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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安cp番外12

凹凸和刺客番外合集

好学生安x不良少年雷 高中 安比雷大一岁 安迷修视角第一人称 

预警:本文重度ooc,且有未成年人xing行为,本质是雷文,请提前避雷

这篇基本是甜的,是HE,可以放心食用

最后,我保证这篇文里除了安,没有人上过狮,彼此的感情也够忠诚

 

 

 

 

 

 和雷狮纠缠不清的源头,如果问起来的话其实要怪我,怪我多管闲事。

 

  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高二下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放学经过一个小巷,看到这个流氓正在打人——还是非常不道德的群殴,几个人把一个倒霉蛋围住,对他拳打脚踢——准确地说不是他在打人,因为这个时候他只是抱着手臂旁观,不食人间烟火,好像这种等级的人是不需要他出手的。

 

不过确实不需要他出手,因为被群殴的倒霉蛋身上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我们学校是本地知名的学霸高中,中考录取线七百二十多分,进来的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只会学习,现在当然只有被打的份。按理说我也是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的一员,看到这一幕时我本该被吓得屁滚尿流,逃得远远的,若还有点良知,就去叫警察叔叔;若没有良知,这个人被打死也和我无关。总之,作为一名学霸,作为一个被全社会宠爱的青少年,我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是考大学,我不该管这些,不能跟这些天杀的不良少年扯上关系。

 

但我是谁,我是安迷修。百岁宴抓周时,面对大千世界的花花绿绿新奇玩意丝毫不动心,我抓住了一个小马玩具和一把剑,标志着我这辈子和正义骑士这种人设撇不开了。于是天生的正义感让我站了出来,枪打出头鸟,我声音洪亮:“你们在干什么?!”

 

我小时候练过武,喊出来的时候中气十足,气冲云霄。几个小混混似乎被我吓住了,把那个男生放开,自动地退成两队,让开一条路,低头老实站着。这阵仗很大,为的是后面出场的压轴人物。果然,刚才在袖手旁观的流氓头头气场十足地踩着这条路走到了我面前。

 

为首的他长了张好看的脸,究竟是怎么个好看法,我也说不上来,但一看就是老天爷精雕细琢过的,耐心又细致,男女老少都可欣赏,不会嫌娘也不会嫌糙。他刚刚旁观时不动,安安静静像一座雕像,在夕阳下就是闪着光的艺术品,美到仿佛和这些暴力丝毫不沾边。

 

现在雕像活了,活得格外生动,会打人,还会笑,笑得一脸邪气。他被簇拥着,那样子不像个小混混,更像个贵族,下巴昂着,眼睛抬着,似乎都不愿看那个被打得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可怜人。贵族小混混大发慈悲地施舍给了我一个斜睨,说:“又是来挑事的吗?”

 

我从由这个人的美而产生的震慑里回过神,继续大声伸张正义:“你这样不公平,一对多。”

 

我说的字字在理,他听了却大笑:“你还想讲究公平啊?”有点怜悯的,“第一次挑事吗?”

 

我觉得他的下一句话就是“真可惜,第一次挑事也是最后一次挑事,你马上就会被我们打死”,但他没有。出乎我意料,他甚至拿正眼看我了,紫色的眼睛在夕阳暖暖的光下显出了葡萄酒的颜色,他说:“有意思,这样吧,我跟你一对一。”

 

我惊了。惊的第一个方面是,混混头子竟然赏脸跟我一对一;惊的第二个方面是,我竟然也欣然应允。于是我们在黄昏的街头扭打成一团,尘土飞扬,血和土混在一起,他的部下在一旁傻子似的目瞪口呆,在惊异真的有人可以和他们老大不相上下。

 

最后谁也没尝到甜头。我把雷狮漂亮的脸打破相了,估计他有一段时间要为自己的脸难过,不会再出来害人,尽管他被打破相的脸还是很好看、还是我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被打得也很狼狈,校服颜色都快看不出来了,脏兮兮的还有血。雷狮虽然瘦,但有劲,我觉得我右胳膊快被他卸下来了,好疼。

 

当我捂着自己可怜的右胳膊回家时,天都快黑了。进门时开灯,黑暗被点亮,沙发上赫然坐着我妈,披头散发面容憔悴。看到我回来,她只是抬了下眼:“回来啦……怎么回事,身上那么脏?”

 

我搪塞:“上体育课的时候摔了一跤,磕到红色的塑胶跑道了,没什么事。妈,别担心。”

 

她点了点头,对我的蹩脚谎话深信不疑,我知道我是安全的。因为我妈最近没心情管我,她正忙着管我爸:她怀疑我爸出轨,她手上已经有证据了,并且把这些证据跟我一一出示,一条一条的蛛丝马迹编织成了很残忍的真相。威风凛凛的大侦探智慧无穷,看着她的工作成果反而哭了。她说安安怎么办,怎么办啊?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没结过婚,我人生的前十七年忙着学习,忙着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这个真的触及我的知识盲区了。但我知道妈妈现在很难过,于是我把她搂进我怀里,让她哭。一句话都不敢说,我知道爸爸做了很对不起妈妈的事,爸爸可能已经不爱妈妈了,妈妈人老珠黄,比不上他上次趁妈妈不在家带回来的漂亮阿姨——尽管他跟我解释他们只是同事。但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想让他们离婚,我们曾经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家庭,房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我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但我是自私的小孩,我还想拥有一个完整的家。

 

我妈哭着,可怜兮兮地骂了我爸半天,最后把矛头指向了我,她泪眼朦胧:“安安你要好好学习,一心一意地学习,不要被别人带坏,不要交些不三不四的朋友,争取考上好大学,让妈妈风光一把,妈妈只有你了啊——”

 

我答应着。当时答应是很爽快,还在心里骑士气息满满地承诺,我一定会听妈妈的话。现在骑士反悔了,骑士破了和妈妈的约定,我还在好好学习,一心一意地学习,争取考上好大学,但我被别人带坏了,我交了不三不四的朋友。

 

这个不三不四的朋友,就是雷狮。漂亮的不良少年。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没错的,不打不相识没错,这句话很俗也没错。总之我和雷狮就这么俗气地认识了。打完的第二天,雷狮在学校门口堵我,等了很久,我出校门的时候看到一朵蘑菇蹲在地上抽烟,忍不住笑出了声。他抬头看到我,很不满:“你怎么这么晚才出来,你们学校的人都差不多走光了。”

 

我摸了摸后脑勺:“我要留下来再自习一会儿的嘛……”气氛太祥和了,我意识到不对劲,赶紧警觉起来,“你找我干什么?”

 

“没什么,”雷狮脸上还贴着创口贴,“觉得你挺厉害的,交个朋友吧,然后把你带上不归路。”

 

我说:“不可能的,你走吧,我是不会当你小弟的。”

 

最后我们各退了一步,海阔天空,雷狮没有让我当他小弟,我和他交了个朋友。

 

后来我才知道,雷狮上次打我们学校的那个男生其实是有原因的,那个男生有错在先,他搞了雷狮学校的一个女生,搞得那个女生怀了孕,只能去堕胎,他却不愿意为此负责。雷狮气不过,这才带着兄弟们杀上门来,让这个男生也感受下同等的痛苦。

 

我猜测那个女孩子是雷狮的妹妹,广义上的妹妹,可以认的那种。在我的印象中,不良少年学校老大似乎都很喜欢认妹妹。先是朋友后是妹,下一句话是什么来着?雷狮看了我一眼,淡淡地问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是不是对小混混有什么误解?

 

我认真地解释,我上初中的时候,学校里的老大就找了一个漂亮的初一女生当妹妹,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吻了她,整个班都沸腾了,我是班长,不得不出来维持秩序,很麻烦也很累,因此印象深刻。

 

雷狮听了之后大笑,笑完之后说:“我跟他们不一样的。”

 

“怎么个不一样法呢?”

 

“我不喜欢认妹妹,”他说到这里时,突然很坏地笑了一下,“我喜欢认弟弟。”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我反应过来,赶紧后退一步,“你不能认我当弟弟啊,我比你大一岁呢,要认也是你哥哥。”

 

我是独生子,没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其实我有一点想要一个弟弟,或者妹妹,这样我就可以保护点什么,让我在这个世界活得更有意义一些。而且如果有两个孩子的话,可能我爸妈的感情还会牢固一点。我爸已经破罐子破摔,无所畏惧。他开始买醉,经常彻夜不归。我妈像个疯婆子似的在沙发上哭,半夜嚎叫,给她的好姐妹一个一个打电话诉苦,她知道指望我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是不可能的了。家里的气氛越来越让我难过,我呆不下去,更愿意和雷狮在一起玩。

 

这件事是不能让我爸妈知道的,是触犯了大忌的,万一被他们知道,我很可能会被拉到门外去下跪,被扇耳光,最后被牵到大街上去游街示众。我爸妈禁止我跟不良少年一起玩,我作为一个在温室里长大的好孩子,言听计从,唯独这次,我破了例。

 

大概是因为我太好了,好了十七年了,所以也想变坏一次。谁都不会拒绝漂亮的东西,我也不例外,哪怕知道这个漂亮的东西是带毒性的、会让人上瘾的。我跟漂亮的、带毒性的、会让人上瘾的雷狮在天台上吹风,没头没脑的,我说了一句:“我好想变坏啊。”

 

雷狮转过脸来看我:“为什么?”

 

我没做声,为什么,因为我好了这么多年了,太无聊了,真的太无聊了,谁不渴望像雷狮那样飞扬跋扈地度过青春呢?而不是按照大人的旨意活在书山题海、活在条条框框里,做一个别人家的小孩。多没意思,这样的小孩得不到一点上天的嘉奖,甚至连回忆都没有。多年后回忆起来自己的青春,什么都说不出口,只会干巴巴地讲我当年做出了很多道数学导数大题,灰蒙蒙的。

 

这是我最真实的想法,但说不出口,有些羞赧。于是我躲避着,雷狮却不饶,他一把抓住我,然后吻了上来。他的嘴唇柔软又温热,跟他的冷冷酷酷的外表一点都不一样。我不会接吻,他耐心地引导我,用舌头撬开我的嘴,手抓住了我因为紧张而无处安放的手,十指相扣。

 

那个吻结束的时候,我还是在觉得不可思议。我们只认识了不到一个月,他竟然就这么亲了上来,放肆又毫无顾忌。接吻难道不是件很郑重的事情吗?我在脑子里幻想过很多次接吻该有的场景和神情,大抵都是虔诚又认真的,可他竟然就这么轻易地夺走了我的初吻——他现在还在晚风里愉快地笑。太坏了。

 

“你怎么能这样?!”我难以置信。

 

雷狮倒是无所谓的,他擦了擦嘴唇,避开了我的目光,说:“你是不是觉得很脏?觉得脏的话我这里有口香糖,你冲一冲。”他真的给我了一片口香糖,自己开了一罐可乐喝,咕嘟咕嘟仰头喝了好几口。

 

“不过现在你已经变坏啦,跟我接吻的都是坏人。”

 

他补充道。

 

这句话听着有些刺耳,“跟我接吻的都是坏人”。我把它当阅读理解一样反复咀嚼。我语文成绩最差,总是被老师批评曲解了作者的意思。这回我也不负众望地没有抓住重点:“你跟很多人都接过吻吗?”

 

雷狮没看我,喝了口手里的可乐,声音轻飘飘的,嗯,是呀。

 

我火了,真的火了,说不清为什么就火了。莫生气,气大伤身,我现在顾不得这些了。五腹六脏燃起的灼热直冲冲地上了头顶,烧光了我的理智,我变成了一个没有脑子全凭心意行动的怪物。于是我重新把雷狮抓住,抱着他又吻了下去,我吻得毫无章法,还发泄似的咬他的嘴唇,他嘴里还有可乐的味道,甜腻的碳酸饮料腐蚀牙齿也腐蚀内心。雷狮中途推开了我一把,骂道“神经……”我没让他把那个病字说出口,一起吞入了我的嘴里,让这句话听起来含混不清又暧昧至极。

 

和雷狮接吻的都是坏人。我想,这次我应该真的变坏了,不可逆转也无法挽回。

 

 

 

 

 

我和雷狮交往了。我跟自己的内心正面对质,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上了坏孩子雷狮,我诚实得要命。

 

我的诚实大概遗传自我爸。因为在我跟雷狮交往的那个晚上,我爸也诚实地跟我妈摊牌了。小三阿姨的名字头一次在我家被响亮地念了出来,我爸念得理直气壮又饱含柔情。我听了作呕,面无表情地走过去,径直进了自己的屋子。我和雷狮交往的好心情全被我爸恶心没了。

 

那个晚上家里彻底不太平了,我在屋里写作业,房子的隔音效果很差,我频繁听见男人的大吼、女人的大哭、以及盘子碗花瓶掉在地上碎得噼里啪啦的惨叫。

 

这场闹剧最后以我爸摔门而去结尾,我妈又回到了她的沙发上失声痛哭。我及时出去,作为一个好儿子,好声好气地安慰我妈。实际上我自己的心也空空荡荡的,我看着眼前战场剩下的残骸,盘子碗花瓶摔出来的碎片全扎在了我的心上,在流血,在疼。完了,这个家彻底完了,我头一次感到彷徨与绝望,比考试名次掉出年级前五十来得更真实。

 

我妈可以哭,她的一腔委屈全变成泪水洒在我胸口。胸前的衣服被濡湿了一片,我咬着嘴唇,我不能哭,这个时候哭的话,妈妈会更难受。

 

我妈在我的怀里哭得累了,沉沉睡去,我给她披上了小毯子。一个人走回了房间,我坐在床上,心里难受得要命,夜已经很深了,没人会在这个时候会放弃美梦,来听一个家庭不幸的小孩说话,我好可怜,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开始心疼我自己。

 

我想了想,没忍住,还是拨通了雷狮的电话。

 

我的小男友大概已经睡下了,所以接起电话的时候鼻音有点重,“喂——”听上去迷迷糊糊的,孩子气的拖长了尾音,很可爱。我的心一下子就柔软了下来,四下安静,我不再自怨自艾地觉得自己是个可怜人。至少,我还有雷狮。

 

“雷狮,是我。”

 

“靠,”他在骂人的同时打了个哈欠,“这么晚你怎么还不睡,别告诉我你在学习。”

 

我没说话,他在那头自顾自地说开了:“你每次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犯困,对我说话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复,你就不能好好睡觉养养精神、第二天有精神学习也有精神跟我谈恋爱?”

 

我笑着听他的牢骚,回复:“嗯,嗯,好,知道啦。”

 

“你知道个屁。整天就知道学习。我跟你说熬夜学习效率不会高的,你又不是什么夜猫子的类型。现在就给我去睡觉,立刻,放下你的那什么数学题,刷牙洗脸睡觉——”

 

“好的,老婆大人。”

 

“谁他妈是你老婆!”我的小男友彻底炸毛了,我觉得他此刻可以顺着电话线过来吃了我,但我却笑出了声,真心实意地笑了出来。雷狮在那头不明所以,你神经病吗,我说的话哪里好笑。靠,你怎么还在笑,别笑了!

 

我可能马上就要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我有雷狮,我最后的救命稻草,我最后的温柔乡。尽管他和温柔这两个字一点边都搭不上。

 

 

 

 

 

 

雷狮抽烟。这个事我早就知道了,他不算有烟瘾,但是在我面前也会忍不住抽两支。我在他吞吐出来的云雾里被熏得晕头转向,忍不住咳嗽,说:“雷狮,抽烟有害健康。”

 

为了证明抽烟有害健康,我还特地找了一大堆资料打印给他看,烟草烟雾中含有69种已知的致癌物,对口腔、食道、肺等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害,还会上瘾……雷狮听得不耐烦了,我知道他这个时候又要想办法来堵上我的嘴,每次我唠叨的时候,他都会想办法让我闭嘴。

 

这次也不例外。他吸了口烟,揪过我的领子来吻了上去,把那口烟渡到了我嘴里。烟草的味道在唇齿间散开。如果不是因为这是雷狮主动送上来的吻的话,我一定会讨厌。他放开我的时候笑了,问:“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老实回答。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吻有一个很浪漫的名字,叫烟吻。只是我一直以来都不解风情,用自己的直男一次一次破坏雷狮刻意营造的小浪漫。

 

雷狮这次没跟我继续杠,他放开我,把目光移回来,看向很远的地方,弹了下烟灰,说:“我知道吸烟有害健康。我一开始也不想抽来着,但是有什么办法呢,生活所迫嘛。”

 

“什么生活所迫?”我不明白。

 

他用看白痴的眼神刮了我一眼:“身为老大怎么可能连根烟都不会抽啊,这样谁还会服你?”

 

这下我明白了。当老大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看似无边自由,其实也身不由己,比如雷狮不想抽烟,但为了当老大不得不抽烟,以至于现在的成瘾,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烟草开销,劳财害命。我的手指攀上了雷狮的手腕,他手腕内侧,靠上一点的位置,有一个纹身。雷狮不喜欢那种黑帮大哥似的大花臂、或者纹满整个后背,他的审美一直高调,所以他只舍得在自己的手腕内侧纹一个图案。纹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图案太高端,我是个俗人,只是觉得蛮好看的。我抚摸着他的纹身,摸得他浑身不自觉地发颤,“你干嘛?”

 

“你是怎么学会抽烟的?”

 

他又吸了一口,淡淡地:“初中的时候被道上的大哥教的,他们给我点了第一根烟。”

 

大哥,大哥……我仔细品位着这个词,终于想起了相关的什么,“他们认了你当弟弟吗?”

 

雷狮奇怪地瞥了我一眼。

 

“你接吻过的坏人,是不是就是他们啊?”

 

我迫切的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比之前做过的任何一道数学物理难题,都更希望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现在的样子看起来一定蠢透了,我本来就蠢,蠢得像猪头骑士,这是以前雷狮对我的评价。但是这次他没有再对我冷嘲热讽,他只是平静地看着我,说:“安迷修,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我害怕,我到底在害怕什么?对啊,我在害怕,其实已经快什么都不剩了。我爸妈越吵越凶,我一回家只剩狼藉,我爸妈把厨房里的锅碗瓢盆都拿出来砸了,砸完之后就开始翻陈年旧账,说得无情无义,好像他们之间从未有过爱情,好像他们结婚只是为了生下我这个拖油瓶,然后无休无止地吵架。我温馨的家已经不复存在了,它被一把火烧得正旺,黑烟弥住天空。我越发讨厌回家,我喜欢跟雷狮在一起,经常晚归,回去的时候我爸已经不见了,只剩我妈坐在支离破碎之中默然流泪。

 

我跟我那眼圈红红的妈是这样解释的,我在学校里留下自习了,最近学业负担有点重,我要好好学习。我妈在我怀里点点头,为我这个争气的儿子感到欣慰,她对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婚姻已经很失望了,现在活下去的希望全是儿子考上好大学出人头地。

 

我抱着她的时候心里在愧疚,因为我撒了谎,我根本没有自习,我跟雷狮腻在一块儿,黏黏糊糊地接吻,手在他后背上游走。如果我妈知道此刻我的心里是一个漂亮小男孩被吻后微张着嘴的模样,估计要把我逐出家门,再打上三十大板,权当没养过我这个儿子。

 

我是我妈最后的希望,雷狮是我最后的希望。我是我妈的儿子,雷狮是我的男朋友,感情色彩不同。我多怕失去雷狮啊,他那么好看,不止我一个人觉得他好看,我无法接受有别的人觊觎他,尽管雷狮跟我在一起之后看起来对我是一心一意的,但一想到他模模糊糊的过去——雷狮一直闭口不提——但我心惊胆战。我怕他的过去伸出一只黑色的手,把他拽回去,从我身边抢走。我知道我和雷狮不是一路人,天差地别。但是我喜欢他,我真的喜欢他。

 

我把头埋在雷狮的脖颈那里,说:“雷狮,你可不可以不要丢下我?”

 

雷狮好像突然懂了点什么,我最近没少跟他说过我的苦衷,他轻轻拍拍我的背,嘴上还是不饶人的:“你这么黏人,我根本丢不下啊。”

 

我在他怀里,睁着眼睛看他背后的世界。他的背后有飞鸟,它们在灼热的夕阳中燃烧殆尽,拍着翅膀发出最后的哀鸣,我大概是出现了幻觉,不然哪会来的这样的奇异景象。雷狮正忙着手足无措,像给小猫小狗顺毛一样安抚我,看不到我的眼神。我想我现在的眼神一定很不像我自己,暗潮汹涌,一个想法在我心里越发清晰:

 

我要抽烟。

 

 

 

 

那天跟雷狮分开后,我走进了一家便利店,老板娘是个有些胖的中年妇女,正在对着手机看电视剧,电视剧里的女主哭得很惨,跟我妈一样惨,估计也是被绿了。我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她惨兮兮的哭声,礼貌道:“您好,我要买烟。”

 

我事先特地把自己的校服脱了下来,塞进了书包里,又努力把自己背挺直,好显得高一些,以便成功骗过店员我是个成年人,已经可以买烟了。但事实证明我是想太多了,老板娘根本没看我一眼,她的眼睛还停在貌美的女主、或者是男主,没心思检查我到底有没有十八岁,不耐烦地问了句:“要哪种?”

 

她这么问起来,我才发现我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烟,对着玻璃对面的那些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发愣。中华,红双喜,还有什么?我真的不知道,我才疏学浅,我知识储备太少。我后悔自己没有做功课,让自己的第一次买烟显得这么局促,但都到便利店了,又不能退出去,于是我对着玻璃橱窗胡乱一指,说:“就要这个了。”

 

老板娘漫不经心地给我结账,我掏钱的时候想,一盒烟要好几十块钱,好贵。

 

我几乎是做贼似的跑回了自己家。进门的时候把那句“妈我回来了”喊得很快,生怕我妈听出来什么端倪。今天我家很干净——我昨天收拾的,估计是我爸没有回家来跟我妈吵架,真好,免得我今天还得再收拾一次。我妈在打电话说什么,挺正式的,看到我之后只是挥挥手,示意我快滚。

 

于是我就顺利逃回了我的屋子,从书包里掏出了那盒烟。我把价值几十块的小盒子打开,里面是整整齐齐的小棍棍,我拿出来一根,突然尴尬地发现我忘记买打火机了。我真的太蠢了,我想起来雷狮对我的评价,是啊,连打火机都能忘。

 

这导致我不得不铤而走险,从我的房间出去,去我爸妈的房间偷打火机。我爸那里肯定有,他以前经常在家里抽烟,这些年来我没少吸二手烟,每次指责我爸,我爸都说你懂什么,少年不识愁滋味,我这是在借烟消愁,借烟消愁啊,懂不懂?我蹑手蹑脚地经过客厅时并没有引起我妈的怀疑,我妈正语气严肃地对着电话讲话,我隐约听见了“那么这种情况下财产要怎样分配”这样的话,但是我没有去管。我现在心里只有打火机。

 

我成功地偷到了打火机,跑回了我自己的屋子,心情激动,手都在抖。火苗点燃了我的第一根烟,烟雾升起,我急性子地把它放进嘴里,猛吸一口——

 

这是什么味道,好苦好辣,还呛人,我扶着墙咳嗽,差点把自己的肺咳出来。而且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烟嘴竟然还有些发烫。又不好闻又烫人,雷狮到底为什么会喜欢吸这种东西,简直是在上刑。我还是止不住咳嗽,咳嗽得太猛烈了,以至于终于引起我妈的注意,我妈在外面提高声音问了我一句安安你怎么了?我急忙解释,没事的,被水呛到了……咳咳咳。

 

我把烟掐灭了,不愿再抽第二口。扔进垃圾桶之前把烟用卫生纸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好,生怕我妈以后会在垃圾桶里看见它。抽烟太可怕了,我坐在地上,倚着床,大口喘气。但是每喘气一次,都会有烟草的味道弥上来,从胸骨、肺管直到喉咙鼻腔,难闻的气味充满了它们,仿佛想要把我从内部侵蚀腐坏掉,搞得我对自己的呼吸都厌恶起来——我不愿这样。

我把打火机扔了,这种东西害人,我不要再看见它。

 

但十分钟后我就真香了,连滚带爬地从垃圾桶里将打火机拿了出来。一方面因为这个打火机是Zippo的,据说还是限量版的,值不少钱,三好学生勤俭节约,不能这样浪费钱;一方面……因为我想抽第二支烟了。

 

第一次估计是方法错了,抽烟哪能那么抽,于是这次我不再那样深吸一口,而是慢慢地抽。这样抽起来要比第一次好很多,但是没什么感觉,我没有想象中的欲仙欲死,有点失望,抽烟不是能解愁的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花几十块钱,亲身证明了借烟消愁不可行。而且抽完之后嘴里很难受,也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我总觉得嘴里有味道,挥之不去,令我自己都作呕。

 

于是我去刷牙,刷了三遍,仔仔细细里里外外,但唇齿间残留的那个味道似乎刷不掉了,不得不放弃,避免太过用力而把牙龈刷出血。我把窗户打开,让房间里的烟味散掉。晚风吹过来,凉凉的,像薄荷,让我头脑清醒,“我有点惆怅”,我头脑清醒地这么想着。

 

 

 

 

 

我妈没有发现我有任何异常。她还是在对我寄予厚望,每天研究清华北大复旦浙大的相关政策,并且给我分享微信文章,《学霸是这样做的,30天提高150分》,这些文章搞得我晕头转向,我晕在雷狮肩膀上,把手机给雷狮看,雷狮嗤之以鼻,手指伸进我的头发里,指肚接触着我的头皮,我觉得舒服。

 

我妈最近似乎越来越阳光了,她似乎从心理阴影里走了出来,不再半夜啜泣,也不再蓬头垢面。她又坐在她的梳妆台前,把那些瓶瓶罐罐里的白色液体往自己脸上堆,重新变回了那个精致的都市丽人。我为我妈的改变感到开心,我没脑子,我想不到背后隐藏的险象环生。

 

我妈又给我发微信了:“安安,听说你们学校门口最近总有小混混,你每天都留校自习那么晚,出来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哦。”

 

我妈做梦也不会想到,现在我就跟这个小混混在一起,一边写作业一边调情。我已经走上了不归路,我病入膏肓并且无药可救了。

 

但我不觉得有什么。曾经的我也害怕小混混,怕这些不良少年,但其实很大程度上都是家长和老师在夸大其词,他们也是人,不是吃人的怪物,不是见个人就打,他们心里也有阳光,暖洋洋的。雷狮在某些意义上来说,比我活得更积极向上。他经常拯救我于水火之中,让我在书山题海中感受到最后的一点温情。

 

跟雷狮谈恋爱,成为了我最大的解压方式。我报了生物竞赛,为了高考的自招,我开始没日没夜地研究那些奇奇妙妙的生物。雷狮不能跟我出去玩了,我把他推出去,说你快去和你兄弟玩会儿吧,他一屁股坐在我腿上,说我不走,我在这里陪你。

 

他真的陪我学习。我们一人抱着一本生物竞赛书就开始背,雷狮这个人很聪明,他背得比我还快,答题正确率也比我高,没有任何生物基础的不良少年的多选题竟然都能答对。这让我很绝望,我觉得我是拿不到国奖了,垂头丧气。雷狮哈哈笑着,说你别难过,我就是太聪明了,实在不行我替你去考,拿了奖署你名字。

 

他说这话的时候嘴里叼着一根百奇棒。他最近经常吃百奇,这让我觉得很奇怪,雷狮之前不太吃甜点,过生日的时候吃奶油蛋糕,他都不愿意,我哄了他半天,说不要浪费我买蛋糕的钱,他都不从。最后还是我把奶油吃在嘴里渡到他口中,他才勉强吃下去。

 

“戒烟。”雷狮是这样解释的。“你都快上高三了,我不希望我的二手烟影响你的智商,本来就不高,万一你考不上好大学,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他把百奇咬在嘴里,凑近我。我心领神会地咬下另一边,在心里默默道,雷狮,对不起。

 

你在戒烟,我在上瘾。

 

尼古丁是可怕的,我以为我能忍住,但最终还是败了。烟瘾,我也有了烟瘾,我曾经只是为了抽两支玩玩,积少成多,现在终于有了依赖。抽烟给我快乐,也让我有短暂的放空和解脱,忘记那些令我难过的事——比如我已经很久没见过我爸爸了。有的时候甚至在学校里忍不住,走进厕所抽一支,在小小的隔间里烟雾缭绕,烟草的味道让我彻底变质,由内到外。我跟之前的那个安迷修不一样了,这点我自己清楚。但表面谁都看不出来,我从厕所出来,洗个手,往嘴里塞了条口香糖,笑容如之前一样阳光且清新,还是老师的小助手、同学们的好榜样。

 

 

 

 

 

 

临近生物竞赛时,我终于见到了我爸。他看起来老了很多,至少头发白了不少,不知道他在愁什么。他是来跟我妈签离婚协议书的,见到我的时候很尴尬,还把我当小孩子,全心全意让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他挡住那张纸,挂着有些局促的笑容说:“安安放学回来了,今天累不累?”

 

我看着他们,我爸我妈,他们都变了。这个房子已变得荒芜,谁都救不了了,它就是寸草不生。我的目光有些空荡荡的,我已经不能好好地用自己的眼睛聚焦了,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在看哪里,离婚协议书还是桌子上的茶杯。我听见自己说:“你们要离婚啦?”

 

没等他们回答,我就自顾自地回到了屋子里。好累,我今天真的累了。最近似乎特别容易累,心理压力也大,一方面是因为上了高三,另一方面是生物竞赛逼近,我还什么都不会,是个菜鸡。我好忙,我日理万机,我哪有时间管我爸妈离不离婚,他们让我失望。我心冰凉凉的,只有靠近雷狮的时候才会热乎一点。还有抽烟的时候,那样我是没有心的,空空的胸腔中只充满带臭味的烟雾。

 

便利店的老板娘已经认识了我。她还是在看恶俗电视剧,见到我的时候懒洋洋地,小伙子又来买烟啦?卖给我烟了,拿到钱还多话,她苦言相劝:烟还是少抽吧,抽烟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我还跟雷狮讲过,什么有69种致癌物,什么对多少个器官都不友好。但是我有什么办法,我已经上瘾了,我控制不住。

 

我那貌合神离的父母最终还是离婚了,日子选在了我去生物竞赛的那天,我爸要趁我不在,把他在我家的所有东西都拿出去,从我和我妈的生活里彻底消失,搬家大卡车绝尘而去,从此他就和我们母子俩毫无干系,不会再影响我们平静的生活。我妈是这样说的。

 

生物奥赛在一个离我家很远的学校举办,没人管我,雷狮就管我,他陪我去的。因为太远了,我不可能一早上赶到考场,雷狮干脆在那边帮我找了宾馆,让我在考试前一晚住进去。

 

走到了宾馆,我才反应过来我还是未成年人,不能开房,惨了惨了,我今晚要露宿街头了。雷狮打了我脑袋一下,说我怎么可能让你露宿街头,学生物学傻了吧你。

 

他跟前台似乎很熟,开个房甚至不需要身份证,前台小姐姐对他笑得亲切,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见面。一会儿他就拿着门卡回来了,说走吧。

 

“这么快?也没要我身份证吗?”我疑惑。

 

“不用,你们这些好学生就是喜欢走程序……我跟这家老板挺熟的,走啦走啦,背着那么重的书包也不嫌沉。”他搂着我往电梯走。他这样心急,总让我觉得他是在掩饰着什么,有点不对劲。他为什么跟这家老板挺熟的?难道……难道他以前和别人来过吗?

 

  他和别人来开过房吗?

 

这个问题很可怕,我控制不住自己去想这个问题。我不应该去纠结这个的,我不能怀疑雷狮啊,就算他有,那也大概是他跟我在一起之前的事了,我无权干涉雷狮的过去。但是我固执极了,金牛座的钻牛角尖在此刻终于显现,我就是不能接受雷狮、我心上的少年曾在别人身下承欢,雷狮只能是我的,他的身体他的心,都应该是我的。他是我最后的底线,我死守着,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但我不在乎,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雷狮一定是我的。我快崩溃了,我开始不自觉地发抖。雷狮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生物竞赛压力太大了。

 

对,一定是生物竞赛压力太大了,我才会胡思乱想,他只是和宾馆的老板比较熟,我怎么会有这么多联想,写记叙文的时候也没见我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雷狮不会的,雷狮没有,雷狮只属于我,我努力说服自己。

 

但是之前没有,现在没有,难道以后就没有吗?雷狮不会是个安分的人,他顾盼流离,他笑的时候让人心动,他不会拘束在我的眼睛里,这不现实。我想起来他之前说跟他接吻过的坏人,我怕他有一天再把雷狮带走。不行,绝对不能这样。

 

关于上床这件事,我之前想过,但觉得还是在十八岁之后再来比较好,我准备好了,也让雷狮准备好。现在看起来是不行了,我眼神暗了暗,雷狮这时已经把房门打开了,里面是双人床,见我在愣神,他上来亲了我一下,橘子味儿的吻,他正在吃橘子汽水糖,酸酸甜甜的。

 

“你不会真的是因为考试太紧张了吧?”他问。

 

“没有。”我不自然地扯了扯衣领,“我今天好累,我们早点睡吧。”

 

雷狮答应我了。为了让我能睡个好觉,他早早地就把灯关上。但他这么早是睡不着的,又不能打扰我睡觉,于是只能百无聊赖地倚着枕头玩手机。我在床上躺着,格外黏人地抱着他,他的腰很细,我的手不安分地伸进他的衣服里,抚上他的腰,雷狮“嘶”了一声,打了我的手一下,但我就手贱,死皮赖脸死性不改,他也就没再管我,任由我有一下没一下地掐着他的腰。

 

我没睡,我在黑暗中睁着眼。

 

 

 

 

 

关于第二天的生物竞赛,我没大有什么印象,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事儿,题对我来说并不算太难,答起来还算顺手,我本该笑起来,但因为有心事,所以还是沉着一张脸。出了考场,满目全是来接自家大宝贝的家长,还有一个格格不入的在等男朋友的雷狮。看到我,雷狮扔过来一瓶饮料,说:“辛苦了,题难不难啊?”

 

“还好。”我说。

 

雷狮搂住我,习惯性地把脸凑了过来,似乎是想要亲我,但是忍住了。周围都是家长,我身上还穿着校服,雷狮可能觉得这样对我不好,会给我脸上抹黑。所以他只是停在一个暧昧的距离上,展开一个笑容:“晚上我们出去玩吧,你也该放松放松了。”

 

“好啊。”

 

“你想去哪里玩?今天陪你一天。”

 

我凑近他的耳朵,小声说:

 

“我想跟你上床。”

 

这个答案显然是让雷狮也吃了一惊的,我看到他的耳朵很快就红了一片,他震惊地看着我,估计是在惊奇这种话是从我嘴里说的。但我是认真的,我想了一整晚,在一片漆黑中我想通了,我不能再等了,我等不下去了,我害怕自己最心爱的人被别人抢走,我怕我会和我妈落得一个结局,我妈女鬼一样的哭声还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这种事情就是先下手为强,不管你是谁。我是好学生,我是学霸高中的好学生,我们学校的一本率突破了百分之九十六,我是考上重点大学的种子选手。可是那又有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想要的自始至终只有雷狮而已。

 

雷狮虽然被我吓到了,但他很快镇定下来,还是同意了,笑着说:“好啊。”

 

好啊。我心又是一沉,如果你是第一次,应该是惊慌失措,而不是笑着说一句好啊,太平静了,就像你经常做这种事情一样。但我喜怒不形于色,揽着雷狮的腰拨开人群往外走,不去管家长怪异的目光。

 

特殊时期把原来的外链撤啦!以后补!

我妈活得很滋润,脸胖了一圈,皮肤也白了不少,跟以前那个窝在沙发上哭的女鬼判若两人。她想让我的脸也胖一圈,于是带我出去吃饭,美其名曰快要高考了,赶紧补充补充营养。她带我去的餐厅是我们这个城市最高档的自助餐厅,我一个工薪阶层的孩子走上玻璃旋转楼梯时还在头晕,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你怎么带我来这里,要花好多钱的呀。

 

我妈喜气洋洋地说,不用我们花钱的,别人请客,今天带你见个叔叔,要有礼貌哦。

 

但我没办法有礼貌。我看到了那个请客的有钱人叔叔,穿得西装革履的,看起来是个成功人士,我刚打算对他有礼貌,他就抬头看到了我与我妈。自动忽视了我,他亲昵地叫我妈的名,并且用他那双戴着值不少钱戒指的手抚上我妈的纤纤玉指。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人今天是来贿赂我的,目的险恶,他想占我便宜、当我爸爸。

 

我妈风情万种柔情无限——她在我和我爸面前从来没露出过这副模样——与这个男人十指相扣心心相印,目光温柔得像揉进了春风,她在我面前失态了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这里还有个未成年、快要高考、父母离异的可怜儿子,于是回过神招呼我:“安安,这是郑叔叔,快问叔叔好。”

 

郑叔叔马上摆出了爸爸的腔调:“这个就是安安啊,小伙子很帅嘛,来安安,坐坐坐,想吃什么自己去拿。”

 

那顿饭我吃得很不开心,饭菜一般,我并没有感觉到它有多么好吃,并配不上全市第一的自助餐的嘉誉。我心事重重,我爸——我是说我的亲生父亲——似乎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开始他新的生活,听说他和之前那个小三阿姨结婚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真好,真好,我面无表情地祝福。他们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心四分五裂,碎成一块块的,就像当初被我爸妈摔碎的锅碗瓢盆,这堆破烂是我收拾的,我用扫帚把它们扫起来,然后倒到了垃圾桶里。或许我的碎片也该在那时被扫起来,一并丢掉。留在这里钝钝地痛,有什么意思。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我妈跟郑叔叔调情。他们的调情可真油腻,反应比不上我的雷狮万分之一的可爱。

 

  想到雷狮,我的心又不自觉地柔软了起来。我妈总觉得我是在为她而活,为她拼命,因此时常被我这个好儿子感动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殊不知我现在是在为雷狮而活,我为爱情失了阵脚,兵荒马乱。

 

 

 

 

 

 

  高考来得很快,去得也快,我期盼中的高考就这么悄悄走过去了。我无知无感,只当跟雷狮度过了几个夏夜。雷狮问我今年高考怎么样,我如实回应,题一般,不会做的题也有,但是很少,估计正常发挥。

 

  高考之后我妈就彻底不管我了。我自由了,没了学习,我有了更多的时间谈恋爱。有一次她在家里抓住我和雷狮的现行,其实也没发现什么,雷狮当时穿着整齐,我把手伸进他衣服里,我妈草草略过一眼,并没有发现我的小动作。我说这是我的好朋友雷狮,雷狮也乖乖地叫阿姨好。我妈敷衍地回应雷狮好,安安你好像很少带好朋友回家,要知道待客之道。我点点头,热切地目送我妈出门。

 

  待客之道我自然懂得,天气这么热,要服侍客人脱衣。客人雷狮被我伺候着,问你妈妈怎么急匆匆地出门啊?

 

  我想了想,她大概要去跟郑叔叔见面。

 

我妈现在也懒得管我,她有要事缠身,就是和郑叔叔商讨婚姻大事,我说什么来着,她有了人生的第二春,她当时还不承认。现在每天脸上挂着快乐的微笑,幸福得晕头转向,已不知道东西南北,我时常担心她晕乎乎地找不到回家的路,不过没关系,这样她就有理由住在郑叔叔的家了。

 

“安迷修,你想没想好报哪个大学啊?”雷狮突然问我。

 

“想好了啊,报本地的那个A大。”我亲了亲他。

 

“为什么?你的成绩明明可以报更好的大学。”

 

“因为留在这里可以陪你,”我搂着他,昏昏沉沉,“我妈估计很快就要和郑叔叔结婚了,这个家没有我的位置了,我已经想好了,等我上大学,我就搬出来,在外面找个房子,跟你住在一起,到时候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我觉得我说得足够深情,雷狮听了却不自然,睫毛蝴蝶羽翼般的震颤。他那天都怪怪的,在床上也总是走神,我不得不轻轻咬他来让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看着我,雷狮,我说,看着我。

 

 

 

 

 

我妈要和郑叔叔结婚了。可喜可贺。

 

我要和雷狮分手了。可喜可贺……个屁。

 

是雷狮提出来的,他说这话的时候在漫不经心地抽烟,弹了下烟灰,风轻云淡:“安迷修,我们分手吧。”这个语气就像说安迷修今天我们放学去哪里玩一样。

 

我一开始不以为意,只当他在开玩笑,揉了揉他的头发,说:“你今天又怎么回事啊?”

 

他回过头看我,盯着我的眼睛:“安迷修,我认真的,我们分手吧。”

 

晴天霹雳,六月飞雪。

 

我不可置信,为什么,雷狮,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我不想再耽误你了,”他说,“当听到你说你要留在这里上大学,我就想明白了,我们该结束了,”他细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重又抬头,“安迷修,我不值得。”

 

“不,你值得。”我固执道。

 

“你他妈又在跟我较什么劲?!”他发火了,抓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我说了不值得!你究竟为什么会和我在一起,心里还不清楚吗?”

 

“你无非就是因为当好孩子太久了,觉得无聊,进入了叛逆期想要变坏。而我是你变坏的理由,我成为了你在变坏道路上的偶像,你在一路向着我前进,想活成我这样,来躲避你爸你妈给你带来的那些伤害。”

 

“你只是在报复你爸你妈而已,你自己不明白吗?用自己的堕落来报复他们给你的痛苦,你利用了我。好,这些我不计较,毕竟在过程中我也有爽到,但是你那恐怖的独占欲让我受不了,我不是多么安分的好人,让我忠诚于你一个人,不可能,绝不可能。”

 

“你问过我之前跟多少个人接过吻,跟多少个人做过,我实际告诉你吧,除了你之外我还有很多个床伴,你不过是那些人中的一个,难道还真的动心了吗?”

 

“我很脏,我特别脏,脏得让你作呕,你从一开始就应该清楚我不是什么好人。我跟你在一起不过就是玩玩,我们互相利用。你的青春期也应该过去了,别再装逼学什么抽烟喝酒,也别谈什么自由,还说为了我留下来,你他妈傻逼吧?!能不能不要把我锁在你身边,这就是你所说的自由吗?!”

 

“我还有良心,所以不想继续耽误你了,现在跟你摊牌,我告诉你,你早点滚蛋,对你好也对我好。”

 

 

 

 

 

我又犯烟瘾了。我买了一盒烟,一根一根地抽,抽得一点感觉都没有,最后只是机械动作,像一个假人。我一直以来都是把烟抽进口腔中就吐出来,这次我却抽一口,吞下,烟进入了我的喉咙,又从鼻腔中出来,这感觉和平时不太一样,更不好受,像得了鼻炎。那些烟有些许温热,味道也奇怪,像干枯的树叶哀嚎着燃烧后的狼烟味道。抽烟不是什么令人享受的事,我在此时这样想着,却没有半分醒悟。

在一片烟雾中我眼睛酸了,喉咙也苦涩的。我觉得我失明了,我失声了,我什么都失去了。但其实我还拥有一切,我只是失恋了而已。我不住地回忆,一点一滴,我和雷狮是怎么走过来的,我喜欢他,从见到他的第一面就开始了,我因为他才开始抽烟,他是我染上烟瘾的罪魁祸首,但我心甘情愿。但这一切是否值得?是否值得?雷狮给我提出一个好问题,我回答不上来。

 

我所担心的一切果然是事实。他跟别人接吻过,也跟别人做过。或许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和别人有接触,也对着别人露出生动的笑,在床上念别人的名字。这个认知让我发疯,但它就是血淋淋的现实,把我逼上绝路,就等我纵身一跳,一了百了。

 

烟蒂被我扔了满地。我现在看起来是颓唐的,满屋子烟味,臭死了,我也臭,不是被熏臭的,我本来就臭。我以前最讨厌我爸抽烟,现在可好,我也活成了我小时候最讨厌的样子。我抽了下鼻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走到电脑前,用我最后一点力气,改了我的高考志愿。

 

一切都该结束了。一切早就该结束了。

 

我如释重负。

 

 

 

 

 

 

我上大学了。

 

我的大学离我的家很远,我故意的。我对我妈的解释是我想一个人去远一点的城市锻炼自己,没事,这个大学是好大学,也是个好专业,我会努力的,妈妈不要担心。我妈依偎在郑叔叔的怀里泪眼汪汪,依依不舍道:“安安去大学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给妈妈打电话啊,妈妈永远是你最后的港湾。”

 

我想,她可能巴不得我走,这样就会留下一个安静的二人空间供他们甜蜜。

 

还有,我要纠正一点,妈妈,你不是我最后的港湾,我最后的港湾早在两个月前被潮水淹没了,不复存在。但你不可以亵渎他,我不允许。

 

大学离家远的一大好处就是机票贵高铁贵火车票贵,因此勤俭节约的好孩子是不会在节假日回家的,一来一回的路费太烧钱。我不回家的理由表面上看起来冠冕堂皇,其实卑鄙自私得要命,我不想再看到那个城市,承载了我太多青春难过的回忆,我不再是骑士,我只是个背井离乡的逃兵。

 

大学是我的人生新开始,新老师新同学,一切都崭新的,真好。我努力学习,热心部门活动,老师同学们都喜欢我,我还找到了女朋友,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子,说话的时候有点嗲,会叫我安哥哥,是所有人心中理想的女朋友。她主动追的我,我没拒绝,我们就这么在一起了。

 

她说,安哥哥我不喜欢你抽烟,抽烟多不好啊,她言之凿凿,还给我百度出了资料,念给我听,烟里有69种致癌物质,还会对很多器官有伤害……所以你不要再抽烟了好不好啊,就当、就当是为我戒烟?

 

可是我已经有烟瘾了。我不知道自己说这话有没有一语双关的意思。

 

没关系,可以戒的呀,我帮你,好不好?她努力去想,这样吧,你以后一旦想抽烟,你就亲我一下。

 

我笑了笑,这是哪门子恋爱脑想法,于是没有同意。但是我确实开始戒烟,我尝试了网上说的所有办法,每当想抽烟的时候就转移注意力,药也试过一些,还去找了戒烟医生辅助。戒烟的过程挺痛苦,但为了抛弃黑暗的昨天、为了更光明的明天,谁还不得付出点代价?科学的迷信的都用了个遍,自始至终我体贴的小女友都在陪着我。最后在风和日丽的一天,我成功戒烟了。

 

我戒烟了,我戒烟了,我戒烟了。我在心里把这句话对自己重复了三遍。

 

可是我真的戒烟了吗?当我吻我的女友时,我这样问自己。

 

我吻得不够虔诚。我的唇齿间还是会有烟草的味道,她闻到了,我的女朋友说。我有点慌张,怎么会呢?应该已经没有了呀?

 

但我对她尽力温柔,我尽力爱她,不比初恋那次轰轰烈烈,但也花够了我的心思。我希望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我把她当公主宠,我成为了公主的骑士,挡在她面前,也言笑晏晏。

 

可是我的公主有一天对我说:“安哥哥,那个,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合适,不如我们分手吧?”

 

我比我想象得平静:“为什么呢?”

 

“就是感觉……不太合适啊,安哥哥不应该找我这样的女朋友,应该找别的样的……安哥哥一定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加油加油。”她给我加油打气,看起来还是很可爱。

 

我苦笑,我们分手分得好嗲啊。

 

分手之后我没有再找女朋友,觉得当个快乐的单身汉也不错。这里一定要感谢我可爱的前女友,我不再有烟瘾,我从此无病一身轻。

 

 

 

 

 

我寒假时没回家,一个人留在陌生的城市度过了一个春节,暑假才回去的。我妈跟郑叔叔要去美国旅游,命令我回来给他们看房子。于是好儿子我又风尘仆仆地回去,回到了一个我不愿面对的地方。

 

回家了。

 

真的回来时,我发现我没有想象中那么讨厌这座城市,相反的,我回来的时候竟然还有一丝亲切,这大概就是思乡情怀吧,毕竟我的根还在这里,我有些感慨地想着。

 

回家的生活也挺无聊的,毕竟是看房子。我在家打游戏,看电影,翻小说,当够了宅男后我终于下定决心,迈出了脚步,重新探索这座城市。我拿着相机,对着景点胡乱地拍,也拍一些我觉得有趣的景象,和妈妈吵架的孩子,手拉手走路的小姐妹,飞到天上去的彩色气球,这个城市还有这么多美好,我看得心情舒畅。

 

最后我来到了我的母校,母校老师对我很亲切,问我近况如何,我如实照答,令他们满意。这是一段快乐的时光。我出学校的时候天色已晚,我该回家了。我急匆匆地赶路,从这里直走,再左拐,过两个红绿灯再右转,经过一条小巷,就是雷狮的学校,我以前最常走的一条路。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我本该回家的,我的脚却不听使唤,我就跟没长脑子似的,由我的脚带我走。冥冥之中似有天意注定,于是我就这样凑巧的在小巷里捡到了雷狮,一只受了伤的雷狮。

 

他估计是被人堵了,一群人打他一只落单的狮子,这回输得有些惨,他挂彩了,奄奄一息地倚在那里,夕阳西下映射着有些凄美。他还是很好看,一直以来都很好看。

 

……又与我何干,我长大了,不是那个当时热血的毛小子,雷狮死在我面前也与我毫无干系,他是我前男友,也只是前男友,历史太久远,我对他没有关照义务。没有,完全没有。我现在就应该赶紧走掉,天快黑了,我要回家。

 

但是为什么呢,我停下了脚步,蹲下身,摇摇他的肩膀,小声地叫他名字,雷狮,你怎么了,还好吗,醒醒,雷狮。雷狮抬了下眼皮,半死不活。我叹了口气,把他抱回了我自己家。这一切鬼使神差,我今天没有脑子,我更加确定了这一点,不然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听使唤。

 

还好只是些皮外伤,不需要送到重症监护室,也不需要我哭得如丧考妣。连我都可以处理这些伤,我从家里的急救病箱里拿出了药,解开雷狮的衣服,给他涂药。我已经尽可能地把我的动作放得轻一些,但雷狮还是“嘶”了一声。他本来睡着,被我这么一弄,估计疼了,迷迷糊糊地就醒了过来。他紫色的眼睛蒙上了一层雾,我不确定他现在的神智是否清醒。

 

“……我在做梦吗?”

 

他把手伸了过来,摸了摸我的脸。现在我确定了,他神智不清醒。

 

我不动声色地接着给他上药:“是,接着睡吧。”

 

我好无情地击碎了他的美梦,丝毫不留情面,我是个残忍的人。雷狮没有发脾气,他很无奈地叹一口气笑了笑,说:“再睡过去就看不见你了吧?”这么说着,他起身,对我伸出双臂,那样子好像要抱抱我。病人最大,这回我遂了他心愿,微微起身,让他抱住我。雷狮笑了,满足地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着。

 

“好多个梦了,只有你抱起来最有感觉。”

 

他的声音很小,就在我的耳边。被晚风吹到我的心里,却像雷鸣。

 

“我能不能不要醒过来了。”

 

他很轻很轻地说。

 

那一瞬间我的心被揪紧了,我反悔了,全反悔了,我曾经发誓我一辈子都不会再理会他,我爱他最深,他伤我最深。我让他成为我陈旧的历史不被翻开不被提及,或者扔进大海里再也找寻不出。我说我一定会做到,我把初恋喂狗,去他妈的情深,自此之后我不会再爱他。

 

可他是雷狮啊,我喜欢过的人、我最喜欢的人、哪怕到现在我也深爱着他,我怎么能将他割舍,我舍不得,实在舍不得。于是我伸手将他揽紧,像之前的很多次一样,我将声音放得温柔,像在哄他,但我说的不是哄人的谎话,我说:“没关系,今后我不会再走了。”

 

不会再走了,一直陪着你。

 

 

 

 

 

“安迷修,跟我一起坠落吧。”

 

两年前,我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雷狮在天台上没头没脑地跟我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怕我这个傻子不懂这句话什么意思,又加了一句解释:“一起坠落,然后摔得血肉模糊,等着救护车哀鸣着把我们抬走。然后置死地而后生,原地满血复活,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载入史册。”

这个把我吓了一跳,他这是要跳楼吗,我摇摇头说不行。雷狮却固执:“跟我一起坠落吧,说不定你也喜欢这感觉。”

 

他可能只是随口一提,这是十六岁少年的中二发言,无稽之谈。但是他说对了,我喜欢这感觉。

 

 

 

 

 

我想抽烟。雷狮躺在我的床上病恹恹的,指挥我,安迷修你去给我拿烟。他和以前一样喜欢使唤人,现在受了伤,更是有了特权。我却不像以前那样听话,我伸手刮了下他的鼻子,抽烟对身体不好,不许抽。

 

他嗤之以鼻,你不是也抽烟吗,有什么资格说我?

 

我说我戒烟了。

 

真的啊?什么时候的事?了不起啊安迷修。他睁大眼睛,马上又笑了起来,说,算了,以后再问,反正有的是时间,我们慢慢了解。

 

 

 

 

 

FIN.

这篇文章,写给我们青春期里都会有的一点想要变坏的小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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