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老秦的相声,今晚的重头戏来了。
言蹊坐直了身板,静静等待着九华的出场。
依然是一身银白色马褂,言蹊爱极了九华穿着这个颜色,把他的温柔和桀骜完美的糅合在一起,不会让人觉得杀气太重,也不会让人觉得是文弱书生。原先拨的乱遭糟的刘海,被重新定型,微微翘起,露出漂亮的桃花眼,这场面一如自己第一回见他的模样。
不同的是,此刻的九华手里拿着的是那把刻了“言”字的扇子。
言蹊有些感慨,真是此刻不同往日。想自己初见他时,甚至都没有勇气正大光明的去送他礼物,现如今,自己却可以小小的挺起胸脯,悄声说道:“看,这是我男人”。
言蹊这样想着,心中竟有点点自豪。
···
九华瞅着台下又在发呆的言蹊,心情莫名清爽起来,一扫这么多天以来的阴霾。
怕担心什么呢,自己的小媳妇其实没那么傻,精明着呢,他才不信言蹊一点不知道陆桥的情谊,就陆桥那风骚的劲,只怕是路边一条狗都能看出来。言蹊表现的什么都没有,自然有她的道理,自己只要全心信任她就好了,实在没必要未雨绸缪。
九熙大家好,我叫尚九熙,尚九熙就是我,我就是尚九熙,我有一个名字叫尚九熙,尚九熙这个名字属于我···
熟悉的配方,原来的味道。
九熙每次的开场都能赚足掌声,现场气氛热烈。
九熙再介绍下我旁边这位,不重要。
华儿怎么能不重要呢。
九熙逗你呢,这位呢就是著名相声艺术表演家,何九华老师。
华儿不能这么说,我就是德云社一名小小的相声演员。
···
其实九华的相声对于言蹊来讲,不算是特别好笑,因为大部分的时间,言蹊都用来欣赏九华的颜值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但言蹊觉得能够在台上挥洒自如,谈笑风生的同时还能博大家一笑,用自己的专业魅力来吸引人的,才最帅的。
这也是言蹊为什么喜欢摇滚的原因,大多人只有在独处的时候,才能看到真正的自己,才能感受到真正的放松,但玩摇滚的人不一样,他们站在台上,拿起乐器的那一刻,自己就是自由的,自己就是快乐的。
这样想来,自己似乎是喜欢摇滚多一点呢,算了,有九华呢,那就喜欢相声多一点吧。
九熙东北的冬天天气特别寒冷,大雁呢,要到南方去过冬,有一个带头的大雁,组织大家伙,给大家伙开上一个简单的小会议。
华儿宴会。
九熙对九华的破包袱已经免疫了。
九熙来,大家都聚聚,咱们商量点事,东北这疙瘩冬天太冷,待不住了,咱们大雁不像人类,能交暖气费,还整得挺科学,咱大雁不行,咱没有那个屋,咱得迁徙啊,去南方过冬,来查查,一、俩、三、四、五、六,差不多齐活,走,上天,翱翔。
边说边开始模仿,双臂呼啦呼啦的模仿大雁飞翔,九华赶忙给让开地方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