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赖了一下午,林安易觉得自己已经快要长出蘑菇了。看着外面逐渐黑下去的天色,她决定回趟家。其实回去又能干什么呢?自己已经约好了明天早上八点左右的保洁阿姨来打扫。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回去。
那就回去呗。
林安易从来都不是一个做事有规划的人,随心所欲是她的代名词,这几年在国外生活,反而让这种不良习惯越发严重。不过管他呢,我是无所谓。林安易戴上帽子。
余光撇见一支口红。
哦,老爸送她的十六岁生日礼物。CL经典红,Rouge Louboutin。鬼知道这又是哪个彩妆大牌,不过她从来没有把心思放在这些口红上面。她随意地在嘴上抹了抹,又觉得颜色过于烈焰,抿了抿嘴,她将那支刚用过一次的口红扔进了垃圾桶。
算了,还是捡回来吧,她伸手将那支可怜的口红捡了出来,毕竟是老爸的一片心意,她就算不用也不能给扔了。老爹总觉得在她这个年纪的女生就应该每天化妆啊,打扮啦,然后美滋滋的自拍。
事实上,林安易默然,我可能不是个女孩。她这样自嘲的想,在国外,她身边的很多朋友已经开始学习化妆,涂唇彩,抹口红。
不过在这些女孩中从来没有人用过真正的口红大牌,每次她们兴致勃勃的讨论这些彩妆大牌的时候,林安易只能蔫蔫的在一边听着,也没敢告诉她们其实那些品牌她都有。
唉,女人可怕的嫉妒心啊。
老爹还是保持着每年生日送一支口红,或者一套彩妆的习惯。尽管林安易已经360°无死角地告诉过他自己万分讨厌彩妆或者口红,但是老爹依旧像是没听见一样保持这个奇怪的习惯,最后林安易也就随他去了,至今为止,这已经是第三年了。
他对妈妈都没有这么好过。林安易想,妈妈会觉得心里酸酸的吧。打开房门的时候,住在隔壁的两个男孩也正好开门,他们戴着口罩和帽子,统一穿着白上衣和黑色破洞裤。
今年这帮男生都是怎么了?中国现在这么流行戴帽子和破洞裤了吗?林安易扶额,是我离开中国太久,赶不上潮流了吗。她都不知道自己扶额的这个动作有多么诱人。
随手甩上房门。再抬头的时候,面前的两个男孩已经走远了,她于是也放宽心,大步的走到电梯旁,她不知道自己想要去哪里,想要干什么,她只想漫无目地的走走。
于是就漫无目的的散步到了后海。
林安易真想为自己的体能点个赞。不过自然来到了后海,就不能错过后海的小酒馆儿了。林安易自认为酒量不错,于是一路上边走边喝,还顺了两串儿店主给的章鱼烧。
她摇摇晃晃的走到一家烧烤铺子前面的时候,恍恍惚惚看见三个一模一样的穿着白色上衣,黑色破洞裤,统一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孩,林安易觉得自己可能是醉了,不然怎么可能一下子看到三个幻影。
林安易晃晃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那三个男孩怎么看都很眼熟,只不过她现在头痛的厉害,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们三个了。手里还握着半瓶威忌士,她的手摸像腰间,发现那里空空一片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出门忘记带烟包了。
她将威忌士扔进垃圾桶,迷迷糊糊的靠在柳条椅子上。那三个白色影子现在只剩下了一个,她努力地睁大眼睛,看清楚眼前的人是今天上午帮她搬行李箱的那个男孩。
林安易嗨,你好啊。
她傻笑,觉着脸上的温度有点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