意,每次旬假回来,他便会去各个校舍推销自己夹带的火腿鸭肉,糕饼花生……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第一名的各种奖励跟这些灰色收入可是让他的小金库沉了许多。龙笛始终百思不得其解,谭家可是中洲四大家族之一,他难道很缺钱吗?

  后来偷偷跟踪独孤衷,龙笛才知道,原来他是拿这些钱去救济中洲街头的穷苦百姓。这渊方大陆是最富有最繁华的地方,也是贫富差距最悬殊的地方。

  像他这样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少之又少,这天下更多是家境普通甚至贫寒的人。

  早就听说独孤衷是谭家主从市井中带回来的关门弟子,世家子弟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时常是这样一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天才少年。

  同样是中洲云巅榜第一,提到龙思云人人赞不绝口,提到独孤子由就褒贬不一。以前龙笛对别人的夸赞还暗自欣喜,慢慢的他才真正明白:别人对你的褒贬都是出于类比自身而得到的。这种结论可以适当地听一听,但绝不具备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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