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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传家的辣酱

玉玺风云

胡同继续躲着不敢冒头,唯恐被这些凶恶的差人当作被追杀那帮人的同伙。那几个差人杀了人,也不走,在原地闲聊起来,不一会又有人声马蹄传来,官道上又有几个骑马的差人不慌不忙来了,还带着几匹空马。

两波人碰面,先前那几人对着后来的一个明显是头目的差人行礼,恭敬地禀报了刚才的战绩。那人身材高大,威武雄壮,胡同躲在树后不敢张望,只听一个成熟无情绪的男声说道:“秦王将至,竟还有不开眼的流寇,断路的劫匪敢出来露面,看来华阴这地方管理无方,官府弱势。”

一个手下回话:“大人,些许小贼,不过是些农夫仗着有点蛮力,咱们兄弟一路驱赶干净即可,那些华阴的小吏只能给咱们提鞋,安排茶水,无甚大用!”头目点头道:“嗯,继续往前,仔细巡查!”

“是!”众差人纷纷上马,一大伙人又不急不忙往华阴方向去了。

等他们走远,胡同从路边树林钻出来,擦了一头冷汗,暗叫侥幸。这很可能就是前锋官了,那么神秘人随时会出现献宝,胡同还想做什么都来不及了,也就代表这次任务彻底失败。那么,按原先的计划去把碗埋了,然后直接赶回传送点吗?眼看任务没了,应该无负担了,不知为什么胡同总感觉还有什么未了之事,堵在心里,堵得慌。

没忘了去找自己丢弃在林子里的担子,把一个竹背篓背上,伪装成赶路的,急急忙忙走在官道上。死去的几个人分散倒在官道两边的山林,胡同不敢多看,本来想快快越过,但是一个脸朝下趴在树下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莫名觉得有点眼熟。忍不住走近多看了两眼,一看就惊呆了,这好像是外地人毛某!

复又看了两眼,确定就是毛某无疑。可叹可惜,这一伙愚夫必定是消息不甚灵通,不知道秦皇上岸的确切日子,还结伙出来想干一票,被专业军人给发现了,于是不问三七二十一,遭了厄运。他也曾杀人越货,死不足惜,可是家中没成年的儿子怎么办?

胡同犹豫了,思想斗争了一分钟,决定要去毛某家报个信,还可以拜托王大哥照顾一下那个可怜的孩子。想到就走,胡同毫不犹豫回头,野桑林也不去了。去了还要挖坑,时间太紧来不及。想弄两个古董碗的计划就放弃吧!

要说这种穿越任务最难以忍受的,不是吃住问题,不是身份伪装问题,胡同感到最痛苦的就是交通问题,去哪里都要靠11路,古代人花太多时间在走路,效率低得令人发指。前路上再没有遇到前锋官一行人,胡同特意绕了小路,避开官道,只要大方向没错就行。如此绕过了华阴城,胡同直接往王大哥家赶去。估计前锋官那伙人中午肯定在华阴城吃午饭,不会马上再出来巡查官道,正好有这个时间差,胡同紧赶慢赶,只恨腿太短。

走得满头大汗,终于望见了王大哥那个几户人家的小村。胡同没有看到王大哥,也许是出去了,就直接去后面毛家。

毛家的草屋前,小男孩一个人在玩耍,又把那个木轮拿出来推着滚。胡同脸色有些僵硬地和他打招呼,小孩看见了欢呼一声:“胡大哥!”向他跑来。

胡同不知道怎样开口,但是没时间拖拉了,还是狠着心,说:“你爹爹,因为冲撞了大王的人马,被打死在那边大路上了。”小孩的笑容凌固了,胡同看他没反应,又重复了一遍。小孩尖叫起来:“你胡说,早上爹爹出门还好好的!”

胡同耐着性子解释是自己亲眼看到,小孩哇地哭起来,使劲扭动身子跺脚,一边哭一边叫胡同是骗子。惊动了其余的邻居,几个留守妇孺走过来查看,胡同又对她们说了一遍,时间,地点,有鼻子有眼。成年人毕竟比较冷静,很快相信了胡同说的话。几个妇女商量了一下,有两个就去找自己家的男人回家,准备要男人去帮毛某收尸。一个老婆婆哄着小男孩,牵着手回自己家去安慰。胡同一时没人搭理,有点尴尬,于是进毛家的草屋,想随便看看。

屋子还是一眼看得到的空荡,特意往床下看了一下,那个包袱已经不见了,看来是毛某拿出去销赃了。转了转,胡同到厨房拿碗,想装碗水喝。喝完了水,看见角落的辣酱坛子口开着没有盖上,难怪刚才进来闻到酱味特别大。

坛子旁边的地上有个东西显然就是盖子。是一块布包着重物,布很脏,已经看不出颜色,黑乎乎的,不知道这个盖子用了多久。胡同把这个比巴掌还大的压菜石拿起,想放回坛子口,一下子没拿稳,忽地松脱离手,正砸在自己脚背上。

胡同疼得“哎呦”大叫一声,跌坐在地上。怎么这么倒霉!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赶,还怎么走啊!

手再一次触碰那个压菜石,胡同忽然心有所感,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心头。急忙扒开外面的旧布,露出一块黑乎乎脏兮兮的扁圆石头。是石头没错,但是不是普通的石头,发黑发绿的颜色,如同被盘得包浆的质地,石头一边平整,另一边表面凹凸不平,有规律的纹路。

难道......胡同急忙拿着石头走出毛家的草屋,来到外面,抓起一把麦秸狠狠地擦拭起来,擦不干净,又舀了一碗水倒上,就着水擦,慢慢表面脏污的黑色减少了,平整的那一面能看出有凹槽,也是细细的纹路。越擦越绿,黑色被洗去,整个石头露出了翠绿渐变色的本来面目。

胡同心里已经百分之八十肯定了,心里感到难以置信。为什么会这样!看着手里恢复大半的玉玺,手在微微颤抖着。这个时间没有人看见他,邻居没人在屋外,胡同赶紧把玉玺放进背篓,背上就走。

心脏砰砰跳着,在路上走出好远胡同才放慢脚步。事情转折太快,胡同感到任务已经彻底失控。玉玺在毛家,胡同原以为毛某应该就是神秘人,但是他把玉玺压辣酱坛子多年,显然并不识宝。

而且毛某已经死了,如果没有胡同这个穿越过来的不该存在的人发现了玉玺,玉玺会继续盖着辣酱坛子不知道多久,秦王这次华山之行也得不到国玺,那么有记载的后来的和玉玺有关的故事,历史事件统统都要改写!

胡同心里被事实惊得六神无主了。怎么办?要想不改变历史进程,就必须把玉玺还给秦皇,但是怎么做?时间啊时间,现在直接赶去传送点,还能在天黑前赶到目的地那一片林子。如果去找秦皇,找秦皇的前锋官,那么时间就不足以让他赶上回归,他就要留在这里,回不去了。

胡同心乱如麻,一会往华阴方向走,一会转头往传送点方向走,去哪边都不合适,难以取舍。胡同索性不走了,停下来想静静。把背篓倒扣在地上,盖住玉玺,坐在背篓底上,慢慢思索着,这是胡同出生以来,最艰难的一次选择!

太难了,头脑里反而无法安静,恍恍惚惚的难以集中思想。从远到近,有马蹄声传来,胡同呆呆地坐着也没注意。马蹄声近了,是前锋官一行人!一众骑马的差人只见前面路边有个村夫,坐在背篓上发呆,一动不动。

马蹄声来到了面前,胡同终于有反应了,他迟钝地抬起头,看向正盯着他的人。

前锋官是一个五官端正,面容冷漠的高大青年,估计30来岁,孔武有力。无情绪的双眼看着胡同,也不说话。

胡同咽了一口唾沫,嘶哑地开口说:“在下乃是山野草民,有宝献与吾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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