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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与香烟》创作谈(人称篇)

枕头里的菠萝油

今天说说《咖啡与香烟》为什么选择了第一人称来✍吧💁

之前🐨写的“早产文”,人称就是“市面上普遍存在”的第三人称。

当时是很草率地选择了第三人称,因为觉得上帝视角,会比较适合不带偏见地诠释一件事情的全貌。

然而......当我真正开始动笔的时候,本来以为会有自如出入各个人物的便利,但其实效果是束手束脚🕷🕷

一个原因是,当我用第三人称时,我就会对环境描写有执念,我希望我能写出那种,让读者一看就能联想到画面的环境描写(因为之前看了太多文章,环境描写完全get不到,写了等于白写🙊🙊🙊)

于是就......我就疯狂写环境(没有什么目的的那种).....这就导致,我的文常常只有氛围,缺少事件和情感🐍🐍

其实后来慢慢明白,环境是服务性的描写,有的环境写出来看似的闲笔,但其实都在为文章的气质服务。

也有一些功能性的环境描写,就像海明威君给大伙的提示一样:“如果你在这一章写到了一把枪,那么在接下来的几章里,它就必须发射子弹”(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哈)

就是说不要为了好玩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没事儿乱写环境和物象,因为在你文章里出现的每一个词,都有可能会被仔细的读者留意到,如果它不make sense的话,虽然没什么太大影响,但......它是文章的赘肉。

就拿电影来打比方说吧,之前看过阿汤哥演的《少数派报告》

当阿汤哥被误会,躲避警察同行的组织追捕的时候,他去找一个科研界已退休的元老级人物,想要让那个人(是为隐居后,养花养草的老太太)帮自己洗脱嫌疑。

结果那个老太太,给了阿汤哥线索之后......深情又神秘地吻了阿汤哥一下!老天爷,这个镜头长达五秒钟左右(斯皮尔伯格电影里的五秒钟是很重要的,商业大片嘛),到现在还深深地刻在我的脑子里🧠

老天爷,我就根据那个近景镜头就胡乱揣测啊,我想斯皮尔伯格君这么细致的一个导演,他这么安排肯定有什么原因啊!👀这是埋了什么天大的伏笔啊,也许阿汤哥和老太太本来是情侣,但是因为鬼知道是什么原因,老太太变老之后阿汤哥不认识她,因此她只好以技术创始人身份再次出现和阿汤哥相识什么的......

我们需要知道,这是部高概念科幻电影,再加上这老太太一出场的气氛就很诡异......所以我这揣测得...我认为还算合理(?)

但结果,没有伏笔,吻了就吻了,没别的意思,大概是老太太看阿汤哥太靓了......🤷🤷‍♂️

虽然这什么都不影响吧,但我就感觉我这是瞎耽误工夫给人家记梗呢(我喜欢记梗!因为当它再次出现、和你不期而遇的时候,就会很惊喜!🌟)

所以在《咖啡与香烟》里,我就尽量抑制住我对环境描写的执念,而且用了第一人称,舒坦多了,因为这样就不用有上帝视角需要把一些都交代出来的顾虑了。

我可以只写我主人公看到的世界,她选择看到的世界,天然地折射了她的心情,比如说:她在鸟语花香的公园里漫步,但她唯独注意到的是鸽灰色的天空;车外雷雨交加、狂风大作,可她偏觉得电台里的爵士乐温暖动人🎼🎼

嗯,我觉得这种片面的环境呈现,构成了人物性格的一部分,也无损于完整的故事气氛(毕竟,如果使用第一人称的同时,还面面俱到地描摹状物,这也太诡异了,“我”到哪去都能把一切尽收眼底。)

从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改变 , 有效缩短了我(无意义)的篇幅(!)

但用第一人称,对我来说最舒坦的优点就是,我......不用担心我在文章里用上帝视角来大发议论、输出观点而产生的灌输感了😌

因为我是喜欢自己写完作品,把人物留给作者自由评价的。

就是,我不希望我在文章里黑白分明地暗示大家,这个人物是好人,那个人物是坏蛋。那样不仅有点没水准🤪(因为......但凡活过的人都知道,大多数人的性格是复杂的灰色)

这么做也是不信任读者的表现,因为当你在用议论引导大家对人物的态度导向,你的文字就有了劝服欲、控制欲,这没什么不好……

同样拿电影来比较,我们就能发现很多超级英雄电影对的观众的控制力很强,我们发现,钢铁侠、美队、黑寡妇......他们没有能黑的地方,就连他们说脏话,我们都觉得很亲切很可爱,认为那是人之常情,并且愿意为他们稍微放松放松我们的道德感🤪🤪

但那是......那毕竟是商业电影的神话......我喜欢...更(接近)真实的东西,所以希望读者能够自己对人物做判断🤨🤨🧐🧐

但当我用第三人称时,我在议论的时候,能很明显感觉出我对某些人物的偏爱,和对另一些人物的偏见,就像我们如果看木偶剧,大部分时间会投入的看剧情,但是当木偶师的手臂不小心从黑幕之下露出来了以后,我们就出戏了,会扫兴😌

所以,用了第一人称之后,“我”是“我”,“我”不是作者。

读者就像在读别人的日记那样,知道是另一个人把自己的故事讲给你听,代入感可能会弱,但认同感会加强,因为如果读者要继续读下去,首先就预设了对“我”的叙述的认同。

这种……普遍的阅读习惯,也是纳博科夫在《洛丽塔》里提请大家注意的。

在《洛丽塔》里,纳博科夫以第一人称塑造了一个优雅浪漫的变态恋童癖形象👽

这本书是我高中时读的。我正经读名著读比较晚,《洛丽塔》算得上是我读的前几本严肃小说了,当时阅读经验很少。

《洛丽塔》里的“我”,用极其浪漫、顾影自怜的文笔,来描述自己道德败坏、扭曲的行为。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会被“我”的描述牵着鼻子走,觉得伦理观念病态的人,也可以是感情丰富敏感、应该被理解的人!😰

老天,当时我就这么想,因为“我”的恶行已经被“我”的叙述粉饰了,我会天然地对这种第一人称叙述产生情感上的认同。🤖🤖🤖🤖

可是后来,我都读完了我才知道。《洛丽塔》,是纳博科夫的讽刺大戏,他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那个恋童癖对自己的辩护从默认、到有同感、再到觉察出something wrong、最后纳过闷来惊觉此人是个油嘴滑舌的混账🤮,以此来让读者们警惕这号自恋的变态,千万别轻信他优美的一面之词。

我觉得如果站在写作本体论的角度来说,这种手法其实也是作者在训练读者,从对第一人称的预设认同感——这一定式思维里——跳出来,怀疑叙述者,而不是不走脑子的认为“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觉得这是个很酷很有雄心的想法啊!但当然,我用第一人称不是基于同一个原因啊,毕竟关羚这姑娘又不变态什么的,我也很喜欢她😊

但我们也能从她身上看到瑕疵,这是我想传达的,每个人都是复杂的,只要不装假,我们就都不天真😟。

包括泡菜鱼君也是,同人文嘛,有些人物啥都不干,上来就有光环了。但是……《咖啡与香烟》里,泡菜鱼有时候事情办得就不漂亮、说话也遭人恨(咳咳,到后来他有点聪明过头了,我赶紧闭麦🤐)

但……我们仔细想想自己,谁没干过混账事、谁没有黑料呢?我写灿烈君也是因为……(好吧,我不也许不应该说这)但他给我感觉有点……有点自负又有点憋屈,还喜欢较劲(跟别人也跟自己)🥊🥊

总之,我觉得此人很“有戏”🎬,我喜欢那种迷茫、变变扭扭的人,所以我会写他。(当然,他对我而言已经相当优秀了,这不用说……但必须得说,为了保命🙆🙆)

怎么说呢,我希望我能写出来人物的“复杂感”,我不想写“扁平人物”,但也不奢求写出“圆形人物”来,我也不奢求大伙觉得这人物有多真实、他/她身上的某个瞬间让你回想起了某人或者自己……

我当然希望大家能有这样的想法,但我不是奔着这个目的来的(因为我觉得对于“把人物写活”来说,我读的、练的都不够,笔力也达不到),饭得一口口吃、仗得一个个打,所以……就从先不让人物变成标签开始干吧!📝

其实说了这么一大堆,好像我这人落笔前构思很缜密似的,但其实选择第一人称是各种原因综合在一起的结果,其中直觉和“图个新鲜”的念头占了很大比例🙆🙆

我现在写个创作谈,也可以说是在捋思路,也可以说是,文章写出来了,我再“拿着答案凑过程”找补“创作谈”🔬

嗯,但是这创作谈里,有些东西是边写边想出来的,如果不动笔的话,只凭脑子回忆,很多细节是不会联想到的。

所以我觉得自己写写创作谈这种东西,对于写手来说还是有好处的。但也有一些大佬文学家,觉得自己解构自己作品的行为,就是胡诌,也许是他们太厉害以至于不需要这样的经验总结了吧💪👴✌。

害,有的大佬因为阅历、天赋、自觉的勤奋等等主客观原因,可以做到踏雪无痕、凌波微步,但我还是得回头看看自己的脚印,才会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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