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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美男

殿下非男,这个太子好撩人

  殿下。”冬瑶出声唤回了朝歌的神思。朝歌点了点头,开口道:“你们谁有匕首?”这么多的地板,她挖几个也不介意吧。虽然这现在是她自己的,但是放在这里也用不了。不如让她拿出去花花。

  “这里。”秋绾将腰间的匕首取下,递给朝歌。一脸茫然,她家殿下什么时候洗个澡也要匕首了,难道是因为脱不下?她们是不是太久没见到殿下,跟不上潮流了?她们哪里知道她们家殿下是想要把地板给挖了。

  朝歌接过匕首,对四个人说道:“你们先下去。”挖地板的时候要是被看见,这就很尴尬了。所以她坚决让春夏秋冬洗洗睡了。

  “是,奴婢告退。”四个人给朝歌行了个礼就离开了。

  啊哈哈,挖地板了,朝歌伸手将门关住。看着面前的温泉,伸了个懒腰,今天累了一天。先泡个温泉好了。可见朝歌同学在这点十分的没有自觉感。你这么说,那些给你捶背的妹子情何以堪?

  朝歌缓缓的解下自己的衣裳,一边不得不感叹淑贞皇后对楼行歌真的很好啊,在她还没有长大的时候,就给她准备了这么多,连这个东宫都修葺得这么好,真是国民好母亲。

  当把衣服解完的时候,朝歌心都碎了。这具身子肤白胜雪,腿也白皙修长。可惜当朝歌解下缠在胸口的布条的时候。朝歌简直想骂娘。

  上一世的她也是个平胸妹子,即使是作为医生的她也没能拯救自己的身材。看见了现在的身材,朝歌觉得她那以前简直是傲人胸围。朝歌甚至觉得即使不缠布条也没人发现她是女的。

  一头青丝在温泉里晕开,额角的发丝紧紧贴在如雪般的脸上。眉光淡淡,黑色的眸子折射着漂亮的光芒。如果非得形容此时的朝歌,那就只有两个字--妖孽,绝美的妖孽。

  朝歌也不知泡了多久,正想起身。只听得“嘭”的一声,朝歌一脸懵的抬起头。只见得一块砖瓦突然砸在朝歌的额角。

  完了,她毁容了,她不能撩美男了!也不能泡妹子了!

  朝歌气到暴走:“谁特么掏小爷的屋顶?”然而回应她的是一巨大的水花。水花无情的溅在朝歌的身上乃至她的伤口,带着一点微微的刺痛感。

  待到水花散尽,映入朝歌眼中的一抹猩红色。

  那是一个人,一袭月白色的衣裳已然被血染红,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墨色的发丝挡住了大部分的面容,但露出来的那染血的薄唇,唇形优美如初雨桃花,表明这人长得定是俊美绝伦。

  朝歌在脑中幻想过很多眼前男子会有多好看,但是那面容真的暴露在空气中的时候,远远比幻想中来的震撼,朝歌只觉得呼吸一滞。

  那是一张可以令人窒息的容颜,眉目如画,卷翘而密长的睫毛因光亮的照耀下在瓷白的脸上投下两片阴影。

  嘴角的血迹丝毫不影响他的完美,反而无故的添加了几分妖异,墨色的青丝软软的披在背后。整个人如同镶嵌在画卷中一般,好似画中仙。

  那双如同缀满了漫天星斗的黑眸划过了一丝诧异:“女子?”声音很凉,仿佛没有温度一般。

  当这几乎没有温度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朝歌才回过神来。朝歌无语撇撇唇角:“废话,小爷我不都脱光了,你还看不出来?”

  在前世因为朝歌的暴力行为,部队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朝歌是一个男扮女装的死变态,这已经不是一个关乎性别的问题了,是一个关乎尊严的问题好么?

  于是乎朝歌把整个部队的人都打了遍,暴力逼得他们只能承认朝歌是个妹子。对于性别这个问题,朝歌显得特别的敏感,不过也只局限她穿女装的时候。

  什么?脱光了?慢半拍的朝歌终于意识到她现在春光乍泄。可是她现在又在思考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她现在应该怎么做?

  是捂住自己忽略不计的胸口,然后大叫一声流氓呢?还是捂住自己忽略不计的胸口,然后大叫一声色狼呢?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思考的问题。

  毕竟无耻如朝歌,但是她还是第一次遇到此类事件,她觉得她十分的没有经验。

  不知多久过去,最后朝歌觉得这两个选择好像都不适合她,最后决定重新想一个方式的时候。她抬头发现,面前的男子早就不知什么时候晕了过去,现在正安静的靠在温泉的壁上。

  闭上了那双缀满漫天星斗的黑眸,可是看上去依旧美得如同画卷,安静美好,让人不忍心打扰。可是紧皱的眉头,却暴露了他的痛苦。

  朝歌摸了摸下巴,面前的这个男子长得很好看,也很符合她的审美。于是乎,某女衍生出了想要把面前的男子拐走的冲动。

  面前的男子好似受了很重的伤,如果她要是救了他,他说不定就以身相许了,啊哈哈哈。

  打定这层想法,朝歌很快就穿好了衣服,将男子搬到了小榻上来。出了水,朝歌才完全的看见他的伤势。

  在他的心脏上5厘米处插着一根羽箭,这是致命的伤。而他刚刚又从高空坠落马上把他身上这根羽箭拔出来。还要保证不会伤其经脉。一旦拔出来又要马上止血。

  朝歌摸了摸下巴,虽然这对她来说没有什么难度,但是对于现在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她能用的就只有一把匕首了。如果直接用手拔出来的话,羽箭上的挂钩就会把靠近心脏的经脉直接挂断。

  朝歌没有再犹豫,直接蹲在男子的面前。伸手将男子的衣物褪去,不得不说这个男子简直就是完美。不但脸蛋生的绝美,就连身材也是绝顶。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也不少。

  朝歌褪去了平时的纨绔神情,黑眸中有的是前所未有的认真,素手翩觖,不一会羽箭就被弄出来了。朝歌迅速的用匕首割开一块布条,迅速的将伤口包扎好。

  不得不说朝歌包扎的手法很好看,白色的布条以一种极其好看的形式将伤口包扎好。朝歌漂亮的眸子看着眼前的男子 。

  长得很是祸国殃民嘛,作为对漂亮事物没有抗拒感的她,她觉得她应该替天行道收了他。摸了摸下巴,又开始纠结另一个问题。

  她是要他赔钱呢?还是以身相许呢?还是要他先赔钱再以身相许呢?这又是一个十分值得思考的问题。

  摸了摸自己的额角,血好像干了。

  朝歌懒懒的伸了个懒腰,直接躺在地上。虽然玉石制作的地板很凉,可是她也不想跟一个病人抢睡的地方。她现在真的很累,打了个哈欠把自己缩成一团。也没有过多久,她竟然就睡着了。

  朦朦胧胧中朝歌觉得有些冷,把自己缩成更小的一团,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好像被人轻轻抱起,落入一个相对温暖的地方。眉头才稍稍舒展开来。

  第二日醒来的时候,朝歌是在小榻上。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朝歌才悠悠然转醒。意识到什么,正要开口。

  就听得一阵清冷的男声:“是你救了我。”音质冷薄。朝歌轻轻抬眼望去。

  面前的男子,一袭不惹尘埃的白衣,墨发未绾,轻轻的搭在身后。好看得如同谪仙临世,神圣而不容侵犯。好似多看一眼都是对他的亵渎。没有言情小说中高冷的气质,只有超然于一切的淡漠,遗世而独立。

  愣了两秒,朝歌唇角勾起,是一个极其邪恶的笑容,微微挑了挑眉头:“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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