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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启程

摸金秘术

  此时,我们的队伍里五个人已经有四个受伤了,唯一一个没有受伤的还是个女人,此刻我的伤口已经被肖思妍包扎好了,我感觉我浑身无力,脑袋昏昏沉沉的,眼皮沉重,最终,我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当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天空已经完全晴朗,耳边时不时响起河水流淌的声音,还有人说话的声音,是从我左边传过来的。

  此刻我没有之前那么虚弱了,脑袋也没有之前那么疼了,我坐起身扭头看向左边,我发现狗蛋他们正在忙忙碌碌的干着什么,仔细一看,他们像是在扎木筏。就连受伤不轻的林枫都在帮忙,一点也看不出他是受过伤的样子。

  “咳咳。”我没忍住不小心咳嗽了两声,他们几个相继朝这边望了过来,见我醒来,脸上都带着笑意,狗蛋立刻跑了过来,摸着我的额头,说道:“老陈,你终于醒了,你都睡一天了,怎么样,要不要吃点东西?”

  说着他去旁边的背包里拿出一包压缩饼干递给我,我接过饼干毫不犹豫的吃了起来,没一会儿就吃完了,我不停的打嗝,狗蛋立刻又拿出一瓶水给我,我咕噜噜灌了几口水这才感觉好点儿。

  “老陈,感觉好点儿没有?”狗蛋一脸关切的询问。

  我点点头,看了看周围,问道:“我真的睡了一天吗?”

  “对呀,你从昨天下午睡到现在,现在都已经三点多了。”

  我眨了眨眼,没想到我一下子昏睡这么长时间,看来这次真的受伤不轻,吃过东西我感觉身体又好了不少,就是伤口隐隐有些疼痛。

  “小蛋,你是不是又故意偷懒?”肖思妍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狗蛋一脸尴尬,赶紧跑了过去,边跑边说:“我没有偷懒,老陈醒了,我要照顾他吃喝,还有,不要叫我小蛋,叫我大蛋,不是不是,叫我狗蛋。”

  我一阵苦笑,心说这小子原来是在故意偷懒,看样子已经不是偷懒一回两回了。

  我站起身活动活动身体感觉好了点,然后朝着他们那边去准备帮忙。我刚一过来,肖思妍就问道:“陈恒,你怎么样了?你去休息吧,我们几个很快就弄好了。”

  我伸展胳膊,虽然还是很疼,却忍着说:“没事,我差不多已经好了。”

  肖思妍见劝不动我也不在劝了,当下,我也跟着忙活起来,我们几人说说笑笑忙活起来,时间缓缓流逝,等我们扎完木筏天都已经黑了。

  “哎呀,终于完工了。”肖思妍伸着懒腰说着。

  我们几个全部累的满头大汗,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肖思妍又煮了满满一锅蘑菇汤,几人吃过之后便各自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五人相继起来,称着木筏过了河,过河之后迅速背上背包继续向前走。

  眼看离五龙山越来越近,走了好几个小时众人觉得疲惫不堪,当即决定停下休息。这时候天空又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一行五人吃饱喝足,体力恢复大半,当即背上背包重新赶路。一路上,雨水时而大时而小,又时而停止。走了没多久,肖思妍眼尖,眯着眼睛看着前方,道:“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像是民房。”

  我说:“太好了,咱们过去看看。”

  张文说:“万一又是个尸村怎么办?”

  我瞪了一眼张文,我最讨厌别人给我找忌讳,便说:“乌鸦嘴,哪有那么多尸村。”

  肖思妍视力比较好,我顺着她望的方向看去,什么也看不见清,雨水使得视野变得一片朦胧,我看不清就别提狗蛋那近视眼了,他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说道:“哪......哪呢?民房在哪? 我怎么看不到?”

  肖思妍眯着眼睛说:“你们视力不行,我视力一直保护的很好,那离我们比较远,我也看不真切,咱们走近一些。”

  当即,肖思妍在前面带路,我们跟着她前行,走了一段之后,果然看到视线的尽头突兀的耸立的一个东西,由于我,阴暗的雨幕中视线朦胧无法判断究竟是什么东西。

  再走近一点,众人才看清前方真的是两间破旧的民房,众人走了过去,两间破旧的民房里没有人,虽说民房很破,但是避雨是个好地方,当即,我们选了一间民房进去避雨,民房后面不远处就是五龙山脚下。

  众人在民房里住了一夜,第二天雨已经停了,日头照常升起,众人背上背包继续赶路。

  很快我们就到了五龙山脚下,正前方是一条山路青山耸立,山后就是盘山公路,山前则是万千绝壁。

  众人随便吃了点东西,背上背包顺山路而上。

  此时的情况,比起我们当时困难鬼村可谓是天差地别,虽说越往前越偏远,但待遇已经好很多了。沿途风景优美,狗蛋就跟来旅游似的,走了两个多小时,众人在路边歇脚,狗蛋掏出手机说道:“我们来拍一张纪念照吧。”

  太阳炽热,我抹了抹脸上的汗,被他气乐了,说道:“你他妈还真当自己是来旅游的,什么纪念照,是在记录犯罪过程吧。”

  狗蛋讪讪的摸了摸鼻子,收起手机,无聊的活动活动腿脚。

  当天下午,日落西山时,我们到达了一个峡谷口,居高而望,两岸都是青山,,中间的峡谷一道,如同盘庚的青蛇,在崇山间穿梭,也不知尽头在哪里。

  我们来的仓促,也没有准备帐篷一类的过夜工具,趁着天还没黑,我们进入峡谷口,在外围升起篝火过夜。

  天色还没全黑,狗蛋脱了鞋,脚上全是水泡,他指着脚说道:“兄弟,看到没有,我这么辛苦可全都是为了你呀。”

  我点头,说:“然后呢?”

  狗蛋道:“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一下?”

  我早料到他会来这一出,不由有些好笑,说道:“行了,你们在这等我消息,我去去就来。”这小子是个吃货,只要有吃的,天大的事情都能忘到脑后。其实,我有时候后挺羡慕他这种性格的,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烦恼了。

  狗蛋向来嘴馋我做烧烤的手艺,现在摆明了是想让我去弄些吃的,正好众人可以借此机会尝尝我的手艺。

  我小时候在乡下农村,捉兔子打野鸡什么的都很在行,经常放假后就去山里待上小半天,打一些野味。

  此刻夕阳的余晖还没有散尽,倦鸟归巢,正是打野味的好时机。我让他们守着篝火,跟林枫要过之前河边搜到的手枪插在腰间,带了一把匕首就朝着左前方的林子里走去,准备打个野鸡或者兔子什么的打打牙祭。

  这时候,肖思妍的声音突然响起:“陈恒,你干什么去?”

  我顿住脚步,回过头说道:“我去弄点野味,咱们打打牙祭。”

  “我跟你一起去,你还受着伤呢。”

  我刚想说话,肖思妍一旁的狗蛋突然插嘴说:“没事,肖大美女,老陈打野味那可是高手,咱们就安心等着吧。”

  肖思妍犹豫片刻,还是觉得不放心,从背包里也拿了一个匕首就追了上了,说道:“我还是跟你一起吧。”

  我面带笑容的摇了摇头,其实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当即,我们二人一起朝林子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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