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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往事篇:李七,七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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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线发生在2017年3月18日,许默然从地下实验室逃走之后)

标注:本篇大部分情节来自《小说绘》中的『心间月』

“父亲把汉塞尔和格莱特兄妹俩丢弃在了森林里,聪明的兄妹俩提前准备好一些小石头,沿路撒下,他们就沿着这些小石头在危险的黑森林里找到了回家的路。第二天,父亲突然又将他们带去了森林,这次两人没有时间准备石头,但哥哥将面包屑撒在路边,想顺着面包屑走回家,但是情况似乎和他们想的不一样....”

“那后来呢?”李默在被窝里露出小脑袋问我,“他们回到家了吗?”

我打了个哈欠合上《格林童话》:“睡觉吧,故事明天继续。”

.....

早晨闹铃把我震起来时,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我从一堆西装里挑出一件仅剩的白衬衣套上,一手拿着铁锅鸡蛋,一手打开烤吐司开关。

李默闻着香味起了床,他身上穿着淡蓝色条纹睡衣,黑的发亮的头发软软地趴在额头上。

“早,七爷。”他揉揉眼睛。

“叫帅哥。”

“早,帅哥。”

“早,帅哥。”我和他击了一下掌,这是我们的惯例问候,“李默,拿杯子把牛奶倒上。”我手忙脚乱地把温奶的小奶锅端下来,一不小心溅出来一些。

“啊!”李默惨叫着捂住手。

“烫到啦?”我连忙过去查看。

这小子突然对我做了一个鬼脸,露出粉色的舌头:“略略略,骗你的。”

等李默吃完早饭,天已经大亮。我看着他在他在校车上给了我个飞吻之后便赶紧去了公司。

我叫李七,26岁,在一间杂志社做着朝九晚五的编辑工作。

“大哥,今天是Cosplay主题啊。”同事见了我吹了声口哨。我低头,小猪佩奇的围裙还在腰上系着。

我听见几个大姐级别的同事对我指指点点:“还做饭呢,真是好男人。”

刚来公司的时候,从领导经理到卫生保洁,大姐们都热衷于给我说媒当红娘。我当即掏出手机屏保:“这是我儿子,8岁了,一直想要迪丽热巴那样的妈妈。”

一招制敌,从此耳根子清净了。

李默是我的儿子,上五年级,是个连跳了两级的小天才。

午休时间睡的正香,闹钟响了也没管。

突然李默的班主任打来了电话;“李先生,李默又逃课了。”

睡意一下子消散,我跟社长请了假,来到小学附近的一个路口。下午三点,路上没什么人,初春时分阳光柔软,风有些凉,吹落了一地的碎花。

在这个路口有一间名叫“路口”的咖啡店,我常带李默来这闲坐,他特爱吃这里的巧克力派,有时他独自来吃,甜甜地叫店长阿姨一声“姐姐”,能把她哄得合不拢嘴。

“姐姐,我要一个巧克力派和儿童红茶,记我爸爸账上,对了,再来一个甜甜圈。”他熟练地招呼一声。

这小子,花我钱从不手软。

“咳咳。”我在他后座咳嗽了一声。

李默回头看到我,一愣,然后迅速扑倒在我怀里撒娇:“爸爸你怎么也...来....了....呀....”没等我开口训话,他立马讨好,脆生生地喊道:“姐姐,再来一份巧克力派给爸爸哦。”

“你把下午的数学课给逃了?”我板着脸。

“嗨,数学老师讲的太简单,没意思。”李默用小叉子挖下一口点心放在我嘴边,“爸爸说过,要用有限的生命去做有意义的事情,喏,吃就是有意义的事情嘛。”

看来是做不了威严的父亲了,我吃下李默送来的点心,话说我多久说过这般道理?罢了,想着累,就在这歇会吧。

我靠在沙发上,目光看向窗外的两条岔路,一条东南方向,路边种着一排银杏树;另一条东北方向,那条路上充满花香,沿路开了一溜蔷薇。有意思的是,两条路的景色从来不可兼得,金黄落叶铺地只在秋日只在秋日,火红蔷薇满墙只在春夕,小小的路口竟分割了两个不同时间的风景。

在这四月天里,阳光照得我身上暖洋洋的,我眯着眼睛,我记得两年前,好像同样是这样一个好天气,我就是在那条火红的花瓣路上捡到李默的。

那天,我漫无目地走着,很久之后我走到了一个路口,东南方向的那条银杏树之路通往我住的地方,但我不知道抽了哪根筋,那天偏想走另一条。

没想到走着走着,一个软绵绵的团子撞到了我的腿上。我回过神,低头看向那团子,他抬起一张小花脸,浑身也是脏兮兮的,有一些鲜红参杂其中,不知道哪里沾到的红颜料,差不多五六岁大的样子。

我四处望了一圈,发现只有他自己,并没有大人跟着。

说真的,我与他对视时,被他震住了,那双眼睛包含着一些复杂的东西,愤怒?恐惧?绝望?怨恨?我也说不清,他好像经历过什么,也许在外流浪很久了,在外面对于一个小孩可是危机四伏呢。

我蹲下来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家在哪儿?”

可他什么都不说,一直低着头,仔细看的话身体还有些轻微的颤抖。

我想抱他起来,可他说什么都不让,挣扎个不停。敢问这是把我当成拐小孩的了?

别说,这小子力气还挺大,一时半会我还奈何不了他。

我只好去路口咖啡店买了一份巧克力派给他。甜点绝对是世界之光,小男孩立即消停了。

吃的时候,他双眼直放光,狼吞虎咽的,估计饿坏了。

他稍微安份了一点。

我把他抱去了警察局。民警同样问了一遍姓名地址,这小团子还是不说话,问多了就闹腾,大喊大叫。

他眼睛闪烁着警惕的光芒,就像狼崽一样,胡乱的捣鼓,机敏、好奇又害怕、且脆弱。

后来我被他的闹声吵的头痛,冲他张开怀抱,这小团子看到了,试探着,一步一步挪到我的怀里。

然后就像是什么线崩断了一般,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可能是哭累了,过一会他便在我怀里睡去。

“只能先移交给儿童福利院照顾了。”

正赶上蔷薇路上的故障检修,没有记录着小家伙出现的画面,民警仔细排查了周边5公里内的监控,也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儿童福利院静悄悄的,一间卧室排了10张小床。我把熟睡的小家伙放在其中一张小床上,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正好照到他的脸蛋。

我正准备离开。

“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不要...我不要出去了,我不要礼物了...不要离开我...”他紧紧皱着眉头,双手胡乱抓着,脸上写满了惶恐、悲伤。

我不知道他是醒着还是睡着,也没有理解透这番话的意思,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当时这句话实实在在的击中了我,说不清原因。

我伸出手,抚摸着他的脑袋,“乖,我不走,睡吧。”

他的小手抓住我的两根手指头,渐渐安稳下来。

........

看来这小家伙的生人勿扰属性不止针对我,也难到了福利院的各位,这倒让我平衡了不少。

福利院最漂亮的老师给他喂饭他还是闹腾,眼瞅着越来越瘦。

“他好像只认你。”福利院老师说。

这小家伙自我把他带到福利院以后,还真挺听我话的。

好家伙,完美的诠释了两极反转。

后来我接到了院长的电话:“小家伙滴水不进,一直闹非要找你。”电话里院长的语气透着担心,“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李先生,您考不考虑暂时作为他的领养人?”

要不要做他的领养人?我独自一人呆坐在路边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看着那两条景色迥异的道路,有些出神。

我从来没有想过照顾一个小孩子,或者说我认为自己都还是个孩子。

记得一部日剧中有这么一句台词:“没有经过培训考试就可以为人父母,真是太可怕了。”那我更属于无证上岗了。

可是如果我不管这孩子,他改怎么办呢?

还记得我每次去看望他快离开的时候,他都会站在无人的过道上问我,“你能带我走吗?”

那是恳求。

我决定领养这个小家伙。

福利院内办好手续后,我牵起他的手,“嘿,小家伙,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

我想了想,突然脑壳一抽,想享受当大长辈的感觉,“叫我七爷吧。”后来我发现叫着真显老,花了好长时间才给他改过来。

一直沉默的他也发话了,“我叫默。”

“既然跟着我混就得跟着我姓,你干脆叫李默吧。”

从此这个小家伙便来到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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