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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蚀骨危情》《最爱你的那十年》书摘

阁下:晚秋

作者君“那(⊙o⊙)啥……我刚刚才想起来我今天还没更文……”

作者君“今天做一期番外……”

作者君我才不会说:我不想写,太懒了,没动力之类的话……

作者君“来起!”

《蚀骨危情》

萧珩的不相信

陆明初的恶作剧

沈修瑾迟来的爱

简家的冷漠

都是将高高在上的简童

推入万丈深渊的凶手……

简童

简单的简

童话的童

简单的童话

活的却像个笑话……

残缺的身体,破碎的灵魂

你让我用什么去

维持那颗我曾经骄傲的心?

我简童这一生,唯独爱过沈修瑾一个人,再没对谁动过心,可是你们不能够仗着我的爱,就这么欺负人!

我有错,我错了,我大错特错,我简童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爱上了你,沈修瑾!我错了,知错就得改,我改!

沈先生,麻烦您下次遇到简小姐的时候,对她好点,别让她再失去骄傲,失去健康,失去身材,失去财富,失去尊严了!

陆明初把她最爱的简童送入了沈修瑾的怀抱

只为她从此不受伤害……

简氏我不要了,简家我也不要了,什么我都不要了,你放我走好不好,沈修瑾。

老天爷,我沈修瑾从来没有求过你,求你把三年前的简童还给我。

后来他请了最好的律师,却抵不过她的六个字“我有罪,我认罪”。

“三年前为何不查,”他苦笑轻叹“不敢查啊,若她无辜,那我如何面对她,拿什么去赎罪。”

这辈子我都没对她说过我爱你,因为我怕她这辈子听腻了,下辈子就不爱听了。

我沈修瑾这一生,只有一个妻子,她叫简童。

那一年,我喜欢的男孩子,站在榕树下刚好穿了一身白衬衫,从此我爱上了白衬衫。

沈修瑾爱简童,生生世世。老婆子,我来找你了。

夏薇茗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女配,她整本书都没有出场,却毁了简童的一生。

《最爱你的那十年》

来自南方温柔的风

经不起北方的寒冷……

晚了的深情和补偿比草都轻贱……

“你怎么可能不要我呢,是不是啊?”

“这个世界上唯一不会离开我的人就是贺知书啊……”

“…求求你…求你不要碰…不要碰我的贺知书…”

他仿佛看见那个少年

笑着对他伸出手说:“放学了,我们回家吧!”

“你说我要走了,你会不会有点难过啊?”

“听说你喜欢简幀,我给你买了她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这本书,顺便也喜欢我!”

我可以放任你满世界逍遥快活

你却连一次短暂的归家都不愿意施舍……

“丢就丢了吧。”就像丢了我一样。

爱没有了

我还能活多久……

他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天蒋文旭的眼泪全掉进汤碗里

那个男人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

这辈子绝对不辜负一个贺知书……

十多年了,这家摊子的馄饨从没变过价格,但贺知书一咬就知道这馄饨馅儿少了,个儿小了,他和蒋文旭的爱情也是如此……

从来吵着要走的人

都是这最后一个人闷头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

而真正想要离开的时候

仅仅只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

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再也没有一个贺知书能陪蒋文旭过七年苦日子

忍受他三年的放荡晚归

再用生命的最后一年爱他进骨子里

那么温柔缱绻,那么坚决勇敢

只有贺知书……

上学的时候我连车子都不敢学,腿擦破一点皮都要疼半天,高中语文背错了还流行打手板,全班只有我一次没背错过,我怕挨打,同学们偷懒老师只是象征性打那么几下我都怕。而你明知道我怕疼,还是毫不犹豫的给了我一耳光,我就知道你不爱我了。

作者君“搞定!”

作者君“其实还没写完……”

作者君“我不想打字了~”

作者君“5555555……”

作者君“拜拜~有机会的话我们把它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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