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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梗(一)

长欢阁

应用悲伤,文中要出现“直到悲伤将我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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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不住的。

我想。

他们终会像落日流云,随着时间远去,而我只能站在原地,数着碎了一地的光年。

我还记得那个女人死时的模样,她的血染红了衣裳,扯着嘶哑的嗓子指着我,诅咒我。

她说:“你会失去一切。”

她说:“你会被时间永远留在原地。”

我忘记了她那张平日昳丽的面容,只记得她死前的扭曲。

我十五岁。

我被诅咒了。

我被时间抛弃了。

我失去了一切。

我不会像正常人那样生老病死,也无法体会作为人所有的喜怒哀乐。

我不知道我的尽头在哪里。

自杀。

我试过。

可时间抛弃了我,我身上只会留下伤口狰狞的模样,只会痛,连血也没有。

我行走在时间的边际,无数人走向我,然后路过我,我连他们人生中的过客都算不上。

我慢慢长大,甘愿平庸,也甘愿沉溺,我知道我所做的反抗都是徒劳,因为我争不过命运。

怎么解除诅咒?

我不知道。

那大概是一种作为被遗忘者无法达成的事吧。

比如交一个朋友,谈一场恋爱,让别人记住我。

朋友。

我从前有的。

那是一个同样被遗忘的男孩。

但他和我不同,他是一个正常人中的‘异类’。

他只是不善于社交,不善于表达,不善于融入人群。

而我是不能。

荒唐的是,我们成为了朋友——以‘同命相怜’为名义的朋友。

这样的关系结束在他成年工作,变得成熟,变得大胆,变得开放。

他和他的女友调笑着,他指着我说:

“我从高一跟他认识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一点也没变。”

“你看,他是个怪物。”

他的女友依偎在他怀里,我看见她的恐惧,她的想。

“长生不老术吗,我也想要”

她想要一副不会老的皮囊,但她从没想过那样的孤独。

我离开了。

不过三天,他们将我遗忘。

记忆随着时间付流。

我找了份工作,能够维持生计。

我住在流过血的房子里,没有惧怕,也没有仿徨。

我倒希望那个女人的魂找上我,可惜活了很久也没有见过什么魑魅魍魉的存在。

后来一个女孩走向了我。

她很漂亮,让我又想起了那个女人,我尝试把记忆中那张扭曲的脸给摆正,试图恢复原样。

连我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要拿那个女人和她做对比,也许是因为她和别人都不一样——是她主动走向我,而不是我去寻觅。

但当然,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背景,早已经注定了这是一场无始而终的爱恋。

我还试过成为像明星像企业家那样的公众人物,这样可以让人们记住我的脸我的名字,会有人找我的生平,呈现在公众面前,我并不害怕过去几十年的孤独被呈现在人们面前,我只希望被人记住,以任何方式。

然而,这样的计划依旧被扼杀在摇篮:

做明星,被人发现的记忆点不过几个小时就被人遗忘,混了几个节目最终失败告罄。

做企业家,从小小职员开始,我的贡献无人会记得;独立创业,也依旧无人青睐。

活了这么多年,学了这么多东西,到头来有没有用上,大概就是只充实了自己。

那些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名言在我身上并不适用。

我站在晚高峰人潮涌动的十字路口,看见人们的疲惫或是轻松,悲伤或是快意,愤怒或是平静。

而这些都与我无关。

我停在无尽的孤独之中,直到悲伤将我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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