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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匿光而行

  南风累极了,瘫倒在床上。感觉到背后的伤又在疼,他又只好翻了个身。

  是陆池找到自己的,那是不是代表……他有那么一点点地喜欢自己呢?

  南风用力地拍了一下自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想什么呢,一天天的想这些没可能的。”

  

  他的离开,没有人送别,因为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走的具体时间。

  送别他的,仅仅是藏在玻璃后的夕阳和无穷无尽的吹刮着的风……还有远方的风筝。

  ……一只小蛮腰酸奶瓶形状的、独一无二的风筝。

  

  “南风啊。”

  

  16岁的陆池坐在窗边对17岁的南风说,他背后的天空阴沉极了,厚厚的云挡住了太阳的光芒。

  

  “我想着,以后我们如果要分开了,那在你走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去送你。”

  

  “嗯?”

  

  陆池如愿看到了他诧异的表情,笑嘻嘻地说:“我只会在远方放只风筝。”

  说着指了指他桌子上的纯甄酸奶,“这样子的。”

  南风看着那瓶有着“小蛮腰”的草莓味的酸奶,有些愣神。陆池突然凑近过来,把他吓了一跳。

  

  他好像看到陆池的眼角有一颗泪痣。

  陆池顿了一下,缓缓地说:“其实我这个人啊,很怕离别的。一到分开的时候就要死要死的那种——”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破云而出,温柔地散落在他身上。

  “尤其是与你这样好的人分开。”

  

  眼前突然变得模糊,远方的风筝更加看不清了。南风胡乱地拿手背擦掉了眼泪,看清了酸奶瓶的颜色。

  确实是红色。

  

  他有些不想离开了。

  

  他想给自己三年的感情一个交代,一个结果,一个痛快。

  “看什么呢。走了。”南丽华在前面催道。

  他最后再深深地看了风筝一眼,转身赶上南丽华的脚步,没有再回头。

  这个城市,他应该是不会再回来了。

  

  至于那荒唐的三年,过了也就过了吧。

  

  南丽华母子登上了飞往北京的飞机。

  

  她攀上了一个有钱人,对方仅仅是见了她一面,便爱她爱得入骨,不过这种“入骨的爱”能维持多久就不知道了。

  南丽华也是个奇女子,一听是“包养式”,就立马带着儿子与那位痴情人赶过去了。

  

  那位痴情人竟不是个标准大叔,长得还颇为帅气,大概只有40岁左右。据说,他的妻子有着绝色容貌,但还是遵循了自古以来一成不变的定律——红颜皆命薄,没留下一个子嗣便撒手人寰了。

  他说,他这些年来一直忘不了他的妻子,而南丽华身上有着他妻子的影子,便问她愿不愿意与他居住在一起。南丽华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对于这种晚间八点档都都不播的狗血剧情,南风万万没想到有一天竟会发生在自己身边。

  

  到了北京,唐先生——也就是那个痴情人——带他们搬进了一套别墅。

  南丽华在见到别墅的那一刻,激动得都要站不直了,只能靠着旁边的南风来勉强站好。

  唐先生按上门把手,识别器识别出了他的指纹,门打开——

  的确气派。看里面的装饰,唐先生似乎是搞艺术的。墙上挂着好多幅油画,都是画着同一个女人——笑着的,沉思着的,闭着眼的,还有睁着大大的眼凝视过来的。

  南风看了看挂在自己身上的全无形象的女人,再看看画上的女人。

  很像,尤其是那双眸子,一样的闪亮,眼中似有微光粼粼,仿佛能直接看进你的灵魂。

  唐先生看着南丽华,宠溺地笑了笑,主动拿过她的行李,带着这对母子去了二楼。

  他的声音很好听,淡淡的柔柔的,却丝毫不显娘气,像清风一样抚过南风的心。

  “你不用担心你的高考,我已经帮你办了转学手续,是一所还算好的学校,不会让你有太大压力。明天你就可以去上课了,教材在你的房间。”

  

  当南风趴在柔软的床上时,他仍觉得有些不现实。

  唐先生太好了,把南丽华以前找的男人都要好上一千一万倍。

  他们从来都不会提出要与南丽华生活在一起,他们都瞧不起她,认为她仅仅是有着美丽的外表,身体却肮脏无比。

  只有唐先生是真心对她的,虽然起点也在她的外表上。但是刚刚在楼下的那个宠溺的眼神,不会错的。

  那分明就是……沈安看向陆池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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