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喜欢究竟是何物?
喜欢是一种以达到自我安慰为目的的谎言,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的罪恶。
年轻貌美女子总是以喜欢为挡箭牌来名正言顺的得到某些东西。
即便遭中途失败了,也会以“不喜欢”为由来为自己开脱,成为某种值得回忆的“初恋”或者“思念”
打个比方,某个人说她喜欢上一个与你同一个学校且有女友的帅气阳光学长,当她不择手段也无法从他女友手上把学长夺过来时,她就会说“本来喜欢他,但是接触之后发现不合适”之类的话来自我安慰,或者开脱。
又比如,某个人说她喜欢上某个有年龄大她自己一倍甚至两倍且有家室的大款,她最后竞争成功,大款与正室离婚并娶了她,但是她真的是喜欢大款么?
不,她只是看上了他的钱,套图他的钱而已。
提问:如果因为要达到某个目的,或者自我安慰而称之为喜欢的话,那么交友失败也可以说成是不喜欢他们吧?
但是你们却都不会这么认为,你们只会认为这个人“不合群”“性格恶劣”之类的原因吧?因为你们都是自我主义的人。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就算是一种另类的欺骗,自我安慰吧?谎言开脱自我安慰都被都被如此的对待。
这是罪恶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拒绝喜欢这个词并厌烦这个词的人就是正义。
所以,我的结论是“说喜欢的人都去死吧。”或者“现充都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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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