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的出道的三个人出道后第一次回公司已经是一个月以后,是巡演结束之后回到的公司。
三个人刚准备去向社长报个到就看见社长带着一个女孩从办公室里走出来。
“呀!你们三个回来啦?”社长有些惊喜的看着他们,说到。
“嗯,好久没回来了。”朱正廷说。
朱正廷说话期间,女孩一直看着他,感受到女孩炽热的目光,朱正廷看了她一眼,回给她一个微笑,为什么,总觉得……见过她?
“社长,这位是?”范丞丞问。
“公司新来的练习生。小尘,打个招呼。”社长转过身对女孩说。
“师哥们好,我叫阚清尘,18岁。”阚清尘很礼貌的鞠了躬,说到。
朱正廷皱了皱眉,阚清尘?好熟悉的名字……
“正好你们回来了,那你们就做她的老师好了。”社长说完,便留下四个人离开了。四个人进了练习室。
【迷之尴尬……】
“清尘姐姐?我可以这么叫你吧?”还是wuli Justin打破了沉默,走到阚清面前说。
“嗯,可以。”阚清尘点点头说。
“姐姐是为什么来乐华啊?”
“因为男神在啊。”阚清尘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你的男神是谁啊?”范丞丞问。
阚清尘没有回答,只是看了一眼朱正廷,所有人立刻心领神会,就连朱正廷也明白了,哈,原来是自己的粉丝啊。
“姐姐是哪个学校的?”
“原来是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后来因为想去男神的学校,就会国了,去了上戏。”阚清尘说。
“小姐姐……很厉害啊。”范丞丞忍不住感叹到,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诶!大名鼎鼎的音乐学院,能为了男神放弃这么好的学院看来是真爱粉没错了。
在所有人都惊讶的时候,只有朱正廷睁大了眼睛,他想起来了,他终于想起来了,是她,真的是她啊。
【回忆】
五年前,朱正廷17岁,阚清尘13岁,当阚清尘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朱正廷已经是快成年了,第一次见面,是在和家里人搬到上海的小区之后,他搬到的,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小区,房子是独栋的,他的邻居是一个上初中的小女孩,叫阚清尘,其实从外表上看,她和同龄的孩子差不多,但事实上啊,她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和爸爸一起生活,因为家庭的原因,小小年纪就很独立。
朱正廷之所以会认识他,是因为偶然间在院子里听到她唱歌,他觉得这是他听过最好听的歌声了,后来,他总是会在院子里听她唱歌,两人慢慢熟络起来了,她会教他唱歌,他会教她跳舞,两人就像兄妹一样,一开始,朱正廷对她感觉确实只有哥哥对妹妹的照顾,但后来,他发现,其实在自己内心深处,对她的感觉,已经慢慢发生了变化,她虽然还小,但……他愿意等她。
再后来,听说她考上了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名牌音乐学校,那时的朱正廷,已经去了乐华,每天高强度的训练渐渐冲散了他对她的记忆,但内心深处,还是忘不了,那个叫阚清尘的女孩……
清尘啊,我一直……都在等着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