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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流光容易把人抛(李.希侃篇)

NPC:快穿之母凭子贵

我出生在一个繁荣的小渔村。

  

  爹爹是渔夫,每天清晨出去打渔,傍晚时分和同村的那些叔叔伯伯们一起回来,娘亲是纺纱女,在村子的手艺那是一绝。

  

  那里远离喧嚣,是一个世外桃源。

  

  听村子里的人说,渔村如此繁荣,是有神仙眷顾。听村里人说,我出生的那天,有一道光降临在这渔村里,然后一位白衣飘飘的仙人出现在了我家门口…

  

  所以,村里的人视我为福星。

  

  加之我从小喜欢读兵书,又十分机敏,还会些功夫,所以村里的人都觉得我能当上大将军,在我十五岁那年,送我去参军。

  

  刚好那时安禄山叛乱,玄宗皇帝仓皇带着杨贵妃和太子逃亡江南。我所在的军队被冲散,又恰遭叛军伏击,我身受重伤,当我以为我同那些叛军已经同归于尽的时候,却被人救了。

  

  这是一个心地很善良的少年,他同他的母亲住在一个山坳里的破茅屋内,靠他母亲去给人纺衣过活。

  

  他自己空有一身武艺却没有用武之地,在码头给人当搬工,却受了一肚子气,回来的路上遇见了还有一口气的我。

  

  他将我背了回来,为我治伤,我发现,他很善良,还很可爱,所以,我认他做了我的好兄弟。

  

  他叫王琳凯,小名小鬼。

  

  我和他一同看到了这世间的丑恶,所以我们决定在这乱世中,做一个为百姓服务的人。

  

  后来,我们相继结识了浪迹江湖的木子洋岳岳二人,又认识了逃婚离家的公子哥儿李权哲,各自迫于生计走到了一起,建造了小鬼寨,推举王琳凯当了大当家。

  

  由于我们劫富济贫,救济老百姓,所以山寨做的风生水起,很快我们就成为了朔方城有名的山匪。

  

  后来,安禄山之子安庆绪在洛阳建立了大燕国,史思明带领旧部据守范阳,玄宗偏安江南,太子李亨在朔方称帝,大唐分裂…

  

  肃宗先是要派兵来剿杀我们,后来广平王李豫亲自前来与我们商谈,希望我们能加入他们的军队,但是被鬼大婉言谢绝。

  

  当时我们就达成了协议:我们将永远不会与大唐为敌,大唐也不能派兵来围剿我们,我们互不为敌,各自偏安一隅。

  

  所以,小鬼寨才得以存在。

  

  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会喜欢上一个根本不属于我的女子。

  

  她叫鹿曦沫,是我们在一次拦截人

  贩子时无意救下的,刚开始我一直想要她和鬼大在一起,但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每日清晨晌午傍晚都是我为她换药,那独处的时间,让我对她有了不同于寻常的感情。

  

  她最后还是嫁给了鬼大。

  

  我知道,我与她终是无缘了。

  

  我将这份喜欢藏在心里,我想,只要我不说,便没有人会知道。她既然成为了我的大嫂,我便会敬她,保护她,不会给她和鬼哥的感情带来一丝一毫的负担。

  

  我没有想到,我会克制不住自己亲她。

  

  那一次,是她先来主动撩我的,吻了她之后,看她落荒而逃的样子,我才感到后悔。

  

  这份喜欢,终究没有藏住。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喜欢竟会被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知晓,只一眼,她便察觉到了我对鹿曦沫的爱意。

  

  她叫姜九肆,是朔方城首富的女儿。

  

  我救过她,她感念至今,所以执意用以身相许的方法报恩。我并不喜欢她,但鹿曦沫有意让我娶她,所以,我娶了姜九肆为妻。

  

  成婚之后,我对姜九肆敬之远之,一直不曾逾矩,我知道,每个夜晚,她都会坐在房间内偷偷落泪。

  

  可我又能做什么呢?

  

  我心里有人,我不可能爱上她!

  

  如果因为对她怜悯,就去对她嘘寒问暖虚情假意,让她更加迷恋我,最后再告诉她一个残忍的事实,我想,那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也不是她想要的。

  

  她是个千金小姐,她有她的尊严!

  

  和她第一次发生那种事情,是在鹿曦沫离世后不久的晚上,那晚,我喝醉了,因为鹿曦沫的死,我伤心的几乎肝肠寸断,可是,我又不能在外人面前展露出来,只能压抑在心里,在夜晚买醉。

  

  我趴在桌上,眼睛被泪水模糊。

  

  有轻微的脚步声,我抬头,就看到了姜九肆莲步轻移来到我面前。之所以我喝醉酒还能认出她,是因为她总爱穿大红色的衣裳,而鹿曦沫,则喜欢偏素净的衣裳。

  

  姜九肆是个聪慧的女子,自然知道我为何会这样。

  

  她不吵不闹,将我的头揽入她的怀中,默默落泪。

姜九肆李.希侃,我不明白,她究竟是哪一点吸引了你,让我嫁给你这么久,无论我有多努力,都不能让你对她忘怀。

这是她当时对我说的话,带着一点抱怨,一点委屈,一点无奈,深深的刺痛了我的心。

当时我回她:

李.希侃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执念吧!就像你对我一样,同样有着很深的执念。

  我们都需要彼此,所以,我们忘情的拥抱,亲吻…就像一艘在大海上迷路的航船,都想要寻求一个温暖的避风港。

  我已经没有精力再去爱一个人了。

  

  所以,虽然对于姜九肆,我不能像喜欢鹿曦沫那样去喜欢她,但我会试着去接受她。

  

  毕竟,我们才是要相守一生的人。

  

  小鬼寨解散了。我带着她回到了我从小长大生活的渔村生活,我做了村里的教书先生,她则做些手工活儿拿去街市上卖,种点蔬菜,同村里的妇女成为了密友。

  

  我们一起经营着我们这简单纯粹的小家,一起养育我们的儿女,一起慢慢积累我们的感情。

  

  外面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芭蕉叶子被雨水打湿,滴着水珠。

  

  我的思绪飘到了远方…

  

  今时今日,算是应了那句:流光容易把人抛。总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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