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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喜欢

十年之痒

“她说她喜欢你,那是她的事,对她好点”齐晨苦笑“别让我捡着便宜”

“没有可能”

“行吧,我走了,小可爱”齐晨挥挥手,退了几步才转身,嘴角抿得发红。路野川不喜欢别人喜欢自己,麻烦。仰头望着萧琛,阳光模糊了他的侧脸,是神明的圣光。路野川余生仅有的心动,都融在了炽热的目光里。

“别看了,想亲直接点,亲个够”萧琛长长的睫毛扇了一下,忽然就低头吻了他

他说“出来混,总要还的”

这句话,路野川后来记了很久,也是后来用来向他还债的借口……还你全部以及最后一个我。

以往小树林只适合偷情,现在适合喜欢。这天还是那么蓝,阳光也柔情,一束光穿过他们的身体,照亮了彼此悸动的心,那份爱,深深印在了骨子里,随着血液一直流淌,支撑着生命的跳跃。

路野川眼睛有点酸了,上辈子,他喜欢了秦芸暖,从本市医学院追到kyo,又追到苏城盐际,一路追进她在澄海的家,秦芸暖在哪儿他就在哪儿。

萧琛若喜欢一个人,必轰轰烈烈,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而他只能看着,他大萧琛一个三岁,就读于隔壁圣经大学。他喜欢他,不过因为偶然去找萧野,看见了正在花园逗猫的萧琛。

“这是你弟弟?”

“是啊,一天到晚烦的不行,真不知道以后谁受得了他”萧野没脾气的叹气道

闲谈的那一天,路野川总共看了萧琛73次,六次失神,二十八次躁动。

没有一见钟情,他不信的。

萧野知道自己喜欢男生,他那么喜欢他弟弟,一定会弄死自己的。

路野川来萧野家来的勤了,跟萧琛自然也熟了,他想问问他,喜欢吗……

有些话还没有来得及问,萧琛带了秦芸暖回家,和今天一样的场景

“哥,我喜欢她”

………

好吧,没戏了……

暗恋是最费心费力的游戏,可能你最后把自己砸进去了也就换得:你很好,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

后来,不知道他跟秦芸暖有没有结婚,我也没有见到他幸福。于2007年,我去世了,在世时长22年,参与他的生活仅半年之久。

我出车祸了,因为喝酒闯红灯飙高速,与一辆北京吉普相撞,把它逼停在路上,我沿着车身擦过,撞翻了防护栏,翻进了河里,从此,车身两亡,无归处。

这道儿为什么开这种车?这是路野川死时还在想的疑惑,擦过去的一瞬间,路野川看见副驾驶的人,在擦枪,导航:前方行驶三百米左转进入普德大街,请保持直行,萧琛的家也在那里。

路野川隐约知道,萧琛家贩卖军火,又是地下黑帮的头目,免不了遭遇很多暗杀。

这是后来才信的,因为萧琛太过于纯净,骨子里再坏再痞的一个人,他也不过只活在了校园里,外面的凶险波涛涌动,只有萧野在那里面摸爬打滚,他替他走了一条鲜血和尸体铺成的路,然后把杀戮掩埋,长出春日的萌动。继而告诉他,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吧,将会是一片明媚……

“萧琛,星星有很多颗,有些也格外闪亮,而我要做你的月亮,在深夜里追随你,但是深夜太悲苦,可以的话,我想成为你唯一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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