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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君子淑女

景飒落英杰

景飒打扮的很利落,浅色的连衣裙,搭配小高跟鞋特意收拾以后略显蓬松的头发,和现在的她一点儿都不搭配。

  毕竟很多人都知道,景飒是赏金猎人,是杀人如麻,喜欢用对手生命玩儿游戏的女人,现在她突然做出了相当大的改变。

  景飒的粉色坤包挂在右肩,左边胳膊肘夹着一本书,书皮很厚,看起来像是大部头小说,或者是圣经,现在的景飒看起来很平常。

  她没有去酒吧,而是去了街上的咖啡屋,那条遇到那个男人的街道。景飒觉得自己一定可以遇到那个让自己毛孔都会激动到炸裂的人。

  景飒漫无目的的溜达,似乎在大海捞针或者在给自己找一个借口从而得到充裕的休息时间。这也是不错的一天,很多人都会那么想。

  景飒的身边跟了很多人,他们就相当于景飒的保镖,专心致志的替景飒解决那些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时候,景飒不觉得自己的状态有什么不好。

  突然,景飒的鼻子用力的嗅嗅,她满意而惬意的伸了个懒腰,终于,找到你了!狗的鼻子可是很灵的,更何况是来自地狱的疯狗?

  阳间的狗可以闻到身体的味道,地狱里的疯狗可以嗅到灵魂的呼吸。那是一股由内至外散发出的死气,只有地狱生物才有的味道。

  “您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景飒直接用华夏语发问,因为她面前的男人也在读书,是华夏文写的《左传》,这个人是个华夏通也说不定。

  男人微笑着请景飒坐下,他的睫毛很好看,手也很秀气,景飒道了声谢谢,然后把自己胳膊夹着的那本书放下,华夏文的《诗经注解与分析》。

  男人和景飒之后没有再发生什么实质性的沟通,给人的感觉就是景飒真的只是过来拼桌而已。那些保镖们看了一会儿,开始选择离开。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你可以让我感觉那么刺激就像我嫁人时候的新婚之夜,让人紧张,害怕之后又觉得畅快无比。”景飒做了个让人脸红的比喻。

  “与其说我是人,不如说我是恶魔,来自地狱的恶魔,我听说过你,在另一个地方你甚至可以做到吃人肉。”男人很柔和的声音,给人的感觉,听起来很舒服。

  “这道街,只有一个自称自己是恶魔的独行侠,那么,您就是来自塞尔维亚的艾伦.海耶斯?能够在你的射击范围内脱身,我真是受宠若惊。”景飒也是很温和的笑笑。

  “我也很好奇,我是怎么在景飒面前全身而退的,你可是号称,闻着味儿不歇腿的疯狗啊!我可以这么说,你是那种可以让我心动的女人。”艾伦.海耶斯笑了笑,耐心的翻书。

  “彼此彼此,要不是我脖子上这个死鬼,我一定会立刻扑到你的怀里,做你身边的小女人,你觉得我做情人怎么样?”景飒还是很柔和的说着话,就像普通朋友很正常的聊天。

  “那么,你有什么要做的,还是说,你有什么是你自己想做的?比方说和我共话卿我?还是用你的刺刀切断我的脖子?”艾伦.海耶斯笑笑,说真的像景飒这样的女人,太少见了。

  景飒没有直接回答,她笑起来很好看,有一种特有的柔和在里面。这就是所谓的与生俱来的气质特性,就算现在的景飒杀人如麻,但是毕竟她是超级芭蕾舞明星,可以很轻松做到这一点。

  舞台气质加成下,艾伦.海耶斯发觉自己看呆了,这可是很失礼的事情。艾伦.海耶斯向景飒致歉,然后两个人继续交流下去,在外人看来,这是多么和谐的画面,两个文质彬彬的男女在柔声细语的交流。

  就像是诗里说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在外人看起来很搭配,但是,具体情况怎么样,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讨论的可是关乎生死的大事,只是外人看不出来,听不懂罢了。

  “你为什么喜欢用铅笔?明明可以用更锋利的东西,比方说飞刀,飞镖,哪怕是钉子。这样的方式看起来文质彬彬,就像一个时时刻刻之乎者也的秀才。”景飒笑了起来,这个问题对方没必要,也没义务回答。

  “为了安全,铅笔是很好用,而且不为大家过度关注的东西。我可以带着它到任何地方去。”艾伦.海耶斯很老实的回答,他用铅笔就是为了使用方便,携带简单,而且安全系数高。可以轻松过很多检查,少很多麻烦。

  “不介意问一下,你是会玩儿枪的,而且技术很好,那么,为什么你要选择刺刀?这东西携带可是一件麻烦事。”秀才也在提问,礼尚往来,他说的是真话,得到的也就是另一段真话。

  “因为我喜欢,我尝试了很多东西,只有这东西在我摸到它的时候让我觉得是那么安心。”景飒同样说的心里话,刺刀让她觉得很踏实,很多时候景飒担心自己会死于睡眠总时间不足。没有刺刀陪着,景飒会失眠。

  “那么,我想问问,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要不是你预先警告我,我们其中一位很可能就此失去生命。”景飒开口询问她可不希望自己的狩猎让对方觉得不舒服,有本事的家伙,脾气都古怪。

  “那是意外,我只是去那里观察一下情况,那个冒失鬼自己跑到我这里,我本来不觉得会如何,你却紧随而至,我怎么可能不留个心眼儿呢?”艾伦.海耶斯说的是真的,那个倒霉蛋儿终究没跑了,只是他不用担心被景飒折磨。

  “嗯,我相信你了,至于你说的其他事情,我什么都没听见。你的华夏语说的不错,我的好奇心还是被你挑逗了起来。”景飒开口问着,毕竟在这里听到会华夏语的人和自己用华夏语交流,这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我是孤儿,我的养父是一个华夏通,他在华夏生活了二十一年,所以我从十几岁开始学习华夏语言和文字。”艾伦.海耶斯温和的回答,景飒满意的点点头,他们都要了续杯,依旧是柔声细语的交谈沟通。

  渐渐的景飒和对方的沟通多了起来,她开始给对方推荐自己喜欢的东西,从书籍到美食,美酒和各种制式武器,以及杀人时候的方式方法。只是,在听不懂的人观测的直观感觉就是他们书卷气十足是温和文雅的人。

  “今天我很开心,可以和大名鼎鼎的艾伦.海耶斯近距离接触,然后可以保证自己毫发无损。艾伦,未来时候,我不希望和你是敌人,所以,下次见面,我不想用刀试着挡你的铅笔。”景飒要离开了,她温柔的和艾伦.海耶斯握手告别。

  “同样的话,我也和您声明一下,我绝对没兴致做景飒的敌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下次接工作时候,多多小心。”艾伦.海耶斯半调侃半认真的提出建议,景飒笑着点点头,不知道是否真的把这个建议记在了心底。

  景飒和艾伦.海耶斯的第一次正面接触是很温和的,给人的感觉就像两个温和的人素昧平生,因为共同的爱好有了一次普通不过的接触。所有人都没想到,这次见面,在未来会发生改变很多人命运的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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