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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命犯孤星

渣女逆袭史

乌孙立国,开国君主猎骄靡一日忽见天降奇石,奇石落下之处不但没有造成草木损毁,还使植物迅速生长,长出一片森林。

  于是猎骄靡派自己的八百精锐到陨石坑形成的湖泊里寻得奇石,只有领头的一人生还,归来时已手脚折断,剩下残肢抱着奇石爬出来。

  方士用古法刨开奇石,里面是血红色的琥珀,为女娲补天之石,浸女娲之血所化。

  猎骄靡大喜,将琥珀制成项链世代沿袭,此后乌孙再无战乱,所在领地物产极多。因此乌孙成为西域第一强国,直到如今。

  【逃亡】

  自从十二岁那年的一场大病,父王对我宠溺至极,母后说自从那以后我好似变了一个人,整天在外面捅娄子。

  骑马,射箭,斗鸡,穿男装吃花酒,爬树掏鸟蛋,调戏刚世袭为官的小公爵,可谓为非作歹。去年还因为扮鬼吓父王的宠妃,被关进京衙司九天。

  我又是父王唯一的子嗣,虽西域人开放,思维眼界没中原人狭隘,但也不会让一个无恶不作的坏女子做女王陛下。

  于是母后让父王的谋士来辅佐我,教我西域十五国和中原各国的历史政治文化,简单来说就是各国八卦。

  但是我很久才明白,父王和母后更深的用意。

  我在暗处等待入夜,眼泪忍不住往下掉。赵国没有找乌孙同盟,所以城中并没有我的通缉令。父王让我不要回去,难道王宫里真的藏着什么东西?

  我,一定要回去。在此之前先去打探乌孙王室血珀的虚实。

  待到午夜时分我摸清了城中的几个大户人家,攒够了盘缠立即出发去乌孙国首都赤谷城,一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土狗扯住我的衣角。

  “松开,松开,快松开!”

  后面的火光逐渐放大,有人喊着“捉贼啊!”

  “不管你了,你要咬我就带你一起跑!”

  事实证明,它真的很固执,你能想象一个行动古怪的小贼屁股后面吊着一只土狗拼命跑的情景麽?

  当时支持我一直跑的信念是:等所有人都放弃追赶的时候,在深山老林把它给烤了。我现在是冷血的逃犯。

  然而我小看了大乌孙国民的身体素质,只见一个瘦子咧着嘴马上就要抓到我了,我转身跳进一辆装潢别致的古铜色马车,马车前的侍卫拔出了剑却被一枚金币打偏没刺中我。

  跳进车内的那一秒我曾想象车内的乘客是怎样的。

  一个雍容华贵的少妇?一个和蔼可亲的老人和孙女?一对幸福的新婚夫妇?一个衣冠楚楚的大员怀里抱着一只波斯猫?

  实际上我们四目相对,一个身穿蓝袍的青年男子端坐在车内,右手食指上一块祖母绿宝石戒指分外醒目。

  下一秒我被他严严实实地摁住,左脸完全贴在车壁上,隔得我生疼。我急忙解释:“听我说,我不是刺客,外面有人追杀我,恳请王爷护我一程!”

  “你认识本王?”

  外面的侍卫正在询问:“王爷,那些人是来抓贼的,需不需要属下来处理?”

  我看着他轻笑:“我当然认识王爷您,我还知道你的背上有一处特别的伤疤。”

  说到这里他的手松了一下,我感觉到他惊异的神情。“你叫他们回去吧,本王不曾在此处看过贼人。”

  众人听到声音,知道多年在外练兵的军须靡要回国都了,纷纷退下。

  父王的谋士曾说,乌孙国皇室都喜穿蓝服,因为蓝色需要中原的染料才能染成,造价昂贵,更不用说丝绸了。

  我身旁的这个男子大概就是乌孙国王的第二子军须靡,那枚宝石正是母后小戎允氏所赠。

 军须靡八岁时曾被燕国刺客劫持以要挟乌孙国不得与蜀国结盟,后来被乌孙国第一剑客令狐灵救回,背上留下两尺长的弯刀伤疤。

  他虽为次子,但比太子蚤更工于心计,曾夺得重大战功实力也是有的,所以深得父王和母后的喜爱。

  一听太子的名字就知道父亲没对这个儿子抱有太大希望吧。

  军须靡放开我,甩甩袖子独自坐下:“你是谁?”

  我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硬生生挤出一个位子。“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王爷不必担心。此番多谢王爷您救命之恩!”

  “担心倒是不必的,只是看你的样子是要去国都?你可以乘我的车一同去,还有这只狗。”

  “······多谢王爷,不过我还要整顿几日再走,衣衫褴褛冲撞了王爷,请王爷恕罪。”

  “哪里,若是姑娘不嫌弃可以到本王在国都的别院小住几日。”

  马车走到一处山路上顿时颠簸了不少,我拉开车帘,看到深不见底的峡谷,路只容得下马车通过,我对军须靡勉强笑笑,看来他是不想让我走了。

  “呵呵,那好吧。”

  我睡了几个时辰,醒来马车还在行驶,军须靡正在熟睡。我看着他长长的睫毛,接着是鼻子,侧脸,喉结,满是嫉妒地想生他的那个女人到底是何等的花容月貌。

  他转了转头,我迅速转开实视线,一个红色的东西闪过眼前。

  等我再看过去的时候军须靡醒了,眯缝着眼睛说:“姑娘的狗真是太淘气了。”

  那条土狗在军须靡的怀里睡得正香。父王说,端木家族世代守护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和血珀有关。民间很少有人知道,父王每隔九年就会出宫一趟,一趟就是一整年,说是云游四海,但我总觉得他在找什么东西。

  “真不好意思,额,请王爷恕罪!”我把土狗抱下来,狗爪的泥印已经印满军须靡的蓝袍。

  我暗暗地笑,对他说:“王爷您的衣服都弄脏了,不如让我帮你洗一下吧,前面就是一个村庄也便王爷休息片刻。”说着伸手去解他的衣服想看看到底是不是乌孙传国之宝血珀,他反手一抓,把我的手捏紧。

  “很多人都想得到本王身上的血珀,有的是倾城绝色,有的是武艺高超,有的是天下名厨,但是最后全都失败了。就算他们靠得再近也拿不到,知道为什么吗?”

  我感觉手快被他捏断了,看他斯斯文文的样子怎么力气这么大?!“不知道!什么血珀?你神经病啊?”

  “即使你有这个打算也拿不到,因为就算拿到手也会被蛊毒致死。”

  他终于放开我的手,土狗躲在角落仔细观察我们两人的神情。马车停在了村庄的一条小河边,军须靡自己脱下外套拿给侍卫去洗。我脱下外套和裤子:“给,帮我也洗一下吧!”

  侍卫惊悚地看看我再看看军须靡,“洗吧。”

  军须靡没必要骗一个不足为道的小贼,看来血珀在他体内的部分是活的蛊虫,体外的是血珀宝石,蛊虫因寄生在血珀里得到极大的滋养而变得非常致命。

  军须靡需要每天食用特殊的毒物,所以他的面色雪白,体毛色素退化。

  谋士说长期持有血珀的都是王后,莫非血珀可以使人女性化?想到这里,我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军须靡已经持有血珀,乌孙国的王位将来肯定是他的,那太子蚤又是怎么回事?

  等到夜深的时候,我跑到村外河边的荒草地里。手握铃铛,默默祈祷一定要保佑我召唤出凌霄。铃铛响了三下,一阵风吹来,吹得我鼻涕横流。

  “邋遢,老头怎么把他女儿教成这样?”

  “是凌霄?你在哪里?”

  “小姑娘,我看你命犯孤星,一生不得善终啊。”

  “我,你!”我气的跳脚,“你在哪儿,你看我不打死你个乌鸦嘴!”

  白衣仙人飘飘然落在我身后,往我后脑勺拍了一掌,“没大没小!”

  “你,手真重!”我转身看,他的五官容貌最多只有二十多岁,果然神仙能长生不老,看在他长的仪表堂堂的份上不和他计较。

  “老头不是说,让你不要管那些事么。此地又没危险,叫我做何事?”

  “不,我要管,端木家族的秘密,请你告诉我。”

  白衣仙人轻笑一生,“真是命中注定你要遭此一劫,好吧,你可知传说中得血珀者得天下,再得神域灵卷者可号令六界的传说?”

  “那但是骗小孩的把戏,若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乌孙国现在已经扫平中原了。岂不人人都挤破了头想要。”

  “是真的,真的有神域灵卷和血珀。只不过乌孙国得到的只是血珀的一小部分。”

  只是一小部分,难道还有其他部分?赵国要找的是血珀?

  白衣仙人拉回我的遐想,“他们找的不是血珀,因为你父王没有血珀。端木家族有的是神域灵卷,也就是记载之魂术修炼法则的卷宗。此卷并非是神域之物,到却能依靠它让毫无修为甚至没有慧根的人轻而易举操纵生灵,这就是它的可怕之处。”

 “莫非卷宗在王宫的狼塔中?”狼塔是历任龟兹王必须克服的难关,只有一日之内从狼塔里走出来才能加冕,而赵军在攻破王宫时,军队多朝狼塔方向走。

  “终于有些开窍了。卷宗由端木家族时代传承,以防落入意图不轨的人手里,直到你父王,可惜他还没来得及传位于你。”

  “那我是不是该回去寻找卷宗?”我双手在袖中握紧,眼睛微红。

  白衣仙人从腰间掏出一个葫芦咕咚咕咚往嘴里灌酒,“你可以去也可以不去,不去,你隐姓埋名到中原的蜀国那里还有你父王的旧臣,可以招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去,你就会被牵扯进来,到时候知道的越多,你越脱不了身,说不定会失去很多东西,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我,”我苦笑一声,“我已经孜然一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白衣仙人眼神中似乎透露出一丝伤感,“血珀是由女娲之血和补天石所化,当初东皇用来镇压妖王的。妖王就在这四方土地之下,为确保他不进犯人间,血珀被分为八块,散落各处。如今你已经知道第一块的下落了。”

  乌孙国和古蜀国有密切的联系,古蜀王曾经得到过南疆一位领主的蛊罐,可能是他转赠给猎骄靡,由此血珀变成如今形态。

  “妖王在血珀镇压下,功力大减,在一千年前消失了,他的骨骸被周围的小妖吸食殆尽,这都没什么。只是后来这几个小妖成为妖界长老,常年在地底一处墓穴闭关修炼,长此以往,墓穴内的怨灵吞噬了几位长老后功力大增,自称玄姬,在妖界威望极大。将这你要做的,就是集齐这八枚血珀,阻止妖王出世。”

  “哎呀,你别给我讲那么多没用的,告诉我怎么把眼前这块血珀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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