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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战再败

装甲时代

叫何神看上的迅蜂,体积稍比马蜂大,食花粉、小型昆虫以及植物汁液,它是人类目前为止在这星球上发现的最有营养的昆虫,不仅对人而言,对当地的生物,也是很有价值又美味的食物,这种全身金黄的小东西因为筑的巢与蜜蜂几乎无二,加之模样又较象,因此被冠以蜂的名称,而这个迅字,也是很有道理的。迅蜂没有毒也没有针可以扎人,甚至连保护色也没有,在漫长的冬眠时间里,很容易被其它生物吃掉,因此它的繁殖力十分惊人,而且在它的活动期,死亡率也很低,几乎没有任何生物可以成功捕食处在活动期的迅蜂,当它起飞和空中突然加速之际,其尾部十分微型的生物喷射器给它的加速度,甚至可以与高速运动的子弹相比,当然这种加速度维时极短,但这已经足以使它逃离几乎任何天敌了。

  迅蜂的个体寿命,如果连冬眠期也包括在内,估计可以长达75年之久,这么小的生物寿命竟然可以这么长,实在很怪异,不过何神对它的寿命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迅蜂作那样高速的加速运动仍健康存活的秘密。

  迅蜂虽在这寒冷气候下很少见,但在人类的农场里,为得到它们的蜂蜜培育了十万只左右迅蜂,何神到城外抓了四天的迅蜂,一无所获,后来还是咖啡吧的小姑娘告诉了他这信息,于是终于向农场主讨得十几只来做研究。这四天里,何神也向梦想市的生物研究所递交了工作申请表,由于他上飞船前不小心带上了毕业证书,倒为他这次申请工作机会提供了便利,证书的评价中将他评得非常好,除了体育老师的评语很一般,其它任课老师的评语,都是认为他很优秀的,副校长的评语更直接指出,除了体育项目,何神适合并能够胜任任何科学工作。

  对这种只能以天才来形容的人,研究所当然十分欢迎,研究所的所长是个只懂科学的人,对招来的天才会不会取代自己根本没有想过,也根本不在意,他以最快的速度向何神作了回复,并在何神抓到迅蜂前一日正式与他签定了雇用合同。

  研究外星的生物学,时常需要到大自然中冒险,所以生物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待遇是城里所有工作中最好的,成为研究人员后,不仅会发给最高的工资,还会配送一辆吉普车与一副绝缘装甲,以便研究人员出城到研究所上班和到大自然中采集标本,这样,何神终于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功能上很单一,只能在地上跑跑,不过起码不用何神再顶风冒雨雪在外面走路了,要说让何神觉得这里最不方便的地方,就是完全没有公交系统,没有车的人在这里根本看不到,所以不需要建立这样一个系统,象他这样意外出现的家伙,在拥有自己的车子前,便只能向别人借用,或者拦辆什么人的私家车来搭乘一下。

  讨来迅蜂以后,何神在研究所内呆了整整八天没有出门,其间只靠外卖与天赐丸充饥,困了就在操作台上趴一下,醒来又继续研究工作,旁人对他这种态度倒是很颀赏,但完全弄不明白,已经做过初步调查研究的迅蜂,有什么必要再用这样大的精力去研究它们。迅蜂是一种对人无害的生物,虽然营养很丰富味道也很可口,但其形象并不能刺激人对它的食欲,只有它们的巢才是人们关注的的东西。

  刀剑锋倒是听生物研究所的所长在某次会议结束后随口提起过此事,但也毫不在意,大自然确实是奥妙无穷的,可是发展速度却不能与人的创造相比,人研究生物,要得到最快最大的好处,还得将这些知识应用到机器上面,人与机器在刀剑锋看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不是对立的两面,没有机器的人类只是原始物种,与会拿石块砸核桃的猴子没有多大差别,机器没有人也只是复杂化的石块而已,所以他对于何神的研究根本就不相信会有什么了不得的成果,就算培养出一只会一指禅的迅蜂来,也比不上人类制造的同等大小的机器人的威力。

  他始终还是不了解何神,就算是何神本人,之前也从没有想到过要在动物身上做这种程度的试验。

  何神将两只迅蜂解剖了,很快发现了它们可以做高速运动的秘密,那是因为它们将蜂蜜储存在体内脏器的间隙中,既可做润滑剂防止脏器相磨受损,又可做缓冲剂防止高速运动造成伤害,较高的体温和一种防止蜂密凝固的分泌液使蜂蜜始终保持着凝胶状态,既不成为坚硬的固体,也不会到处流动,这也使它们可以耐受不很低的气温。这个秘密因为它们体形太小而被之前的研究人员漏过了,因为但凡是动物,体内必然有一定量的体液存在于脏器表面,起到润滑作用,防止柔嫩的脏器外表因磨擦受损,人也同样如此,当然人的体腔里是不可能充斥这些体液的,问题在迅蜂个体终究太小,一刀下去,许多体液便外流出来,虽只一两滴,但其实际包含量与前面那个马虎大意的研究员所观察到的已是完全不同的意义。

  除此外,迅蜂还有相对它的身体大小来说过于强韧的结缔组织系带和包膜,举个例子来讲,它们身体里这些包膜和系带就象汽车的安全带,而凝胶状的蜂蜜则是安全气囊,有这两样东西存在,使迅蜂可用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飞行而不致内脏移位致死。

  何神又研究了它们极其原始的脑部,那严格来说还不能称为脑部,只是神经集团而已,然后,花了两天时间,为三只迅蜂制作了超微型的红宝石晶片,将晶片植入迅蜂体内,何神想看看,已经达到生物速度极限的迅蜂,是否还有可能再增加速度。手术并不难,有电子显微镜的帮助,既便给细胞开刀也不是难事,何况是相对细胞来讲极其巨大的迅蜂,为了使它们在痊愈前不乱动导致手术失败,残忍的何神还为它们制造了三张小床,将它们卡在硬木片做成的床上,使它们动弹不得,只能吃喝拉撒而已。

  又过了十天,三只接受过手术的迅蜂终于痊愈了,何神将它们放在保温盒里,带到了研究所测试动物速度的房间,好说歹说终于靠男色用答应与测试室的美女约会一晚为代价,开启了生物测速系统,设立这样一套系统,是为了使人们了解陌生的生物们的行动速度,给人们抓获和逃避它们提供建议,而且还有完美的防护措施,可以防止全速奔跑的生物撞毁什么器材,或者不小心撞破自己的头。

  上一次,迅蜂创下的记录是时速1200公里。

  测试很快便告结束,三只迅蜂中,两只的速度不仅没有变快,反而降低了许多,另一只,则创造了奇迹,达到时速2000公里,何神来不及为自己庆祝,便被那位负责测试室的美女强行拖出研究所,往城里唯一的电影院奔去。他们两个是如何约会的就不多说了,这是长得过份帅气的何神常有的不幸经历,曾经有一个他的朋友开玩笑说,就算何家原本很穷,靠他的男性魅力,也照样可以从各种富婆身上榨出巨额的金钱,成为国内首富,呃,前提是不能到他的家里去。

  三只迅蜂身上装的晶片是相同的,位置却不一样,这次测试,再次证明了何神的推断,微小的电流同时刺激某些还不为人知的脑组织及腺体,可以引发生物的革命性进化,这种进化是一种技术下的强行突破和人为选择,虽然理由还不清楚,但就象不懂得空气成份的古人照样懂得煽风可以使火更旺一样,何神已经再次确认了可以引发生物革命性进化的某种方法。

  何神认为,进化就是生物组织强化某种机能,或者新生某种机能,使自己更适合环境,靠大自然的刺激使人类进化明显不够,特别是当机器使人越来越远离大自然的时候,人类在最近数百年里,得到的唯有脑部的进化,其它器官却都在退化之中,但人类要存在下去,仅凭智力是不行的,因为人的智力全都化成了机器,若这些代表人类智力的机器反抗人类,人类便不再有任何可依赖可反抗的办法,所以,强化人类的暴力手段也是极为重要的。而使进化得以实现的手段,虽说是透过遗传物质的改变来完成,但实质上遗传物质改变的目的,也只是强化或新生某种机能,与其慢慢等大自然的选择,倒不如由人自己人为刺激那些机能。他用这样的方法刺激自己的内耳神经,使自己拥有强化的失衡感,于是极细微的失衡都可以被他及时感知出来,并且立刻做出调整,放大到全身的结果,便是他可以站在足球上跳舞而不会跌倒,可以睡在一根手指粗的绳索上而不会摔下。

  满足了那位美女积聚多年的兽欲和爱心之后,何神回到刀家他暂时的睡房中睡了一整天的觉,起床后吃空了刀家半只冰箱内的食物,然后开始着手研究如何在人体内形成迅蜂那种高缓冲的物质。

  话说刀家半只冰箱内的食物突然失踪,引起了刀母高度怀疑,在她的生涯中,曾经有三次见过半冰箱食物突然失踪的神秘事件,一次是她年轻时某个恋人做的案,明查暗访了三天,才终于发现那些食物竟然都被喂了狗,原来这就是她那恋人住所附近常有野狗出入的原因,一次是她儿子刀剑锋做的案,明查暗访了三天,才终于发现都被七岁的儿子拿去解剖了,包括那颗特别巨大的青菜在内,第三次神秘失踪案件,经过调查,发现是她自己梦游时做熟了吃掉的。

  那位恋人某日突然逃到太空后,就没再见过他,相信不可能在这星球碰上,所以这个可能是可以排除的,儿子如今已年近二十,也不可能再做出解剖食物这样无聊的事来,难道……刀母不敢再想下去,如果梦游的恶习竟又重犯,每天晚上做东西吃的话,离发胖就不远了,对着镜子看里面与真实年纪不相称的脸蛋,刀母忧郁地吃不下饭去,她虽已有四十五岁,脸与身材看起来却只有30出头,与长得跟自己十分象的女性身份的刀剑锋一同外出,常会被人以姐妹笑称,每次她得可以为此笑到睡着为止,这也是她喜欢跟女性身份的儿子一起出门的原因,两人站一块儿,更突显她不老的传说,也可叫人们看看儿子想象她年轻时是如何美艳动人。

  可如果每晚都在睡梦中起床吃东西……

  为此,刀母拜托精灵在黑夜中观察,连着监视了五天,仍然一无所获,直到第六天的晚上,案犯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精灵将自己身上的无线传输功能打开,与刀母房中的电视机接上,关着的电视机突然自动打开引发的光线变化惊醒了刀母,然后,她终于看到,原来是新的食客何神干的好事,他穿着睡衣,光着脚,一脸憔悴和得意的蹲在冰箱门前,就着冰箱内微红的光线,将免洗的生蔬菜和晚上剩下的红烧肉夹进两片淡面包片内,三口一个的迅速消灭着食物,不时还按按自己的肚子,好象还处在极度的饥饿状态中一样。

  “原来是他!”刀母舒了口气,终于从数日的忧郁中恢复过来,从何神的体格看,如果不是武术家,至少也是一个酷爱体育的人,一个活动量极大的人,这样的人当然可以一顿吃掉半个冰箱。

  何神不知道自己作案经过已经被精灵原原本本记录了下来,也不知道被刀母误会成了武术家,更不知道马上就要接受嗜武刀母的挑战,他还美滋滋地舔着手指头上的蕃茄汁,为自己大胆的人体试验获得成功而不时发出傻笑呢。

  经过在其它动物身上的试验后,何神确定迅蜂那种缓冲系统也可以在其它生物身上得到实现,于是便迫不及待地在肚脐上方三厘米的地方加了个晶片,并且给自己注射了基因改变的药物,当然,在做这一切之前,他得先更改一下基因保护仪的程序,重新注射新的基因保护仪,不然一切都只是无用之功。

  在何神再次偷食前,他刚刚做过了人体试验,在测试室内用最快速度跑完了那长长的一百米全程,其速度吓坏了那位女色狼,因为那一百米他只用了三秒三,而且最初那半秒的时速超过了100公里,这已经极度逼近了卫青英说的装甲身体最新记录,装甲身体的最新记录是由刀剑锋新的身体创造的,百米仅用了两秒八。说是跑,其实不管是他还是刀剑锋的装甲身体,都是用脚弹射身体出去,看起来很吓人和不可思议的速度,但在对付这星球的原始生物时,也只是占了一点点上风而已,在战场上,这样的速度大多数时候也就只能避让一下倒下和炸飞的物件而已。

  当然,这样的速度还远远不能让何神满足,因为最普通的车子也完全超越了这些记录,令何神惊喜的,是既便这样的加速度,他也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完全没有内脏移位的痛苦。何神在自己体腔内加进的,并不是蜂蜜,而是一种通常用来做隆胸手术用的凝胶,完全无毒,也不可吸收,但这只是他的暂时办法,今后,他还要想办法使身体可以分泌出类似功能的凝胶来,不过这是小问题,如要达到更快的速度,如何确保脑部供血才是最重要的事。

  天亮以后,何神在饭桌前收到了刀母的挑战。

  “什么?”何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刀剑锋他娘看起来很年轻,但怎么算,也该有四十几的人了吧,居然向自己提出要比武??

  “妈……”刀剑锋无可奈何地叫着,他知道基本上不太可能改变这好勇斗狠老娘的主意,刀父悄悄告诉过他,他这看起来温柔贤淑的老娘,20岁前可是N市的拳威人物--“非权威”,常常跟着邻家当警察的大姐到处主持正义,小混混们看到她比看到警察还要怕,因为警察打人怕被告,她打人不怕被告,通常警察们都乐意给她做假证,证明她动武是自卫。可是,这何神并非混混流氓啊!

  “我看你体格不错,应该有练过吧?”刀母不知道何神懒得连跑步都不肯跑,只在上次他与儿子的比赛中看到了他超凡的速度,一直以来都认为他有练过,昨晚上偷看到他睡衣下强健的肌肉后,更确信一定多少练过点武术,刀母的师傅曾说过,肌肉强壮的人强悍程度可以从食量上看出,越能吃的越强悍,因为这种人不是因为贪吃而能吃,而是由于体力消耗巨大所以才能吃。

  “没有……完全没有……”话没说话,便见到刀母射出一根筷子来,当然,不可能象武打小说中一样呼啸而出甚至射进墙内,但力道击打在鼻梁上,也足以造成普通人一拳那样的威力,可以引起皮肤破损流血,也会使人一蒙,何神当然没练过接筷子的功夫,可也懂得要避开一旁,刀母微微一笑,一脚从桌面上踢过去,这桌子是西方式的长餐桌,虽长可不宽,正好可以使刀母的脚踹到对方,于是何神不得不往后一跳以避开看起来十分凶猛的一踢。

  “阿姨!”卫青英吓傻了,想要冲过去阻止这不正常的一幕,被刀剑锋一把抓住。

  “小刀你怎么……”

  “别过去,”刀剑锋将不明就里的卫青英死死搂住,“我妈是个暴力狂,她会伤到你的。”

  “那就让他们打架吗?没有理由打啊……小刀,放开我,我是装甲人,不会受伤的。”

  “废话,你是装甲人我难道不知道?”借着自己的装甲性能已超出卫青英的不少,刀剑锋紧抱着她没让她动弹分毫,“她当然踢不伤你,可你要是跟炮弹一样被踢飞出去撞到头,你还不受伤?”

  “卫青英,别过去,”陶诗仙不知从哪掏出一把针来,“你要是不想让我在你头上扎针,就听小刀的。”

  “哎……”刀父重重叹了口气,却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饭桌前吃他的面包,当年他老婆是因为怀了孩子才修心养性的,刀剑锋出生后,没少挨她的整,非得强迫刀剑锋学武,可他们的儿子却偏偏不肯习武,认为在这个装甲世界中,武术是一种淘汰的、没用的技艺,同样的时间用来研究机器,可以更快的变得更强大,刀父估计,老婆这回是看中了何神要传衣钵了,怎么说也二十多年没见她这样兴奋过了。

  这会儿功夫,刀母也已连攻了几十次了,可能毕竟太久没好好练过,已经累得直喘气,可还是一下也没击中对方,最后刀剑锋大喊一声:

  “妈你披头散发太难看了。”才终于有效遏制了她的好武精神。

  “阿姨……”何神委屈地站得远远的看着那个雌狮整理头发,“我真的没有练过啊,我的体格都是我制造的晶片带给我的,并不是我自己练出来的啊!”

  “不可能。”

  “真的,你不信问你儿子。”何神指指刀剑锋,于是后者狂点头。

  “真的?”见到儿子不象说谎的样子,刀母受了打击,揉着因突然激烈运动而酸痛起来的大腿哀叹起武术真的没落了,在装甲身体面前,在何神的晶片面前,都不是对手了。

  “主人的妈妈刚才的出手速度,与上次何神先生接球的速度差不多,”精灵扇着翅膀在天花板下方评价道,对于时间的计算,机器人当然比人类敏感,这话给了刀母一点安慰,也给了何神一点灵感,于是他突然大步向前,学着电视上的模样向刀母一拱手道:“请阿姨教我武术,好让我能有更好的发挥。”同时眼瞄了下刀剑锋,后者苦笑着点头。

  “不管你多么努力,也不可能胜过我,因为人的改造快不过机器的改造,”刀剑锋如是道,“我已经想到了一种可以加速装甲身体的办法,三天时间,足够做完这次改进,不论你要求现在比还是以后比都可以。”

  “那就等三天后吧,”何神信心十足地道,“凭我对我身体的改造,我相信自己三天的努力可以超过别人三年的努力。”

  “嘿嘿,那你就等着哭鼻子吧,”语毕,两人对视一眼,各自嘿嘿一笑,卫青英终于从惊慌中回过神来,翻了翻白眼骂两人一句“神经病!”

  刀母得了这天才徒弟后,果然废寝忘食的训练着传统说法叫武林奇材的何神,那家伙果然是一日千里,这种训练更强化了晶片对人体的刺激,每晚何神都酸痛得要靠陶诗仙针灸麻醉才能睡着,那是组织在短时间内做出大量改变产生的代谢废弃物给人的必然痛苦,虽然有基因保护仪帮助吸收,但一时也消化不了那样巨量的代谢垃圾,结果还是得靠麻醉才能使人挺过去,陶诗仙这三日几乎成了何神的私人医生,每当他们休息时,她便上去给痛得动弹不了的何神扎针、按摩,并且鼓励他继续坚持,因为陶诗仙对人体能有多大改变十分感兴趣,何神休息时,隔壁咖啡吧的小姑娘也必定会端上一杯浓浓的咖啡给他提神,甚至为他点烟擦汗,两位小美女与一位老美女围着帅哥一天30个小时的转,自然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这场比斗被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开去,不少人一下班或放学便跑到刀家附近观看,很多人都高声为何神打气,甚至包括大量的装甲人,反观刀剑锋,因为装甲身体一向强于人的肉体,又因为他已经创造过不少奇迹,所以人们认为他胜算很大,打不打气都差不多,结果倒冷冷清清,唯有卫青英与精灵帮他做这做那。

  三日后,两人因为要求围观的人太多,不得不另选场合比试,并且在陶诗仙的要求下,又增加了几个项目,市内最空旷的地方,自然是平时做全民选举和全民投票的广场上,有好事者早早在陶诗仙的指使下准备好了比赛要用到的东西,甚至搬来了生物研究所的测速机器。

  本来刀剑锋这日应当是男性身份,不过应广大观众的要求,临时更换了性别和衣服,一身性感女装,两人各站一角,在公证员“开始”声后,另一公证员按下了专门为这比试造的倒球机器,两边高高的桶同时倒下数十个球,一秒后结果便显现在大屏幕上,何神以超越常人想象的速度,在一秒内接下了14个球,而刀剑锋,竟然接了26个。

  “如果我脑部反应可以加快,我可以把所有的球都接住。”刀剑锋如是道,何神郁闷地不作声,因为重放在屏幕上的慢镜头显示,他确实有这个速度。

  接下来,是比短跑,百米短跑,公证员竟然掏出真家伙对天鸣放,枪响后二点四秒,何神跑到了百米外的地方,而刀剑锋只花了零点四秒,看着因为过快移动而使脑组织受到冲击后站立不稳的刀剑锋,何神更郁闷了,如果是人体,零点四秒跑完百米应当已经连胃都呕出来了吧。

  第三个项目,是比平衡感,这一局何神轻松胜出,他在足球大小的球体上跳完了整支华尔滋,而刀剑锋则摔得四仰八叉,频频露出底裤被人大饱眼福,不过何神并不太高兴,因为这已经超出了他们原先约定的比试范围,刀剑锋仅管输了,但并不需要花时间为他的理想工作。

  最后一个项目是比绝招,何神用两根手指倒立着做了回体操,而刀剑锋只是展开翅膀飞了几秒,何神的体操引来阵阵叫好声,而刀剑锋则引来一片不满的嘘声,人人都知道他有翅膀能飞,本来还想看看新鲜,结果竟然是几乎天天都见得到的飞行而已。

  “亲爱的,不要怕,”何神工作的研究所里,那个女色狼娇喊一声,几把撕掉早就在广场上的神秘大箱的外包装,喊了声“最大风力”,竟然是一只通常用在空气动力学中的鼓风机,那个风大啊,吹得人们东倒西歪,而刀剑锋则惊叫着被刮跑老远,这就是他装甲身体最大的弱点了,因为太轻,所以风力如果很大,就会被吹走。

  “这算什么啊?”卫青英不满地叫喊着,她的装甲跟其它人的一样,都很沉重,不会被吹跑,女色狼关掉了鼓风机,解释道:“这也是比试啊,跟刀市长比,我的亲爱的不会被风吹走,跟你们比,他不会沉到海底。”

  “瞎闹!”何神差点就想骂人了,不过别人怎么说也是希望他赢,所以最后也没骂出口,只叫那女色狼将鼓风机搬回去,早就看出女色狼行事怪异,可也没想到怪到这份上。

  “你的亲爱的?”咖啡吧的小姑娘一伸手搂紧了何神,“他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了?我怎么没听说过他结婚了?”

  “你们……”几乎气疯的何神蹬着脚,今天又输了,本来心情就不是很好,她们俩个居然还当众争风吃醋起来,气得他扭头就想走,想到被风刮跑的刀剑锋不知到哪个角落去了,又转回身朝他被吹走的方向跳去,这一跳又引起众人一片叫好声,因为人们第一次看到自然人竟然可以跳出三十几米远。

  何神这一跳,又为那两个争风吃醋的女孩子添了数个情敌,美人爱英雄,他就是自然人的英雄,甚至连许多装甲人都开始仰慕起他来,败虽败了,倒为他赢来许多追随者,之后咖啡吧的小姑娘等级连升三级,不仅生意好了,也激发起另一新兴科学的研究群落来,许多人开始对何神的课题感兴趣,甚至决定终生以此为职。

  而赢了比赛的刀剑锋,则输掉了面子,让人笑话了至少几个月,许多人看到他女装打扮经过时,都故意眼盯裙摆吹吹口哨,甚至一些调皮的女孩子也向他吹起了口哨,当众问他今日底裤是什么模样哪种色彩的,搞得刀剑锋如同过街老鼠般,见人便躲,连卫青英也嘲笑起他来,说他是人类历史上最没脸面的统治者,居然会被一大堆人看到底裤,而且不止一次。

  何神自动取消了第三次比试,因为他明白到现在进行比试还为时过早,刀剑锋的设计叫他胆寒,那家伙把四肢改装成了两种动态模式的,提供高速模式的方法,居然是使用爆炸力,利用能量短时间的大量放出,冲击四肢进行高速活动,被高压气体驱动的四肢如果做得够坚固,速度完全可以比得上子弹,因为它们达到高速的方法,正是子弹出膛用的方法,所以刀剑锋说大脑如能及时反应可以接住全部的球是有理由的,如果人的大脑反应速度没有限制,那四肢甚至可以接住子弹。

  刀剑锋过街老鼠的日子,直到因为何神的一样发明加速了移动星球的进程,才终于结束了,那本来只是何神为了研究韧带而得到的副产品而已,被刀剑锋看到,一眨眼便成了机械制造史上革命性的东西,它在未来的意义更加重大,不过在短时间内,无论是刀剑锋还是何神,都只是想到了它的意义却无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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