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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偶像

月月的日记

[关于昨天的三个办法,你们有什么想法吗?]

但最后一个办法肯定是不予采纳,毕竟这个方法真的是很作死的。

毕竟你要是真的敢打你的偶像一顿,你就真的不想活了才敢打。

你这样不仅要偶像深刻地记住你,而且会非常恨你。

而且严重的话,你可能还要负刑事责任,估计得拘留或者罚款。

而且你出来之后,你还是会完蛋,你想下你偶像粉丝会不会搞死你?

我估计你未来一年都不会安生。

所以说这个方法绝对不行!

第一个办法嘛,这个也是不错的。

但是这个粉丝应援会的会长,估计得16岁以上!因为什么?一般明星和演员都要东奔西跑的,他不可能因为呆在一个地方。

粉丝看到偶像去哪,绝对会跟着的。

更别说会长

当然,你也可以不在场,那这样的话,你就很难让你的偶像认识你。

但是大学生比较适合做,不用工作,经济不用担心,时间比较多。

当然出来社会工作的人,除非你家是豪门,你是大小姐,不用工作都行,那你想怎么追星都行!

甚至你有可能把你的偶像抱回家!

更何况娱乐圈里面又不是没有粉丝嫁给偶像的,比如周杰伦和昆凌。

偶像,那个远在天边不可及的人,变成了你的枕边人,你确定你不高兴?

如果是我,我也会很高兴。

但是现在我还没有偶像!

说实话,我对很多男星都有微妙的好感。

要说最喜欢的,倒沒有!

第二个办法嘛,那个肯定得,等你长大了再说。

毕竟人家不可能要一个,连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孩子吧!

有符合条件的赶紧去!

那样子还可以,天天看到偶像。

如果我这个办法对你们有用的话,你们可以尝试一下。

那样我就可以提前祝贺你们得偿所愿。

其实之前的话,我都有点讨厌那些明星。

就觉得他们的容貌,其实都是靠各种滤镜和化妆出来的。

但现在,我觉得无论如何,为什么要追究这么多呢?

管这么多,有什么用呢?

你越骂,他人气越高,你信不?

我们不要在乎人家过去,我们只要在乎现在,现在他很美很帅,这就够了,我们喜欢,这就够了!

何必再追究这么多呢!

管她整容还是怎么呢?终究,所有的代价都是由他们自己承下。

管那么多有何用,只要你现在开心就够了!

知道这是谁吗?这是魏无羡。

我刚刚在看魔道祖师

突然想到一个词语一一遮阳避日

太阳再强,总会有西沉的时候!

[拜拜,各位,明天继续说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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