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到朝暮身边,两个人很是自然地握住朝暮的手,开口带着几分讨好。
王琳凯暮暮乖啦,你也知道那只是创作
王琳凯我最爱的肯定是你
王琳凯没有什么baby girl的!
说着举起三根手指做发誓状。
另一边的朱星杰则更为直白一些,他喜欢朝暮其实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准确来说在参加«偶练»之前就喜欢,只是在知道朝暮是男生之后一直把这份心情隐藏起来,现在已经在一起了,自然是实话实说。
朱星杰我保证
朱星杰当初写这些词的时候脑袋里全是暮暮你
朱星杰真的!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朝暮确确实实是在为了歌词吃醋,所以他还是没忍住说了一句
朝暮那玫瑰香是怎么回事?
朱星杰猛然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歌词里有那么一句,想到了什么,有些害羞地偏了下头,手握成拳,微微遮住嘴巴假咳两声。
关于这个玫瑰香,朱星杰不得不为自己辩解一下,虽然朝暮可能忘了,但他一直牢牢记着。
他们的沐浴露都是自己带过来的,但也有没注意用完了然后要选管帮忙买沐浴露的时候,朝暮有一次就是这样,让选管姐姐帮忙买了新的沐浴露——玫瑰花香的。
朝暮自己没什么感觉,用了也就用了,但那一段时间刚刚好朱星杰在创作他自己在«Artist»里的词,脑海里总是时不时出现朝暮的脸,他自然就跑到朝暮身边去“收集灵感”。
更准确来说,是朝暮在到处串门的时候,他借着机会悄悄蹭到他身边待着,以获得更多的灵感。
就是那个时候,朱星杰不着痕迹地偷偷望着朝暮的侧颜,鼻尖全是对方身上淡淡的玫瑰沐浴露的香气,一直等到回到寝室拿起笔来创作的时候都觉得那个味道还萦绕在鼻尖,于是就有了那一句“身上的玫瑰香”。
朱星杰我对暮暮你的真心那可是天地可鉴!
如果刚刚朝暮还在吃醋,那这会儿已经是害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这样的暧昧心事,怎么能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呢?
朱星杰的话倒让其他人也想到了曾经的一些从未对别人提起过的回忆。
喜欢上朝暮,是不知不觉间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少年的美对他们太有吸引力,又或许是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被少年的性格所蛊惑,总之,在喜欢朝暮这条路上无知无觉走了好远。
现在回想起来,即使在«偶练»的时候,他们的创作,亦或者是每一次的情歌里,是不是也有朝暮的影子呢?
陈立农想到自己跳«大艺术家»时,在想要表现出性感时脑海中出现那个长发少年,本就盈满笑意的双眼更是弯出灿烂的弧度。
陈立农真好呢~
曾经喜欢的人,现在也还喜欢,不对,深爱着,并且他也爱着我,也会一直爱着我。
陈立农的声音不大,但架不住房间里比较安静,所以大家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长时间相处下来,他们不仅仅是情敌,也是兄弟,朋友,自然也有很好的默契,很快明白了陈立农的意思,都十分一致地转头看着已经因为朱星杰刚刚的话而重新笑起来的朝暮。
是啊,真好。
未来的日子里,他在,他们也在。
而关于他们爱的故事,也将会持续很久很久,一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的那天,也许他们就爱不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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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作今天是短短的一章
作者本作明天回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