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我十三岁。
那年,我曾亲手杀死一棵石榴树。
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把那件事忘的一干二净,直到去年,我同事买了二十几个石榴,正和我当年从那棵石榴树上偷窃的石榴数目差不多,我又重新把那件事记得清清楚楚。
如同人们所说你越想忘记一件事你会越忘不掉,你可以做的,是记得更加深刻。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那年刚刚学会爬墙,就是可以从我家大门口两米多的墙上爬进家里的水平。可对我来讲,已经足够。
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学会了爬墙,就等于多了另一个世界。但是我没有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主人公那样遇见一个让我朝思暮想的姑娘。
一是不敢爬有人住的家,二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姑娘,当时年纪也小,不懂风花雪月。
关于爬墙,记忆深刻的有两次,一次是偷石榴,另一次也是偷石榴。
这次说的是第二棵。
那棵石榴树长在一个位置在朝阳半山坡的家中,由于地理位置优越,阳光充足,那棵石榴树长得格外良好。
树的叶子很大很绿,枝干分明,一点也不杂乱,显然是主人爱护有加,老天庇佑。
当我们三个人爬进那一米多的院墙中的时候,我看到那棵石榴树,我被她的风华绝代惊呆。
世间竟然有如此美丽的树。一枝树枝探出墙外,几个硕大的石榴长在枝头,巧夺天工,那种美好让我无法下手。
我要不咱不摘了吧,实在下不去手。
伙计别婆婆妈妈的,我先摘一个尝尝。
于是随手摘了一个掰开给我吃。那火红的石榴籽像一颗颗美丽的宝石闪闪发光,我尝了几个,甜甜的像初恋的感觉回味无穷。还没等他们说味道怎么样我已经爬上树枝摘了一个。
伙计来来来,快摘,磨叽啥,要不有人就来了。
我们一人摘了两个迅速爬出墙外。
当我回到家后,一直对那棵石榴树念念不忘。
于是,第二天,我们不谋而合,把那棵石榴树洗劫一空。我们一人分了二三十个。
我没有拿回家里,而是把她藏在一个角落。我三天就把那些石榴吃完了,三天,我没有吃一顿饭喝一口水。
之后,我总是期待第二年的秋天,像期待见心爱的姑娘一样。
那一年,我每隔一个月就去给那棵石榴树翻土,我会背着一大瓶水给她浇水,还给她买了花肥。我多次会梦见她,那种程度像你们秀恩爱。
那年冬天,我给她根上埋了厚厚的土,怕她冻死。
第二年,因为怕被家主人逮的原因,我一直没有看望她,只是在刚开始的春天站在山头望过她几次,并且在有一次把冬天埋的土拂去,怕热着她。
可是我时常想念她,但不是因为嘴馋,我觉得我偷窃了她,欺骗了她。我只想,她能够像往常一样,像没有遇见我这个一时鲁莽的人之前那样。
因为她从来不属于我。
秋天,我想去看看她。因为很长时间不见,我想对她说声对不起,想忏悔。那种想法持续很长时间,但迟迟未去,我终于在一天下午去了那个地方。
我记得那天下午天气很好。晚霞纷飞,阳光姣好。
我想,她那时一定最美。
我走到她那里,不远的路走了很长时间。
我不知道怎样面对她,虽然她是一棵石榴树,不可能跟我有同样的感情。
当我透过院墙看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枝干枯萎了。
分明是死去了很长时间。
我坐在院墙外直到晚上十点多,回到家里一句话也说不出,很长时间都不愿意说话。
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她更加思念。因为她真的很美,她也很无辜。
当时具体的感受现在已经说不出了。
只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偷过石榴,再也没有翻过墙,再也没有随意动过别人的东西。
那棵石榴树死了,然而我,有了那么点正人君子的意思。
可我还是喜欢吃石榴,要甜的那种。只是每次吃过后,我总会想起那棵石榴树。
从那以后,在我心中,再也不会出现比那棵石榴树更美丽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