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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用余生去告白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体验过对一个人一见钟情,到底是什么感觉。也许带着几分羞涩,甚至是欲言又止的无奈,我想,这辈子应该都不会有机会体验这样的痛苦了吧!因为我是他的乍见之欢,而他是我的久处不厌。

  只是因为在茫茫人海中多看了我一眼。那时的周慕思还没转到我们班,做操的时候我们站在红旗下的旗台上当示范而他一眼就看到了我的背影。

  “这个班除了那几个我的小学同学,我最熟悉的就是你。我每天都能看到你的背影。”那时候的我梳着长长的马尾辫,穿着一件绿色的高腰上衣,他喜欢的,便是我这样的背影吗?

  也是后来的他,让我疯,让我痴,让我抛弃了我所有的理性,也许再某一次的争吵中,不知不觉的弄丢了他。这或许是我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我不可否认,甚至,我必须逼迫我面对这个残忍的事实,不管要多久才能搁浅。

  但在那之前,我完全沉迷于他给我编织的幸福网中不能自拔。当然,如果这是一场骗局,我是乐意他骗我一辈子的,如果他愿意。

  这些也都只是我内心的想象,现在的我们还没有深刻到那一步。听闻爱情,十有九悲。我也曾幻想过,或许我们就是那十万分之一的可能,而我愿意等到最后一种可能出现。

  我是一个念旧的人,或许也是恋旧的人。我知道,他懂,我不用把自己说给他听,这个世界上也许我自己都没有他懂我。

  总之,他会观察我所有的喜好,不能吃辣,不爱吃肉。还有包容我的缺点牙齿不好,眼睛近视,健忘,丢三落四……这些他都牢记于心。这便是初恋最美的样子,这也是初恋为什么总是让人最难忘的原因了吧!我想陪着你看地久天长和海枯石烂的样子。

  乍见之欢,是人群中只见到你孤独的身影,并想陪着你走。久处不厌,是人山人海中你的影子最深刻,不想只是朋友。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直到遇到你,我遇到我一直寻找的梦想,那就是有你的明天。让我忘记烦恼的,便是你最纯真的笑容。那时的我不善于言辞,不懂表达内心的想法,但更多的是我想保持一个女生该有的矜持,这些,他不知道。

  风夹杂着栀子花的芳香,迎面吹来,像极了初恋的味道,更像极了学生时代的爱情,带着淡淡的忧伤,隐藏着丝丝的喜悦。

  这一刻,既不怕暴雨倾盆,也不怕狂风肆意,因为我是夜晚的黑,他是白昼的光。我们一个是乍见之欢,一个是久处不厌。他喜欢一个人,而我就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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