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酒醒,不再是一身狼狈的模样,小六迷茫的扯了扯衣领,清新的皂角味充斥鼻尖。
“醒了?喝杯水吧。”莹白的手捧着一杯水,送到他面前,小六颤抖着手接过,却拿不稳差点打翻,幸好那人一直没放手。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夜。”一下火车就来找你了。
“现在这么乱,你不该回来的。”说完一口气喝完了水杯里的水,随手一丢,玻璃碎了一地,“你走吧。”
叹了一口气,她转身出了房间。
小六伸手捂了眼睛,咏歌……
他们俩都没有父母,流落在外,直到被玉姐收留。他机灵就做了酒保,她漂亮声音又甜,玉姐就请了个老师教她唱歌。
一起读书,一起练武,他学辨认酒,她学唱歌,直到成年以后,他留在玉姐身边成为她的左右手,而她在外演出成为她的耳目。
分明几个月前他们还见过面,一起笑一起闹,而现在,她依旧而他不过是废人一个。
他痛恨活着的每一天。
“我漂亮吗?”突如其来的声音响彻耳边。
“漂亮。”小六不敢抬头。
咏歌在他身边缓缓坐下,“我曾不止一次想过死,曾经孤苦无依的时候,好看的脸就是个祸害。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你救了我,告诉我要笑对每一天。而如今,为什么你却放弃了?”
小六缓缓抬头,眼里是一片死寂。
“你喜欢我。”咏歌的话里没有一分犹疑,“而我爱你,我一直在等你说一句喜欢。”
“其实现在也好,你看,你现在再也跑不动了,我也不用再担心,我可以日日夜夜陪在你身边。”
“我不喜欢你。”小六的语气波澜不惊。
“为什么?”
“我没有资格。”
“是吗?”
咏歌自他身边站起,手心里赫然多了把匕首。
血痕自刀下出现,妖艳的血迹像是在她脸上攀爬的藤蔓,疯狂开出的花。
“你做什么?你疯了吗?”
“小六,你还觉得我漂亮吗?”
“……是。”
“你看,没了漂亮的脸,你还会喜欢我,还会心疼我!同样没了灵活的身手,我也依然爱你,你躲不开的,你从小就知道,我是个疯子。”
是,他们两个都是爱的疯子。
他杀的第一个人,是在她登台演出时,试图轻薄她的流氓。
他是她狂热的信徒,可以为她燃烧一切,却不敢说一句爱她。
而她,执念成狂,认定的事,就绝不退缩,即使面对死亡。
而他们,相依相伴走过了这么多年。
他以为他是个疯子,谁料他在她的爱里沉浮,却因为怯懦迟迟到不了岸。
短短的三年,小六恢复成了个正常人,他接手了山南酒馆,除了提不了重物一切与常人无异。
酒馆里还多了位歌手,声音好听,长相漂亮,会唱很甜很软的情歌。
绵绵的情意,却只唱给一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