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今晚……”
“谢俞你TM烦不烦啊?劳资晚上有应酬,滚一边去!”
“哥………”
话音未落,电话那头的人,挂了。
(哈哈,我好像把朝哥写死了?)
谢俞靠在墙上,眼泪一滴一滴滑下,缓缓坐在地上,七年了,他们在一起七年了……
一年来,它的朝哥不叫他小朋友了,称呼从“小朋友”到“老谢”再到“谢俞”,还是抵不过七年之痒吗?
每一次,每一次到电话它的朝哥都说,在应酬,不回家,可是他明明,明明不止一次听见了电话那头娇俏的女人的声音……
他假装,假装没有看见他回来时领子上的口红印,假装没有闻到浓浓的香水味,假装毫不在乎贺朝越来越暴躁的脾气……假装,
假装他还爱自己。
贺朝,我爱惨了你。
你不爱了,我就走,我给你自由。
随即,快速打印出离婚协议,签上了字,把那一串红豆手链和戒指,收拾好了本就为数不多的行李,走出了门。
走前,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所谓的家。
一点一滴,都是他们的回忆,当然,只是回忆。
朝哥,我说过,你会把我弄丢的……
明明说了,一起去啊,更远的地方。
可是你为什么,就这么丢下我了?
谢俞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他是西楼大佬,拿得起放得下,他不是没了贺朝就活不了的人。
离开没多久,贺朝回来了。
第二天早上,他哭了。
他把他的小朋友弄丢了……
他把那么可爱的小朋友弄丢了……
贺朝啊贺朝,你可真混啊你……你怎么可以把那么可爱的小朋友弄丢了?
(我好唠叨啊)
多年后
(没错就是真么草率)
一次同学聚会,谢俞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朝哥,贺朝见到了他日思夜想的小朋友。
那年,是冬天,他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腰:“小朋友,你被我抓到了,不许走了哦!”
好啦,故事结束啦。
你问我他们的结局?
很好,真的很好。
谢俞原谅了贺朝,一起,去更远的地方。
红豆手链和戒指,再也没有摘下来过。
“我没有喜欢过别人,旁边这个小朋友是第一个。”
“我也没有喜欢过别人,旁边这个大傻逼也是第一个。”
“一起去啊,更远的地方。”
“朋友,劝你珍惜生命。”
“巧了,我就喜欢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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