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桥森不见的第三百六十一天,我想他了。
桥森他其实是个很帅气很有才华的人,尽管他常常认为自己表现的不尽人意或是怎样。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的每一次表现都特别的出彩。
看来,是公司没法防爆桥森,处心积虑换来的结果吧。
记得我们解散的那天,所有人在粉丝面前哭得那叫一个惨。只是没有人知道,我在为桥森哭。
好想他啊。
我进入演播厅后,第一个认识的,便是桥森。他待我彬彬有礼,也小心翼翼,总担心会碰碎我。也许是我外表形象太过“自闭”的原因。
最初,我仅仅以为这只是他的演戏,他的假装。毕竟谁不想在观众面前留下个好印象?刷一波存在感?
很显然,我彻彻底底的错了
他是强者、实力者,是哪怕没有镜头都会很出彩的人,完全不会淹没在人群中的人。
所以,我又在想,他到底有什么心思?是为什么?我身上能有什么利益?
我把这一切都想得太复杂了。真的太复杂了。
当宝儿前辈大声地念出了桥森这个名字的时候,我通过大屏幕只看到了他眼底的讶异,除此之外,便是坦荡了。
出道于我而言,完全是大事情,我更是无法将激动,欣喜等情绪哪怕仅仅是藏在表面。
可我忘了,他为了追梦,耗费了整个青春。
我应该早些发现他的异端,或许就能早些避免我与他之间无形的隔阂。
但他真的有些出格——我看出来了,他喜欢邕圣祐。
发现的那一刻,我心里属实是像调料瓶打翻了一般,五味杂酱。但也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在心底滋生,制止不了。
我见了好多次他眼神中的晦暗不明,要知道,他在邕圣祐面前总是没心没肺的样子——我就知道,那是他装的,一切的一切表面现象,全都是他演的——是我被骗了,我太傻了。
姜丹尼尔和他的谈话,是我偶然间听到的。当我听到桥糸谭将他女婿杀了之后,我对桥森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憎恶,而是同情。
我觉得自己很荒唐,同情杀人犯的儿子。可强行把杀人犯的罪名加到杀人犯儿子的身上,不是更荒唐吗?
看吧,人总是自相矛盾。
与他的聊天框,最早的信息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我们其余十一个也都有各自的发展了。
公司今天给我批了个假,我打算去他介绍给我的地方看看。
车窗倒映美景,一路的青山应接不暇,不远处有块路标,是他说的地方。
路标的旁边有一个人,高高大大的个子,身形看起来很薄,穿着棕色大衣和黑色直筒裤。头上带了个黑色针织帽,戴了副银框的眼镜。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这个习惯,下意识的就把他的外貌特征都记下来了。
车停了,司机对我说了声:“到了。”
我付了钱,就下车了。只是走在小路上心血来潮给他发了条信息。
我不期望他回,所以我只是将手机放在口袋里,好好的欣赏他曾经欣赏过的地方,走过他所走过的每一条路。
我所做的一切,其实都在表达:我很想他。
叮咚。
也许是手机信息,但我不在意。
因为我要捕捉落日的尾巴,贪婪的享受着大自然的无限风光,在限定的只属于我的一天。
也许几曾何时,他同我一样贪恋落日的尾巴,舍不得走。
会不会是他?
我的脑子里蹦出这么一句话。
恰巧这时,余晖羞怯的只露出一点红,像古代未出嫁的姑娘般害羞掩面。
–路标
那个人是他!
我有些慌不择路,满心里都是:抓住他,抓住他,再不抓住他就再也没机会了。
只是跑到路标那,天已经黑了,我喘着粗气,无助的站在暖黄色的灯光下。
有些迷茫,有些无措。
我好像明白了内心迷题的所有答案:我嫉妒邕圣祐,我同情桥森,我喜欢桥森。
他似乎没把我当同龄人,而只是弟弟。
我知道偶像的基本准则是不能恋爱的。可我就想试试,能不能找到他。因为我知道,我们俩没有可能。
他不喜欢我。
他只是把我当作弟弟。
“我也想你了。”
我眼睛花了,耳朵也花了。身着棕色大衣的人手里拿着手机,屏幕中正是我的心血来潮——我想你了。
他笑脸吟吟,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在他身上发生过。原来他过得很好。
我突然觉得暖黄色的路灯刺得我眼睛发酸,好想流泪。
“桥森,我好想你”
–
我是裴珍映,我想桥森了。
–
——真的完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