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悸.

问世杂货铺

-深夜短打/ooc/第一人称受视角/同性合法

-主文轩/客串马&丁

-禁上升❗❗❗

00.

我喜欢光撒在他身上的感觉,像…他自己的光。

01.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高一开学那天。

因为学校没有提前发放校服的习惯,所以第一天的见面都是穿的自己衣服,估计大家都是有些同样的想法的,知道或许是这三年为数不多的一次穿自己衣服出现在学校的机会,所以女孩子们都故意把自己打扮地很漂亮,有的男孩子也是。

我可能是正好处于打扮和不打扮之间的一个状态,没有刻意去穿好看的衣服,但也确实在临出门的时候多照了两眼镜子。

一整个上午还算平淡,无非就是有课的老师们挨个寒暄,除了班主任外顶多十来分钟,女老师偏多实在记不大清脸,我想以后应该会好的,所以没太放心上。

在学校吃午饭好像总有一个不约而同的事情,明明在家能拖到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到了学校硬是十分钟搞定,剩下的时间爱学习的进教室自习,不爱学习的要么到处乱逛要么进小卖部“大杀四方”。

总之食堂里的人总是稀稀拉拉的就是了。

以前的我或许和他们一样,最多最多呆十分钟,但可能因为忙了一整天去记忆各科老师的相貌和新学校的作息规律了吧,今天中午在学校呆的时间竟然格外有些长,以至于第一次,见到他。

不知道是不是有事耽搁了,也可能是老师开学第一天就拖堂了,他们班下课有点晚,食堂的人都走了近一半了才来。

其实他们是可以直接选择不来食堂的,毕竟我们学校小卖部的零食是整个市区公认最物美价廉的,我之前选择考这边的高中也跟这一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后来的我想起这事儿还会暗暗庆幸,幸好我多留了几分钟,幸好他们没有选择去小卖部,幸好…让我遇见他了。

不是寻常偶像剧般的白衬衣,他那天除了鞋子外穿了一身黑色,头发像是蓄意设计过又好像只是随便梳了两下一样散在头上,鬓角处的发丝因为流汗汗变成一缕一缕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热还是其他的关系。

反正从他进门的那一刻,我的视线就停在他的身上,连身边人叫我都没有听到。

“轩儿…轩儿?宋亚轩!”

“呃…啊?咋,咋了?”

被丁程鑫推了一把才突然缓过神来,我从他眼睛里看到的自己满脸微红,不知道的还以为刚刚做了什么坏事一样。

“没事吧?喊你好多声了。”

他嗓门大,食堂人又少,我有些心虚地捂住丁程鑫喋喋不休的嘴偷偷往那个人的方向瞄去,确定没有被注意到以后才又悄悄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

16岁,一场还未开始的暗恋被藏进心底,只是一次巧合般的遇见而已,哪来的那么多一见钟情。

02.

高一的生活虽平淡如水,但也算不上枯燥无味,起码音体美微之类的课程一节都没少,食堂打饭的阿婆从没对我手抖过,以及…我也真真再没见他一面。

讲真,其实我也没有多想多想他,只是会在走廊停下匆忙的脚步偷偷听隔壁班的同学讨论他,再在夜深人静失眠无助的时候偶然想起那天惊鸿的身影而已。

听说他被一个很厉害的公司选去做练习生了,可惜我不是很了解这些,所以能写下的也只是粗浅的凤毛棱角,但我也确实为他高兴,没有别的,只是有些莫名的骄傲而已。

我很意外,高二重新分班以后我居然能和他分到一起,明明一个级部那么多人的明明如果按成绩分我也不配的,可事实就是这么玄乎,明明看上去那么不可能的事,好像一旦和他沾了边,就会变得水到渠成,一切都显得格外合理。

“你好,我叫刘耀文。”

低沉的声音振动着耳膜,我明显感觉到脸颊上的一股温热顺着下颚线一路蔓延上耳垂,支支吾吾地老半天回不上一句话。

我那时的模样一定很可笑吧,不然我怎么会有幸能听到他轻轻低笑的声音,酥麻的感觉深入骨髓,我像被雷劈了一样站在那里很久很久,连他什么时候的离开都不知道。

那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当然,是我的主观意识上。

他笑起来很好看,或许没有阳光灿烂,但一定比月光温柔。

03.

真正意义上的心动,或者说是明确自己的心意是在那次语文随堂测验的成绩发下来对答案改错整理的时候。

早在高一入学的时候学校就发了一个类似于古诗词大全的蓝皮小本本,语文老师总说那个东西很重要,要我们时常带着,没想到,听话的好像就我一个。

他高二那年在学校呆了很长的时间,听他身边的人讨论起好像是被公司雪藏了,没机会出道所以被送回家了。

听着那些好的坏的的言论,还有一两个背地里的冷嘲热讽,我莫名很心疼他,好几次都想上前替他反驳回去,但冷静下来仔细想想,我好像没有那个资格。

我只是和他说过一句话,单方面见过几次面而已,除了在一个班级里上课外毫无瓜葛,那我又凭什么替他招惹那些不必要的麻烦呢?

回到教室我就看到课代表在发上节课的语文试卷,同桌看见我这边低沉的气压也是强忍着激动的心情不敢说话,所以直到右边那个熟悉又好听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刚才同桌一直蛄蛹的原因。

“同学,有老师去年发的蓝皮本本吗?”

“我,你,他…有!”

“啊?”

他好像不太明白我的意思,不知道我到底再说谁有,温柔的声音再一次触动耳膜。

“可以说清楚一点吗?”

“他有!”

同桌显然比我反射弧短的多,还没经过我的同意就从桌洞里拿出那本书扔到刘耀文的怀里。

“你……”

“啧…知道你喜欢,不用客气。”

???喜欢什么?刘耀文吗?

我下意识地想抬手给他两巴掌,考虑到刘耀文就隔了一个过道和一个人位,最后也只是瞪了同桌一眼叹口气继续看试卷。

刘耀文成绩不错,除了作文和一两个阅读题外,只错了那一个没学过的课外诗词,需要在蓝皮本本上查找,所以速度很快,两三分钟就让同桌递了回来。

我正好也错了同样的题,下意识要低头去翻蓝皮本本的时候,一个明朗的男声突然砸进耳蜗,

“43页,第二个。”

抬手翻开那一页,我愣在了那里。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当时的心情,找到那个诗词的时候我抬头看向他的方向,那个场景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他背着夕阳的余光对我微笑,世界仿佛都静止了,那是我第一次相信偶像剧会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里,那一瞬间我好像突然就明白了紫霞的痴心,明白了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多的不撞南墙不回头,感觉到心脏被小鹿狠狠撞击的心动。

我好像,知道了美好的代名词。

他叫刘耀文,我记住了。

04.

我知道了自己的心意,可我却开始害怕,原本善于交际的我到了他的面前就像小鸡遇见了黄鼠狼,一动都不敢动。

偏偏他又是个沉稳的性子,不知道在谁嘴里听说我喜欢他以后更是刻意理我远了些,要说不开心,我肯定是不开心的,毕竟那也是自己十几年来第一次喜欢上的人。

可那又能有什么办法,人家这意思,摆明了是不喜欢我啊,容易被情绪左右的小双鱼郁闷了整整一个星期。

不出意料的,周末回家之前我被班主任拽进了办公室,老陈一副看亲儿子般的眼神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了老多,最后也只堪堪听进去几个字,大概意思就是“别早恋,没前途。”

好吧好吧,就当是为了他的未来。

那天我在睁着眼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夜,什么都没想,只是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一遍一遍地问自己,“第一次心动,真的不要了吗?”

结果显而易见。

不是以前网上总流行一句话么,

“前途和他,我选前途。”

“他的前途。”

我不是个爱拖延的性子,说放手就真的不打扰了,哪怕心里还会有悸动。

我想去找他,跟他说不用躲着我了,我不喜欢你了。

找了好多地方,最后在学校门口那个小卖部遇见了他…和他。

那是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看上去就很温柔,和刘耀文互看的眼神也是让我羡慕到红了眼的,我下意识转身想跑,就当做我从没出现过,可惜好像晚了。

“宋亚轩儿!”

他叫住我,和那个男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让后小跑着到我身边。

“你在找我吗?”

“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来找他的吗?好像是这样,可人家已经有恋人了,我再说这些话好像…更显得别有用心。

“嗯?”

他好像是故意的,非得逼我说出和所以然来才会罢休的模样,我咬了咬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想来还觉得可笑的想法竟然真的是我当下唯一的念头。

“你…刘耀文!我,宋亚轩,不喜欢你了,你以后别躲着我了……”

刚开始还毅然决然逐字逐句地说,生怕他听不懂,越到后面声音越小,最后甚至连自己都听不太清了。

因为紧张攥在身侧的拳头在一双温热的大手附在我的发顶的同时突然泄了劲,朦胧间,我好像听见头顶上传来一声低低的浅笑声。

“那我喜欢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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