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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烟

繁花坠

♝大风刮来的灵感,主要来源于一张小雀斑的小剧照(可能),但是我看的那张调过色,没有征得老师的同意所以不发了

♝忒修斯梦女,但女主的外貌参考小雀斑()

♝可能会有一点奇怪,有夹带cp私货

♝民国paro ,非常不符合事实,借时代幻想发疯的同人女罢了

♝大资本家大少爷忒修斯×中国渔民小女儿梅妞

♝没有纽特!!!

♝非常有病,只适合能接受一切的人观看

♝人物价值观不等同于本人的价值观,本人写作时不掺杂任何除做梦以外的任何情绪,请嘴下留情(当然如果觉得真的不合适可以提)

♝我真的求生欲很强,⚽⚽各位放过一个xp奇怪的同人女吧

♝文风断层🈶,前期写的完全不在状态

——

切莫走近,让它是云烟。

——

“我出去一下。”

忒修斯走出去,抬起头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深秋的空气,外面下过雨,细小的水珠在他脸上密密地攀爬,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侵入骨髓的寒凉让他的心防更加脆弱,所以突然炸开的熟悉又陌生的喧闹音乐差点让他的心脏碎得稀巴烂,他的太阳穴开始突突地跳,预备着把他额头上的肌肉挤在一起。

他回头,报以一个僵硬的微笑:“海瑟,有什么事吗?”

身着低胸黑色礼服的女孩显然喝多了酒,丝毫没有察觉到这张比哭还难看的脸,她举着威士忌的酒瓶嘟嘟囔囔地说这说那,之间夹杂着几句零星的爱语。

她大概提起今天早上忒修斯把她从车上扶下来的绅士风度,也大概夹杂了几句里面万艳群芳的姑娘们对忒修斯的暗示——她们都知道海瑟与忒修斯关系不错,于是用这样别出心裁的方式向自己爱慕的对象倾吐着漫溢的情思。

不都是这样吗,真真假假的上流社会。至于这看起来被姑娘们撺掇的、蠢蠢的海瑟,又怎么能认定她毫无私心?

被海瑟身体挡住的舞会五光十色,海瑟的鬓边有衣裙摆动,离得这么远,忒修斯也完全能感受到那些华丽礼服的主人们身上那种浓烈的脂粉香。

他不爱跳舞吗?当然不是。但如果有人能让他大方的表达,他一定要说,如果他要邀请姑娘跳舞,绝对不会在这样的地方。

父亲威严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说让他快回来,中间夹杂着几声娇笑。忒修斯听得出来,那是他的表姐薇薇安。

他不由得轻轻皱了一下眉,尽量温和的去和醉酒的海瑟讲道理,他让海瑟告诉父亲他不舒服,要先回家一趟。然后略带强硬的关上了厚实的金属雕花的舞厅门。

没有人追出来,那也是必然的,谁会在意一个二十出头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呢。不过他乐得自由,在始终有些寒冷的灰色板路上缓步行走。

衣香鬓影,如痴如醉,这样的宴会仿佛没有尽头,永远的泡在金与银酿就的酒中,烂掉,臭掉,也让人甘之如饴。

但毕竟不属于他。

——

结果他就走到了一条微澜的河流旁,与其说是河流,不如说是一条人造的沟,上面还有唯一一条小船还没有靠岸。他从没来过这个地方,水流带来的冷冽让他更加心烦意乱,他一瞬间甚至怀念起了那媚俗的歌舞厅。至少很暖和,不是吗。

这时他才意识到那条小船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一直一直无法靠近岸边。被暗流吹乱,又重回航道,又被吹乱,好像他的思绪。

他就在那里静静地看了很久,知道船的主人把船费力的拖上岸边,青石板与木船摩擦发出奇异的响声,在静夜中格外清晰。

他的思绪也从混沌一片的黑海中上岸,湿淋淋的蒙着雾霭。他看见船主好像是个女孩,用探究而胆怯的眼神匆忙的瞟了他一眼,飞快的跑开了,布制的鞋子在潮湿的街上发不出声音,闷闷的激不起半点波澜。至于他本人,一直到雷声又撕裂天空发霉的孔隙,才惊觉时间的流逝。迷雾笼罩的一天,他要忘记所有的细节了。几乎。

——

如果不是第二天爱德华的突然造访,忒修斯真要忘了昨天晚上奇妙的遭遇。

忒修斯早上起来终于恢复了点精气神,发誓再也不伤筋动骨的在雨夜出门散步,穿戴整齐正盘算着最后一天休假日要做什么。

他是斯卡曼德资本的大儿子,这次来是充当父亲身边可靠的帮衬。父亲老了,谁都不信。不过只一条仅限男人,这是忒修斯脑子里讲过无数遍的一则黑色笑话。当然也只有是父亲的儿子,才能在老斯卡曼德先生那里偷的一丝休息的时日,这点他无比称道,这仿佛是他作为斯卡曼德家唯一的儿子能够捞到的零星好处。

管家敲敲他的房门,说德诺瓦先生来访。他深深叹气,这是爱德华·德诺瓦,与他交情很好的朋友。

好好的休息日啊…他摆着一副臭脸晃到爱德华面前。

总而言之,爱德华邀请他去城里的西餐厅,顺便到他家坐坐。

爱德华大概是这几天才刚到的文城,选定的住处不太好,靠近闹市区,在流莺河的尽头。

他没有想到,所谓流莺河,就是昨天晚上他望见的那条沟。它是一条人造的河,似乎是专为了美化洋人居住区而造,不能说弄巧成拙,但确实也对这里的环境起不到多少增色的作用。

或许是因为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洒落在流莺河中,泛起点印象派的波光。大街上已经人头攒动,熙熙攘攘。但忒修斯并不为此而感到局促,也许是这里是商业区,快乐的气氛让他的心情也随之愉悦了起来。

假期的魔力啊,他想。

——

父亲只对忒修斯本人保持着八小时工作制的基本态度,但四点钟下班的忒修斯只觉得头痛。还好天气并不如同父亲的控制与监管那样令人窒息,他迫不及待的想去走走,去流莺河畔走走。

人们的欢声笑语仿佛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忒修斯心中沉重的锁链。不得不说,他爱上了这条人造的小河。

美好的东西总会每天变出新奇的花样吸引人们的注意。今天忒修斯的遭遇不一样,他遇见了两天前的夜晚在河岸边遇到的女孩。

至于为什么是她,忒修斯也说不清,就是感觉那种眼神,大胆试探又小心潋住的眸色,无不在揭示着女孩的身份。

他的心情极好,本性使然让他上前搭话。但快步走近又停住,他看见女孩的脸上有一道难以忽视的、长长的疮疤,从眼角延伸到脖颈,或许还要更往下。

忒修斯自认不是好管闲事又爱心泛滥的人群,但他难以抑制地感受到那道伤口犹如划在自己心上,汩汩的冒出血流,让他的心变得空空荡荡。

两天前也是有的吗,还是只是一道新鲜才结痂的伤口呢。

或许是从出生就带着,血流如注到了今天。

说是醍醐灌顶也太过,但他那一瞬间确实思绪万千。他看到女孩的视线看向自己,试探的、胆怯的神色。

你叫什么名字。

鬼使神差地他就问了这句话,女孩似乎被吓到一样,喏喏维维蹦出来一个梅。

问了之后,也不知道这小姑娘到底是叫梅花的“梅”,还是只是单纯的没有名字,总而言之,以后她就一直叫梅妞。

——

后来忒修斯就一直和女孩保持着联系,他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段关系,很微妙,本不该有的,但人总要有时候从现实生活中逃离出来,去到美丽的流莺河畔,在光秃秃的河岸上与漂亮的女孩说上几句话,讲一些扣扣搜搜却总能让她微笑的聪明话。

他总是想到应该去庆幸自己是在新时代的跃迁点与她邂逅。青春期的女孩,没有被过多的规矩过分捆绑,喜欢新事物,喜欢新的人,喜欢有趣的他。

他渐渐意识到,梅妞能给他一切他需要的东西。他讲起故乡上城区的风景,她会瞪大发亮的眼睛;他说起与爱德华当年一起抨击“上流社会”这条枷锁时编出的幽默笑话,不论是否值得发笑,她都会咯咯的冒出银铃般的笑。在这个真话不多的时代里,她的脸蛋是红润润的,仿佛一朵能说话的花,吐露的言语极少,但字字如天空般澄净明朗,正如她的心房。

人嘛,总要对自己诚实一点。所以他就带她去了海边,如同每一对再普通不过的男男女女。

可是她是一个划船的女孩,还能被称作普通吗。

在路上的每一秒钟,忒修斯都在思考这件事。

——

海是什么样子的呢。

蓝天吻着她干净的背脊,波浪也知道和衷共济,紧紧拥抱着平实的地平线,几只飞鸟经过鸣得高兴。

忒修斯对这样的景色司空见惯,但梅妞当然不是,不知道是否有偷溜出来约会导致产生吊桥效应的嫌疑,她兴奋地胸口起伏,如同游弋的海鱼鼓动的鳃。

只有上帝知道,在当天的第2643个波浪打过的当口,他们就离开了宽阔的海港。那时阳光正好,打在粼粼的海面上好像那些高大的商船打翻了他们的筹码,让黄金雀跃欢笑。

梅妞到底是小孩,脸一红就胜过一大段手足无措的请求。忒修斯当然可以理解,或者不如说他也有点害怕麻烦,不过我们不该赘述这一段心理描写,毕竟那是一段纯粹的美好时光。

回家的时候父亲没有过问忒修斯的翘班行为,毕竟他的托词是去找薇薇安询问一些本家的商业事宜——薇薇安是聪明的女人,当然也懂得表弟的这些小心思。

但父亲终究提起海瑟·戴尔,主要是提起戴尔。他委婉说起戴尔家经济出了一些小问题,又闲聊提起安多米达·俾斯麦,说起她神采飞扬的眼睛与风情万种的发丝。

你说呢。父亲玻璃杯中的冰块在安静而空旷的室内与杯壁摩擦出响声。

哦,俾斯麦,哪个俾斯麦,大大的眼睛,梅妞。短短的头发,梅妞。​身材、手臂、嘴唇、全都是梅妞。

他始终保持着沉默,偶尔给予几声了无兴致的附和。但最终这场无厘头的对话也注定走向无疾而终。

晚间,忒修斯捧一杯红酒,去往阁楼的窗台。白色窗棂摆一个闪烁嫩绿流光的透明花瓶,里面开一朵玫瑰,月亮要爬上树梢,娇嫩的瓣轻托着也同样几乎没有重量的明月。

月亮彻底脱离了花托的包容,西洋小院里的最后一盏灯也熄灭了。

——

休息日,流莺河畔又踏上他锃亮的皮鞋。去找梅妞聊天,这仿佛是一种每日必修的课程,肌肉反应一样,他又坐在一棵黄色的柳树旁。其实说黄色是不准确的,因为那棵树几乎没有被养护过,很少照的到阳光,所以即使时令上还是秋天,它早已显出垂暮的神色,那点细碎的枯黄于其枝丫,不过是古稀老人独有的黄发。但他很喜欢这棵树,因为梅妞总是在这里等待过河的客人。

梅妞说,到春天会很漂亮。他想,爱德华的府邸离这棵树太远,真是亏大了。

——

总盯着我看做什么。今天的话题,忒修斯打算这样开场。

梅妞爱脸红,扭扭捏捏半天小声回答说眼睛、好看。梅妞爱脸红,连嘴里泌出的话都是火红。

忒修斯的眼睛是蓝色的,母亲在世时曾说像澎湃的大海。

于是他笑,轻拍梅妞的背说有客人。

这是他与梅妞之间的小默契,梅妞害羞又胆小,和他讲话总是躲在柳树的枝条下,所以他自然而然充当了提醒梅妞接客的工具人。

其实他一点也不想让梅妞做这样摆渡的工作,又苦又累,他观察出她手上起了厚茧。忒修斯肠子自认没打几个弯折,所以不说的原因是另一码私心。

梅妞摆渡的样子很好看。

像是跳舞。短发被风吹得轻摆,手上换桨于空中做起伏,如同阿尔忒弥斯午夜游行的轨迹,也如彩丝飞扬,春柳摇曳,不过现在是午后,阳光偷换满河春光,她该是书中金黄璀璨的那一卷秋日的垂杨。

看她,跳得这样好,为何无人赏识无人喝彩呢。

或许正如他的母亲那般。是啊,再美的爱情也抵不住死亡的脚步,死神锋利而肮脏的鞋底会把天鹅的脖子碾碎,面目全非,天鹅流下红色的眼泪,好像他母亲命运的终结。

忒修斯很喜欢跳舞,他这时候要大方的表达,他一定要说,如果他要邀请姑娘跳舞,绝对要在美丽的河边。

傍晚回去的时候,收到一副字画,是文城商行刘先生手笔,一副河畔春景,旁题“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角落写蝇头小楷“风雨同舟”。

当然,这么细节的小事,是忒修斯许多年以后才发现的了。

——

至于真正决定去坐一坐梅妞的小船,是天气第一次让他感觉寒冷的时候。

他那天特意带了一件棉衣,看她虽然也换上了较厚的衣裳可还是在寒风中瑟瑟,他就知道自己带对了。

迫于梅妞的脸红,他们选了凌晨。

天上的星子还在一动不动的眨,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白昼即将到来。忒修斯坐上那叶小舟,长摆的孔雀蓝风衣污了一点未干的流莺河水。

过了很久很久,他们都没有靠岸,而忒修斯就只是倚在木船的边缘,笑看着梅妞,舞动的梅妞。

他要去的地方很远,仿佛没有尽头。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说目的地。

梅妞唱起歌来。咿咿呀呀的,像是云在说话。

然后他看见东方翻起了鱼肚白,于是他站起来,让小船微微摇晃。而梅妞转身,正把脸烧了个透红,结果就看见他站在自己面前低下头。

他们凑得那样近,连忒修斯都有一点吃惊。小船继续漂啊漂,时间却仿佛静止。

这时一股明亮的射线突然击穿了两人的眉眼之间,忒修斯的大脑瞬时一片空白,而梅妞也避开她细而弯的眉毛,像柳树收回了枝条。

他们回头看太阳,还是带着些橙红,但都完全比不上梅妞的脸。

她不仅像月亮,还像太阳。

——

次日凌晨忒修斯又去找梅妞,没有来。

他最后抓住红日初升前最后的一缕星光,闪一下,又灭在他的掌心。

后来很久,梅妞都没有来。

他去旁敲侧击的问柳树对面的菜馆,主人家的妻子同梅妞打过照面,刚去问的时候她也脸红,后来就说没准她是嫁了人,又说她有一个很明事理的老爷子。可忒修斯半个字都听不进去。后来一直到文城下起毛毛细雪,他才从这种窒息的闭耳塞听的状态中解脱。

像是从海里上岸。

所以他也去看海,看海的波涛打过来,升起一小团朦胧的水雾。如同波涛汹涌的好望角的海崖,可看远处,又风平浪静,宛若他的内心。

他约表姐见面,灯火辉煌的舞厅里投射红与蓝的光点。薇薇安穿一条热带鱼蓝的长裙,迤逦走向床边的卡座,就像是游鱼摆尾而来。

他把一切都告诉了薇薇安,薇薇安点燃他递出的香烟,点燃深蓝色的头部,像把鱼斩首示众。她问你喜欢的到底是风华绝代的舞女,还是她这个卑微到尘埃里的人。

忒修斯从小不擅长反驳自己的这个精明的表姐,所以他只报以沉默,像给死去的鱼默哀。

别再逃避了。鱼游走的时候说。

——

他做了一个蓝色的梦,梦里是金碧辉煌的亚特兰蒂斯,还有一条海水里奔涌的河。醒来时看向起雾的窗外,看见一抹红唇,如烈焰灼烧蓝色的冬天,把玻璃化成一摊易碎的水。

然后他去文城商行拿货,路上撞到一个卖报的小女孩,粗蓝麻布衣服,营养不良的黄发,因为缺乏睡眠而向内深凹的眼窝。

他想起梅妞的衣裳、头发与眼睛,觉得好漂亮,仿佛她天生就该是舞台上最漂亮的天鹅湖演员。

但他难以抑制的想起母亲墓前被豆大的雨点打散的玫瑰,如风般催散了记忆里粉红的芬芳。娇艳的肌容被剥开,他看见玫瑰里面深黑的残骸。

梅妞穿着棉絮飘零在外的冷衣服,头发就算剪得不见踪影也没有办法掩盖她没有营养补给的事实,她的眼圈是黑色的,脸红的时候像往眼睛里充了淤青的血。

想象的粉黛碎裂,他看到了她苍白的脸。

有如鞭炮放完后的雪地,颓败的叫人扼腕叹息。他的眉心有突突的跳,似乎是想要把他紧缩的心提出口腔,让他永远的死在文城的土地,死在梅妞的土地。

——

晕倒后医生诊断是水土不服,建议他回国修养,所以他就登上了顶部冒着滚滚浓烟的黑色巨轮。

香烟与内燃机好像没有区别,不过当烟草燃烧到烫手以致跌落的时候,内燃机还在兴致勃勃的咕噜着工业时代的歌谣。

但岸很远了,被海雾遮掩住黑色的一大片。如深海枯萎的鳞片,也如被随意丢弃的一朵黑蓝玫瑰。

总之不像他的眼睛。

——

是谁后来写了一首小诗,诗中告诫人们让爱情永远是云烟,永远是少年。

这或许能很好的开解这个早早走向终结的小故事,但就算是少年,也等不到春絮掉落,晕开一袭疯长的蔷薇了。

——

到我的梦里来,到你的梦里去。

——2022.5.4——

果然憋不出来的文会短小,把这个当作篇骷髅来看也好,主要是有几句还蹦的不错,所以居然写完了一整篇…

不过设定我还是很喜欢,我脑内活动非常华丽的…

算是一场显而易见的悲剧吧,不过忒修斯确实没那么爱…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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