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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倌画儿

我的美男夫君们

透过记忆,我看到很多关于这个身体的记忆,这里果然如我所料是女尊世界。巧了,她也叫余笑影,是葬鹰国丞相大人的女儿,同样也是个极其败家的孩子,吃喝嫖赌占个完全,不知道往王城的青楼里送了多少银票,在王城里没有人不知道余笑影的,当然,她这个名声全是在青楼里睡来的。

  看完这些,我满脸黑线,穿越到谁身上不好?非穿越到这么个名声差到姥娘家的人!原主人标准的不学无术,唯一过得去的就是武功,还算的上非常高强的那种,因为刚刚出去的女子迟昭仪就是她的师父,她是护国大将军手把手教出来的好徒弟。

  我在心中感慨,武功好有毛用!还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在青楼里跟微服私访的皇女抢花魁,结果呢?被整了吧?搞来这里抵御外敌。说的好听是大将军,难听点就是炮灰,不懂人与人之间的弯弯绕绕,上战场总是冲在最前面,被人当枪使,然后军功没她的份。幸亏她武功够高啊,否则多少条命也不够她那个笨蛋脑袋赔的!

  樊丽来犯葬鹰边界,皇上派迟昭仪前来抵御,奈何抵御了一年,没有把樊丽军队赶出葬鹰就算了,还反过来丢了五座城池,现在樊丽打到这来了,葬鹰军队没有能力一拼,只能夹着尾巴逃跑了。这一下可把所有人气个不行,没看见余笑影昨晚上就为此喝多了吗?

  也不怪葬鹰的将士不勇猛,实在是从各个方面葬鹰都比不过樊丽呀。樊丽地处平原,物资丰富,粮草充足。再看看葬鹰,地处高原,能耕种的土地不足,军粮军饷自然不足,据记忆显示,军队还有吃不上饭的时候,马匹粮草有不够的时候,俗话说士兵不动粮草先行,就这样还打仗?我嗤笑,早点投降吧!

  这一次,樊丽来了五十万大军,而葬鹰只有十万大军,这么大的实力差距当然得逃。三十六计,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走为上计,所以,对于迟昭仪做出的决定我举双手赞成。

  迅速整理好心情,本着随遇而安的想法,我决定还是先跟着本着葬鹰大军离开再说。

  现在帐篷里没人,我也不用害怕了,爬起来慢条斯理的穿衣服。想到这个身体不是我的,被占了便宜也就没那么难受了,貌似还是那个叫画儿的吃亏了。

  从地上散乱的衣服来看,显然这是一场毫无准备的情事。猜想这应该是原主人的衣服,我也就不客气的穿了。反正她的身体我都占了,我更不会在意占她几件衣服。我甩甩头让自己不再多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从现在开始,一个全新的余笑影来了!

  很快我的满腔热血就被这两件给磨没了,古代这什么破衣服!我不仅分不清前后,还分不清上衣和裤子!这简直就是一堆破布啊!让我怎么穿!我好怀念我的衬衫我的牛仔裤啊!

  就在我一心一意和衣服较劲的时候帐篷的帘子再一次打开了,进来的人是画儿,他端着一个食盒,看来是给我送饭来了,好体贴呀,正好我饿了。

  他穿了一件靛蓝长衫,除了袖口和衣襟处秀了紫色的兰花外,衣服没有其他特殊之处,面料也算不上好货,可偏偏穿在他的身上就让他觉得是那么好看。他的头发梳理的很整齐,仅从两侧鬓角各挑起一缕头发合并后用同色丝带绑在脑后,整个人打扮的简单朴素,虽然很好看,但是我敢肯定他要是再盛装打扮一番一定更美。

  画儿进来后,我变得慌乱起来,衣服更加不知道从何穿起了,我只觉得一大块布披在我身上,让我好无力。

  “将军,让奴来吧。”我猜画儿是真的看不下去了吧,这都打算伸手帮我穿衣服了。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好!”我连忙避开他伸过来的手同时大窘,我还没有让别人替我穿衣的经历呢。

  画儿温顺的表情僵住了,有几分慌乱不安,过了会儿才弱弱的开口问:“将军还在生画儿的气吗?”

  “啊?我没有生气呀!我为什么要生你气?”我嘴上和他说话,手上也没闲着捣鼓衣服。

  “那将军为什么不让画儿伺候您穿衣?以前这些事都是画儿做的呀,是将军嫌弃画儿了吗?”听听这幽怨的口气,就跟小媳妇控诉负心汉一样。这是什么世道啊!还有男人乐意伺候女人的呢。

  画儿说的没错,通过记忆我看到,这些帮余笑影穿衣的事以前都是他在做。画儿的身份是军倌,和众多军倌一样是拿来供军中的女子玩乐用的,他又比其他军倌幸运一点,因为长得漂亮,他被指定派来照顾余笑影,而余笑影好歹是个将军,自然不用和众多士兵抢夺小倌了。算起来,余笑影参军一年,画儿也跟了她一年了呢。 

   在我看来,画儿就像是余笑影的私人保姆,只是有时候伺候到床上去了而已。

  见我久久不说话,画儿急了,眼里噙着泪水又给我跪下了,磕头道:“画儿哪里做的不好将军告诉画儿,画儿一定改!求将军不要把画儿送给外面的士兵,求将军看在画儿伺候您一场的份上,留下画儿吧!”

  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哪里脑补出来这么多后话的?连自己的去处都想好了?不过我捕捉到他话语中的有用之处,感情他是怕我送个外面那些士兵消遣呀,所以怕成这样。军队里确实有这个习惯,有貌美的军倌都是先孝敬给将军,将军玩腻了再送给士兵,想想画儿待在余笑影身边一年了,挺长的一段时间了,难怪他怕余笑影腻歪自己把他送出去了。

  可我不是余笑影呀,我也不知道余笑影有没有想过把画儿送出去换一个更漂亮的,反正我是不会让他走的,这么清新脱俗的人儿,我怎么忍心把他往火坑里推呀。我现在庆幸画儿跟了余笑影,没有让其他人染指。

  我用手抬起画儿的削尖下巴,阻止他继续磕头的动作,逼迫他与我对视。可能是受到这个世界的感染,面对男人我竟然有一丝优越感,明显比以前更有底气了。

  画儿的眼睛雾蒙蒙的,这是快哭出来的节奏。他惊奇的望着我,终于不再继续磕头了,可是也忘了动作。

  我收回手,略带怒意的说:“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以后不允许再随便跪下!”

  我喜欢把男人踩在脚下高人一等的感觉,那能使我领略无限的快意,令人满足。但是我想要的是能力上的超越,用实力去征服男人,而不是利用他们根深蒂固的卑微来奴役他们,这样还有什么意思?

  像是不相信我会说出这样的话,画儿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眼睛写满了不可思议。

  我再吼一声:“愣着做什么!起来!替我穿衣!”不是我说话不算数,现在又来指使他,实在是这个衣服我搞不定,而且今天要是不让画儿彻底放心我不会把他送人,他指不定多难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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