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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再见故人已是物是人非

暴走萝莉修仙记

“人间两百年,世间早已发生天翻复地的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是是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学术风气活跃的时代。是历史上的一段大分裂时期,东周在战国后期被秦国所灭,

  原先的老皇帝被希妃用毒药给活生生毒死了。

  现在天下正是中东战国,人们依旧以打仗为主,和之前不一样的就是统领天下的皇帝对子民很好,人们在他的带领下过得很幸福。”李信走在魔界大街上若无其事描述,谢挽歌小跑着跟在后面沉思不解。

  她听到希妃二字诧异了一下,心里不由震惊半分,两百年前她小时候皇帝经常骚扰母亲,但愿希妃不是她的母亲。

  她在内心祈祷。

  魔界和之前一样,变化不大。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如今的谢挽歌,体内有修为还会法术了,总得来说也不是废人一枚。

  出了魔界,外面空气清晰,路上每个角落都可以看到樱花树。

  微风一吹,樱花树上花瓣落了下来,犹如一只粉色的蝴蝶一边在翩翩起舞,一边在唱着美妙又悦耳的歌声。又宛如给大地铺上了粉白相间的地毯。

  :“兰陵王怎么没有来?”谢挽歌若无其事的问,本不想问的但不知怎么的,大脑不经过思考自己就说出来了。

  李信的脸色慢慢黑沉:“你真想知道?”

  在寺庙打坐修为的时候,她想的最多的就是,两百年前她跟兰陵王拥抱亲吻的画面。真的超级想见他,他是那么的帅,那么的迷人。

  :“嗯,我想知道,李信快点告诉我吧。”

  李信沉思要不要告诉她,但还是选择隐瞒,时机一到定会跟她说。

  ——

  远方便是谢挽歌以前的家。

  如今演变成一条河流。

  小河清澈见底,如同一条透明的蓝绸子,静静地躺在大地的怀抱里,一群群小鱼顶着水游过来,明镜一样的水面顿时漾起了一道道波纹,有几条小鱼在河里快活的游着。它们有时停下来,有时在水里转圈圈,它们玩的可开心了。

  :“我的母亲可有葬身之地?”谢挽歌看着眼前的一切,淡淡的说到。

  长而卷的睫毛挂着几滴泪珠。

  双手捏的紧紧的,拼命止住泪水不让它往下掉,明知结局为何内心还会如此难受呢?

  ——

  李信带着悲伤的谢挽歌朝左边悬崖那边走去,遥望远方:“待会我就领你去看你母亲的坟墓,你终有一天会明白她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女人。”

  朝霞渐向这边扩散,头顶的天色也被那柔和的红色映得淡了,淡了。天也亮了些。天边的缤纷却被一层灿烂的金黄所点缀,从原来朝霞最红最浓处亮起,有几处特被亮,短短一刻间,竟将原来的主色红与蓝挤到了一边。远处的天,一丝丝,一抹抹,一片片,一层层,全是金黄的云霞,稀稀疏疏布满了半壁蔚蓝——不,还是灰蓝色的天空。

  悬崖下面有很多密密麻麻小屋子。

  :“也不至于那么难过吧。”李信弯腰用长而宽大的衣袖拂去她眼睛里的泪光。语重心长的又说:“好歹你的朋友们过得很不错,下面村庄里有着她们的子孙后代。

  一百年前因为大雨下个没完没了甚至把整个村子淹没了,她们就搬到了悬崖下面安家落业,你一定很想下去看看吧。”

  还不等谢挽歌来得及反应,李信像第一次见到谢挽歌那样,拦腰抱住她的细腰,跳崖直飞而下。

  当李信的手掌触摸到她的腰部的时候,谢挽歌低下了头,他看到她刚才因惊恐而惨白的脸上泛起了微微的红晕。

  一缕缕金黄色的发丝散落腰肩随风起舞,谢挽歌吓的把头埋在他胸口,听着他此起彼伏的心跳声,闻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突发觉得好安心。

  她胸口又软又大的胸部压的李信大气不敢出一口。

  时间过得太久,小丫头个没长但胸部长了不少。

  一落地绿绿的草依靠着重重叠叠的高山,鼻青的溪水照应着柳条密密麻麻的影子,天上的云朵被小鸟衬得更白了,小花被绿草衬得更鲜艳了,一切都显得那么配合,那么合适。

  走进田野,那迎面扑来的油菜花香,令谢挽歌陶醉不已,金黄金黄的颜色富贵极了,她们一从挤着一从,一簇挨着一簇,一个个黄澄澄的小脸儿向着阳光,向着希望如同一位位朝气蓬勃的孩子,可爱极了!在把鼻子凑近了闻闻那更香了。这泥土的芳香掺和着菜花的悠香,在风中飘溢,回荡。

  谢挽歌真的陶醉在这大自然优雅的环境中了。

  路上还有一群小孩子飞奔打闹。

  她仿佛看到自己的童年,曾经她和顾泥也是那样快活,可惜光阴似箭,所有的事物都发生了偏差,没想到幼时做出的决定一去竟是永远。

  再见故人早已不在。

  泥巴路上妇女抱着刚出生的婴儿遥望她们。

  她早就注意到油菜花间那有个绝美的女子,和一位绝美的男子,两人好生相配像是一副画般。

  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揉揉双眼依旧不肯相信事实,使劲掐自己大腿根部的肉居然还有点疼痛。

  谢挽歌也注意到妇女的目光,她扯起嗓门喊:“大姐,您长期生活在这里,有听说过顾泥和希微俩人吗?”

  :“啊?什么?你说我老祖宗吗?我家族谱上有她的名字,不过希微的话我倒是没听说过。”妇女惊讶的回答。

  这时怀里的小婴儿醒了,顿时哭个没完没了,妇女快速把麻布衣服解开,露出下垂的胸给婴儿喂奶。

  习以为常也不觉得丢人。

  李信俊美的脸别过去不忍直视。

  妇女试探的问道:“请问您是谢挽歌吗?”

  :“我正是本人。”

  奇怪,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妇女听了哈哈大笑,赶紧邀请谢挽歌跟李信去她家做客。

  这一刻她期待太久了,终于还是等到来老祖宗所说的那个人。

  谢挽歌走在乡间小路上,瞧见旁边盛开的豌豆花,她们身着白紫相间的大衣。

  远远望去如同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花从中翩翩起舞,还有那未开足的小花鼓儿,她们个个圆溜溜的,如同彩色的珍珠,多美呀!

  突然听到有一群农民在唱歌,他们一边干活一边唱歌,好快活。那声音没有一丝优美,却很自然,没有一丝动听,却很纯朴。

  一刻钟后终于到达她家,用木板搭建的小屋子,屋顶都是茅草。

  :“别嫌弃,我家有些破乱。”进入她家后,环顾四周室内很小,只有一张木床和一个灶台。

  妇女轻手轻脚将怀中吃饱喝足的婴儿放到床上,又转身弯腰去床底下,翻出一个黑色方盒子来递给谢挽歌。

  :“把盒盖打开看看吧,这是我老祖宗遗留下来的,我们顾家祖祖辈辈都在等你。”妇女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她。

  接过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本蜡黄的本子,很厚实,经过岁月的洗礼依旧如初。

  翻开一页纸张,里面全是文字。

  没想到顾泥那丫头长大后竟然学会了写字,挺厉害的嘛,这字迹看着很秀气,倒有几分文人的样子。

  :“唉,我不会识字,也没学过,李信你能念给我听听吗?”

  李信接过本子一字一句的念道:“挽歌当你看到我写的文字时,我想我一定去了阴间了,我是真的很想你,没有你的日子实在太无趣了,你曾答应过我一年回来一次也没有兑现诺言。

  我知道那些神仙妖魔都会长生不老,所以我才写下这些等你回来。

  挽歌这是第两年了你依旧没回来,我跟张大娘学习了识字,现在不仅会识字还能写字了,本想跟你一起学的,可惜你却走了。

  这是第三年,你的母亲被皇帝带走了,她现在是皇宫有名的希妃,听说皇帝很宠爱她。

  这是第十一年,我跟隔壁二牛结婚,有了孩子,你终究没回来。

  这是第二十年,那个可恶凶残的皇帝死了,你的母亲毒死他后自己也服毒自尽了,百姓们都特别感激她,天下又换了一位新皇帝,他很爱戴子民。”

  李信念到到停顿了一下,他心疼的看着谢挽歌。

  谢挽歌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她捂着嘴泪水纵横,眼泪布满整张俏丽的小脸,他看到她时候,惊了一下,但没有说什么,只是动了动唇,她看向他的瞳孔里,里面有同情。

  :“这是第五十年,突然发现自己老了,皱纹布满整张脸,我知道我的青春早已逝去。

  这是第六十年,我想我真的老了,行动困难,整天躺在床上,每天都得子女伺候我,我不想麻烦她们。

  这是第七十年,我想这是我写的最后一次,我不行了,嘴鼻出血,吃什么都吐,头疼难受,也许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

  你在哪?什么时候回来?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你母亲曾经说过希望你能快乐的生活下去,你做到了吗?

  我好想在临死之前在见你最后一次。

  我希望我的子女能够将我写的,祖祖辈辈等下去,我坚信谢挽歌一定会回来的。”

  李信读完将小本子递给泪流满面的谢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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