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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行(14)小白兔买小白兔

综穿:小哥哥,我来啦

林默亲眼看着小姑娘吃完了整整一碗的白米饭,才放心下来。

看来李长歌离去之事应该对小姑娘的影响不是很大,至少没有绝食啥的。

伤心归伤心,难过归难过,一日三餐还是要按时吃的。

林默:这样就对了,人生三大事,无非就是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

吃完饭后,林默带着李乐嫣去街上转了转,小姑娘从小就待在长安,从未出过远门,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了,他自然要带着小姑娘多看看外面的风景。

看见街上有卖小白兔和小奶狗的,林默转头问站在自己身边,一脸欣喜的小姑娘,“乐乐,要不要买一只?以后你在洛阳也不会无聊了。”

李乐嫣好奇的蹲下身子,虽然长安也有白兔,但是那些人都不让她靠近,生怕兔子会伤了她。

而且之前她的性子也比较胆小,虽然喜欢这些毛绒绒的小动物,但是也不敢靠的太近,每次只敢远远的看着。

林默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现在也没有别的人在,小姑娘可以任意的做她任何想做的事情,只要有他在,绝对可以把小姑娘保护得毫发无伤。

李乐嫣期待的看了看那个卖兔子的小贩,“这位大叔,我可以摸一下这个小兔子吗?”

那大叔看见李乐嫣一身贵人的打扮,连忙笑了笑,“当然可以了,小娘子放心,这兔子绝对不会咬人的。”

这位大叔是城外的樵夫,经常上山砍柴,有时候也会抓一些小动物拿到城里卖,他知道的,有些富贵人家的小姐和夫人,就喜欢这些毛绒绒的小动物。

有时候,卖出一只这些小动物的钱,比的上他砍几天柴的收入呢。

李乐嫣小心翼翼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其中一只小白兔的后背上的毛,软软的,暖暖的,滑滑的,触感十分美好。

李乐嫣的眸子一下子就亮了,那小贩一看,觉得有戏,“这位小娘子,要不要买一只小兔子啊?兔子很好养活的,每天喂它一点胡萝卜就可以了。而且一只兔子只需要一亮纹银。“

林默撇了那小贩一眼,一只兔子压根不值得一两,但是他低头看了看李乐嫣,看见她这么喜欢,也罢,既然乐乐喜欢,那贵一点就贵一点吧,千金难买乐乐开心不是?

于是,林默直接拿出了二两钱,递给了那个小贩,“这两只小白兔,我们都要了。”

那人欣喜的收下,嘴角都要咧到耳后根去了,“好嘞,谢谢客官,客官这笼子我就免费送给你们了。”

李乐嫣欢喜的拿起那个小笼子,“谢谢。”

那人连忙摆手,“不客气,不客气。”

难得宰了一顿,那小贩已经暗想今天晚上能好好的吃一顿了。

林默带着小姑娘往回走,看着她一直看着怀里的两只小白兔,“乐乐,喜欢兔子吗?”

李乐嫣点点头,“喜欢,很喜欢,但是以前在长安,阿耶都不让我和这些动物靠太近。”

林默:“殿下也是怕你会受到伤害。”

“但是我实际上也不会那么轻易就受到伤害啊,阿耶太过于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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