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部被熏得漆黑的电线杆子愣愣的杵在一旁,甚至长出了蘑菇,掉了漆的墙露出了显眼的砖红,空气中仿佛还能闻到一股——污水的味道。
还是那条巷子
冷家的混混靠在电线杆子旁,抚摸着身上的伤,内心唾弃着时笙一行人,下手真狠。
奄奄一息的混混忍着痛,挣扎着站起来,左脚的脚骨被弄断了,刚站起来就失去重心的摔了下去
一辆黑色别克停在巷子口
半晌,车上走下来两个西装革履的保镖,生硬的把地上的混混抬了起来,扔上了那辆别克。
车内——
车内开了冷风,混混被风吹得一哆嗦,不顾疼痛的坐了起来,刚要张口,就被打断了。
冷厌笨。
很明显,冷厌生气了。
混混就差没跪在地上求他了
万能人物冷家混混:少……少爷……
坐在副驾驶冷厌对旁边的保镖说
冷厌以后我不想看到这类看了令人恶心的东西。
时笙是狠,但她是讲道理的,除非对方欠揍,才会去教训他。
对比起她,冷厌可以说是很暴戾了,只要做错事情,就不可能在冷家活着了,当然幸运的被赶出去,没有一个地方愿意收他,过不了几天也会饿死在街头。
收了他,等于引火上身
混混不是没有听说过这些事,说的狠一点,他眼睁睁看着他在一起干活的人,一周后就饿死在街头。
身无分文,除非有特殊情况,是不可能离开这座城市的。
所以,他用尽了一切办法让冷厌,哪怕是给他一点遣散费,或者对他的好感涨一点,却不知,冷厌的瞳孔缩了又缩,显然对他更讨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