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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

中洲记

“是个不错的办法!”谭泽苍收起剑,驱动泽流镯罩住刘靡初,耀眼的金光之内,被圈着的人左看看右看看,没什么反应。

  “好了!现在可以证明他不是子由了!”龙笛抱着他的曲项琵琶从半空落下,抬手拨了一下琴弦,楼苒的肃秋就被震得退开好几寸。刘靡初赶紧跑到他身后躲着,这家伙真不愧是能跟他打成平手的人,强啊!

  “就是就是!”刘靡初在龙笛背后大言不惭,“小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平东岛散修刘靡初刘克终是也。什么由不由的我根本就不认识!”

  “那你如何会用血灵符?”

  “我都说了,这血灵符好几年前就传遍渊方大陆了!”刘靡初从龙笛身后冒出头来,“独孤衷是我偶像,我瞎练一下他自创的血灵符还用它来英雄救美,你们至于嫉妒成这样吗?有本事你们自己整一个出来,到时候我也学!”

  “你!”楼苒最见不得像独孤衷这样油嘴滑舌的小子,拿起肃秋就要教训他。龙笛又弹了一下琵琶给挡住了:“这少年不过十八九的年纪,孩子心性,不知者不罪!夫人何必跟他计较!”

  “那向来不多管闲事的龙家主又是在做什么呢?”谭泽苍黑着脸质问,“当初我们四家合力铲除魔君,你却在关键时刻反水。现在又护着这少年,你这是要与整个正道为敌吗?”

  “谭家主,这么大的帽子可不能乱扣!”龙笛说道,“我看这少年顺眼,非要护着他,不行吗?”

  “哈哈哈哈!”刘靡初在他身后偷笑,一如既往的狂拽酷炫,果然是龙思云!

  “那好,今日我就卖你这个面子。”谭泽苍收了泽流镯,“但你最好永远不要让他离开你的视线范围,不然,我非杀他不可!”

  “不劳谭家主费心!”龙笛将人带走,“应夫人,告辞了!”

  出了柳府,刘靡初可算是松了一口气:“今晚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去哪儿?”

  “什么?”

  “我问你去哪儿?”龙笛又问了一遍,刘靡初想了想,道,“要不去投尸崖?这大晚上的,哪里恶灵很多,敢去吗?”

  没有人回答他,等他扭头一看龙笛早已经走了。刘靡初轻笑:“还真是个行动派!”为了安全着想,这段时间还是跟着他吧!

  投尸崖畔海风呼啸,远远就能看到崖底的荧光,不是萤火虫的小灯笼,是无数白骨化的磷粉。

  “这里风景不错吧?”刘靡初在石头上坐下,这里没有灯光,漫天都是繁星。

  “很漂亮!”龙笛坐在崖边,仍旧搭着二郎腿,“很适合弹琵琶!”

  铮铮的乐音回荡在潮声当中,刘靡初躺在石头上,慢慢地睡了过去。这一次,他睡得很安稳,没有光怪陆离的梦,也没有争斗、血腥和恶灵缠身。

  谭泽苍就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切,这个少年,真的跟师兄没有关系吗?可为什么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那么像独孤衷呢?

  等到刘靡初再醒来的时候,又闻到了熟悉的云东香。

  “醒了?”龙笛这一次居然把他的曲项琵琶收起来了!真是骇人听闻!他莫不是又跟谁约架了?可现在整个渊方大陆没人是他的对手了吧!

  “我这是在哪儿?”

  “花庐。”

  “花、花庐?”刘靡初从榻上跳起来,“你带我离开平东岛不需要经过我同意的吗?”

  “不需要!”

  “龙思云,你不要欺人太甚了!”刘靡初像个泼妇似的叉腰赤脚踩在地上,“你凭什么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啊?”

  “凭我现在是唯一能保护你的人。”

  “那我也不要来花庐!这里跟我的风格一点都不搭嘛!”刘靡初就势箕踞在地上,作势要大肆号哭惹恼他,好让他把自己丢出花庐。

  “听闻你昨日饿了一天,正好可以吃块绿豆糕填填肚子。”龙笛直接捡了块绿豆糕塞进他嘴里,淡淡地说道,“辰时用膳过时不候!花庐的规矩你应该清楚。抓紧时间收拾吧!”

  “龙思云,我跟你没完!”把绿豆糕几口吃了,刘靡初认命地把纹饰精美的龙家常服换了,然后抓紧一切时间赶去膳堂。

  “用膳时间已经结束,你来迟了!”

  骚包的红衣还有精致的狐狸眼,刘靡初没有想到有生之年他居然还能见到龙遇。

  “怎么,饿傻了?”龙遇一撩衣袍在走廊上坐下,“你就是我哥带回来的那个野小子吧!”

  “呃,对!”刘靡初连忙行礼道,“刘靡初见过二公子。”

  “我还以为你是个有趣的家伙呢!唉!果然不能对我哥期望过高啊!”龙遇玩着手中的烈焰红鞭,摇摇头道,“算了算了,我还是去找应晚那个野丫头玩吧!”

  “……”刘靡初在心里腹诽:你打得过人家吗?一个花架子,拿着烈焰红鞭那等宝贝居然只能在关键时刻靠它逃跑!要是换了他独孤子由……

  算了,这个假设不成立也不能成立。

  “唉!也不知道柳恋恋会不会被刘志那胖老鼠欺负?”

  “你就这般关心她?”龙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身后,手里还拎着个精致的红漆食盒。

  刘靡初眼尖得很,夺过食盒取出鲜花饼边吃边道:“那当然了!她好歹算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不管谁也不能不管她啊。而且她长得确实挺好看的嘛!”

  “她有我好看?”

  “?”刘靡初脑子一时反应不过来了,龙笛哼一声高傲地离开。刘靡初忽然想起来,中洲四大世家里面,龙家好文,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优美的诗词。十分的讲究生活品味,吃穿住行样样都要做得低调而又高雅,委实是豪气。

  龙笛不过十六岁就成了新一任家主。跟不学无术的弟弟相比,他完全是完美的典范。天赋过人、长相俊美,修为比起独孤衷这个变态来都毫不逊色,可见委实也很变态。

  不过这家伙实在是太追求完美了,所以他那张本来就很完美的脸不仅傲视了世间绝大多数男儿,还真是闭了月羞了花、沉了鱼落了雁了!

  所以独孤衷以前就戏称他为龙傲天——傲视群雄,天命不凡。

  有鲜花饼充饥,刘靡初在这花庐晃荡。每走一步都是回忆,一步一步,他从未觉得原来人往前走一步是如此的艰难沉重。

  二十年前,他还是中洲街头的小贼。他无名无姓,也不知父母是何人,只知道跟一群市井无赖混。那群人教他坑蒙拐骗,察言观色,总之就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谭有涯是一个随身带支大毛笔的儒生打扮,那日他正要进茶楼喝茶。小独孤衷看到他鼓鼓囊囊的钱袋子,起了歹心。料想他一个柔弱书生百无一用,他叫了几个混混一起商量过后,就一直在门口守着。

  等谭有涯出来,他故意撞了上去。原想趁机掉包钱袋,却不知这钱袋用了什么奇怪的系法,根本拉不动。

  “小家伙,你这是打算做什么呀?”谭有涯蹲下来摸摸他的头。到现在独孤衷还记得,他的大手宽厚温暖,但除小指外其他指头的指腹都有薄茧。

  眼前这个年轻叔叔的笑容实在是太温暖了,小独孤衷竟然闪过放弃骗他钱财的想法。但也只是片刻的想法,常年生活在街头,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清楚!

  将谭有涯带去荒僻的小巷,几个小混混一起把两人堵住了:“识相的赶紧给老子把钱交出来!”带头的小混混扛着手臂粗的木棍子,小独孤衷暗暗有些得意的看着他的杰作。

  “孩子,别怕!有叔叔在,没有人可以伤害你。”谭有涯将他护在怀里,小独孤衷心想:这书生真是多事。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还想救他!可笑!

  然而事情并不如他预期的可笑结果发展。堂堂的中洲谭家的家主怎么会害怕区区几个市井无赖。他背着双手就把几人教训了一顿,没错,是真的教训了一顿!

  “你们小小年纪的,应该要乖乖听父母的教诲才是。即便没有父母,也不能自暴自弃啊!你们还这么小,未来的人生还有很多可能,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最简单粗暴又没有挑战的这一种呢!

  做好人和做坏人并不一定是善恶的问题,但这是体现你自己的过程。做好人不是为了让别人觉得你好,也不是用道德捆束自己。只是在你可以当一个简单粗暴的坏人的同时,你选择了更难的好人……”

  连小独孤衷都听睡着了他还在叨叨,那一刻大家的心里都是崩溃的!打不过也说不过,还跑不了。

  最后谭有涯终于讲到了重点问题:“这样吧!我看你们几个行动敏捷,想来悟性也不错。要不你们跟我回家,给我当徒弟吧?虽不敢说能让你们大富大贵,但吃饱喝足是没问题的!”

  “不了不了!”那群人果断拒绝,要是一直被这样的师傅念叨,还不如忍饥挨饿呢!至少活得自在啊!

  眼见着人都走了,就剩刚睡醒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小独孤衷。谭有涯又露出他阳光般温暖和煦的笑:“小家伙,你肯定不会和他们一样的对不对?”

  “?”小独孤衷刚睡醒,真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跑了。

  “好孩子,那以后我就是你的师父了!知道什么是师父吗?”谭有涯保持着他那独一无二的笑开始给这个小徒弟的人生第一课,“所谓师父呢,就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你放心,师父我发过誓的,一生只收一个徒弟!你不用担心同门相杀这种狗血问题。”

  可是成为他的徒弟本身就很狗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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