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是个孤儿。没错,就是那种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孤儿。
可惜我原本不是的……
我在孤儿院长大,因为体弱多病,没有人喜欢我,除了……那位护士小姐。
她叫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大家都喜欢叫她姐姐,我也这么叫
说来可悲,偌大的孤儿院里,我每天只有这位护士小姐相伴,可是,也没什么,多好啊,我们是彼此的唯一,彼此不可或缺的存在。
可惜就算我也不知道命运是如此嘲讽。
还记得那天,刚刚下雨,空气中有一种像奶油冰淇淋挥发了的味道。很清新,却带着丝丝甜味。
孤儿院的院长领着其他孩子们去游乐园玩耍。只剩下我和那位小姐,护士小姐带着我去后院采草药编花篮。
道也并不是不开心。
突然闯出一群黑衣人,他们要抢走护士小姐,那时我才刚刚十五岁,而那位护士小姐,也只有二十一二岁的年纪,两个正处于无忧年华的女孩,又怎么懂得反抗呢?
当时那段记忆对于我来说是相当模糊的,直到现在想起来也是头痛欲裂。
我只记得那时我拼死抱住了一个领头的黑衣人,希望这螳臂当车般的举动能守护这个对于年幼的我来说,非常重要的护士小姐。
当时我就被打晕了过去。
只记得那黑色的兜帽下有一头耀眼的红发……
再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护士小姐已经不在了。
没有她,我在孤儿院也并没有什么意义。我走了,什么也没带。凭借着护士小姐交给我的医术,在一个小地方开了一家诊所。
虽然年纪轻轻,但我凭借着优秀的医术和那张讨人喜欢的脸,还是在那个地方生存了下来。
大概过了两年,
我遇见了一个特殊的女病人,那时我觉得她有点眼熟,但也并没有太在意,她让我做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
堕胎
这件事情对于医者来说,是相当可怕的一件事情,我们医者都坚信,每个生命都有存在的意义,尽管他们的身体有多么不堪,但灵魂却未曾被腐蚀
最后,在手术最关键的时刻,我还是没有下定决心。
我心软了,留下了那个孩子,然后,他的母亲死了。
当我在无比悲痛与恐惧的收拾那个女人的遗物时,我发现她,她竟然是几年前和我相依相伴的护士小姐!
我没有认出她,她也没有认出我。
我只记得她临死前一直重复着。
“我不想再被当做工具。”
当时我没有弄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现在也没有。
护士小姐所生的是一个男孩。他的手腕上有个六芒星的标志,看着像一个纹身,我却从没有见过天生就有纹身的人,这只能证明这是一个印记,或者说,是一颗奇形怪状的痣,更恰当一些。
我匆忙的收拾着东西,在我的诊所里死了人,我无论如何都要接受调查。我并不害怕那些荷枪实弹的警察。我害怕的,是在警局中,万分神圣的十字架。
我带着那个孩子逃跑了,并且我改了名字,以前的莉迪亚·琼斯已经在烈火中消散了,而艾米丽·黛尔,则是我的新生
我从水沫一路逃到星罗帝国,我能感受到,有人在追我,不,绝不是警察,而是一群更加危险的人。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追着我不放。但在那个时候,一个刚刚成年的十八岁小姑娘,还带着一个孩子,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组合。
我依旧被人拒之门外。而我现在的身份我也更加不好,再次开诊所营业。
我继续流亡。走到了尼弥西斯郊区的神木林。那里的神庙已经荒废了。
尼弥西斯的中央城区很繁华,而郊外却是一派荒凉,昏暝古堡巍然独立其间,万年古木横亘周边,散发出潮湿和腐败的气味。此地不生红木,树林由披戴灰绿松针的哨兵树、壮实的橡树,以及与王国同样苍老的铁树所组成。在这里,粗壮厚实的黑色树干相互攘挤,扭曲的枝桠在头顶织就一片浓密的参天树顶,变形的错节盘根则在地底彼此角力。这是个属于深沉寂静和窒郁暗影的地方,而蛰居其间的神连名字也付之阙如。
我带着那可怜的孩子睡在那里。
其实有的时候,我也想过要把孩子扔掉。因为没有了孩子,我就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很容易被人接纳。
但或许是对那位护士小姐的愧疚,亦或是我本来就所剩无几的人性,我没有扔掉这个孩子。
可惜命运就像当年一样,抛弃了我。我睡在神庙的第二天,孩子不见了。就像当年护士小姐消失一样。
难道我注定就是要被上天抛弃的人吗?难道我真的是一个人都不杀,一滴血都不沾,但也还是命中注定会下地狱的吗?
为什么!我不甘心!
是不是每一场我感觉到略微幸福的邂逅,最后都是这样悲剧而血腥的结果?
-----《Emily·d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