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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奇迹

医路前行

大家肯定觉得我今天的章节是不是有些无厘头?爱情也能和医学扯上关系,这太扯淡了,也说不通,对吗?

  你们或许会想象是不是一对小年轻,特别相爱,结果天不遂人愿,一个得了不治之症,另一个倾家荡产为其治病,然后治好了,或者是一对老夫妻对吧!

  可以这么说,大家猜想的一半一半,在这里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啦!

  这次他们急诊接诊了一个他们都熟悉的人——候伯,当然我们是最想不到的,在前文中我也没提到过这号人。其实候伯是医院里的老员工,是那三个实习生第一天急诊实习就亲眼目睹病患死去,且去送逝者去太平间碰到的那位老人!

  大家想想,去医院的太平间谁不害怕,更何况是刚出校园踏入半个社会的他们了!这就是换上是我,大白天还行,大晚上的我就真不行了,大家这就不难理解了吧!

  偏偏就是这么巧,大婶发现候伯在太平间晕倒了,急忙送到急诊,所有检查一做完发现已经是肝癌三期。等候伯醒来,询问之下才知道就在他们实习当天就查出来了这个结果。

  可是当时候伯隐瞒了下来,并且去开导他们,告诉他们说:“不要害怕,在医院里特别是急诊每天都要看到人死去,其实你们大学里也见过尸体,没有那么可怕。他们问:“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害怕,死了那么多人。”候伯说:“那是因为死人是没有血的,活人是有血的,血是热的,有了热血心脏才能跳动,才会感觉有了生命,血热了就不怕了!把死去的人都当作自己的亲人,也就不那么害怕了!”还劝着他们和自己多喝酒,告诉他们不要害怕,要勇敢!

  也就是说喝了很多的酒,大家都应该知道一点,肝癌是最忌讳喝酒的,所以赵冲、艾小天和邹倚梦这三个实习生感觉很自责,很难过。期间候伯的儿子也来了,其他人看到大婶很亲密得照顾他爸的样子,而且别人称“候婶”,因此就要让那个大婶走,以致于候伯情绪过于激动生气而病情恶化,进行抢救,虽是抢救过来了但还是不易受刺激。

  后来候伯自己向他儿子和曾主任道出原委,是当时在村子里就已经结婚了,当时妻子是三妹,也就是那个大婶,后因参加七八年参加民兵去老山前线打仗,抗战负伤,那时他儿子的母亲是北京医疗队派来最年轻的护士,后来仗打赢了,那个女护士把自己从死人堆里救出来,找了一天一夜找到了大部队,然而女护士因此少了一条腿。候伯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报答护士的,只好娶了她,一直照顾她,给她端屎端尿,直到七八年前逝世。而这么些年,大婶也从没嫁过,候伯一个月前觉得身体不舒服,便想回老家看看,才知道三妹从那之后一直未嫁,被人笑话了大半辈子,因此就带她到北京来生活,后来自己被查出得了肝癌还是晚期,就让她走,可是她不走,就一直照顾自己,候伯想在自己最后一点时间里把三妹安顿好,他放心不下三妹!

  最后他儿子还是理解了他的父亲,为了圆候伯的心愿,说他不介意父亲和大婶结为夫妻,便主动向主任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在医院办一场婚礼。曾主任请示了裘院长得到了同意,便全权交给程俊主持,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这就真的没错!

  候伯从之前只能躺在病床前到穿上大红色喜服,一步步走到在医院长廊那里简单办理的婚礼现场时,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个婚礼虽说简单但却隆重,每个医护人员都到场,其中还包括病患(患有白血病的19岁女孩),他们都吃着喜糖并怀着自己最衷心的祝福!没过几天,候伯就出院了。

  说到这里,你们看了可能没多少感动,但是看色彩的和黑白文字的效果就是那么大,也许我的文笔的确是不怎么好。

  不过你们说,爱情真的有那么大的魔力吗?!能让人为爱生、为爱死?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还有什么“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等等……

  看来,有时候爱真的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那是不是所有的医生可以在患者的患病期间呀,让他们内心里多感受一些温暖,对病情是不是也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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