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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后记

倚天之安之若逍

推倒元朝后,无忌改国号为“明”

  取自世间“明”朗,和“明”教的明……

  先前,在元朝压榨百姓,民分为四等,民族矛盾尖锐,蒙古人统治下的汉人、南人皆被称作是贱民。

  蒙古人无需劳动就可以享有汉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财产,若是杀一个南人只需罚交一头毛驴价格相等的烧埋银。

  汉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不能拥有铁器,连一把菜刀也必须几家合用,谁家姑娘出嫁,第一夜必须送给蒙古人……

  赋役沉重,再加上灾荒不断,许多百姓都在死亡线上挣扎……

  芷若告诉无忌:“天下初定,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重要的是休养生息……”

  于是,无忌初登高位之时,下的第一个命令,就是要农民归耕,奖励垦荒,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组织各地农民兴修水利,大力提倡种植桑、麻、棉等经济作物和果木作物、

  此外,他还徒富民,抑豪强,下令解放奴婢,减免税负,严惩贪官,派人到全国各地丈量土地,清查户口等等。

  且,这些年来,无忌和芷若从元朝灭亡中看到,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朝廷,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

  因此,自他登基后,就采取措施,兴建学院,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

  不仅如此,他还下令,如果官吏在征收税粮以及摊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级官吏举报,也可以直接扭送。

  对于之前的朝代而言,完全打破了一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惯例。

  赋予百姓直接查送官吏的权力,受到了朝廷的保护,不仅如此,对于应当接访而没有接访处理的上级官员,亦要依法来论处。

  此外,洪武三年,无忌还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民间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讨不回公道,可上京击鼓直接告御状。

  幼时被安之一直教导着,“百善孝为先”的他,更是对天下老年人施以尊重。

  不仅亲自颁布诏书和法令,规定每地要善待老人,并让县官定期送去米面衣物进行慰问,更是怕底下官员,执行不力,就又叮嘱礼部尚书,要以皇帝的名义再次重申一下这项政策。

  为了让居家养老者有人服侍,在洪武六年时,明文规定:“民年七十以上者,许令一子侍养,免其差役。”

  也就是说,为了更好地让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安度晚年,允许老人的一个儿子免于服役……

  对于那些孝敬老人的人,朝廷不但给予精神表扬,还给予物质奖励,赏赐衣物,发放奖金。

  而且,这些孝子孝女年老时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当他们年届六十岁时,就可以享受普通老人八十岁时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

  如果孝亲模范不幸成为孤老,那么他们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在养济院的同等待遇,当地养济院会每月按标准把钱粮送到他们家中,去世后,政府还会发放三两银子作为丧葬费。

  在无忌的要求和带动下,明朝形成了尊老养老的风气,赡养老人的要求也渗透到各地家法族规之中……

  

  后世之人,在史书上,是如此评价这位帝王的:

  “驱逐胡虏,除暴乱,拯救汉民族,平定天下,废除了蒙古人制定的种族等级及压迫政策,恢复了我大汉百姓的自由!”

  “且胸怀韬略,深谋远虑,善于驾驭战争,掌握主动权,注重招贤纳士,广采众议,严格治军,完善军制,练兵育将,强调将领要识、谋、仁、勇兼备!”

  经过洪武时期的努力,国家子民和劳动力逐渐恢复和发展,蒸蒸日上,史书上称无忌在位期间的“大明王朝”为——洪武之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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