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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黑暗无边无际,摧毁着她

网恋:源少的撩妻之路

李老头小苏沫你想好了?

李老头终于决定拜我们为师了?

oh,李老头你还真伤我心了,我不拜师我来这干嘛?

竟然你这样说那我可就走了!

赵老头别啊!

赵老头李老头你会不会说话!

李老头我不会说话你会啊?

李老头人家小苏沫开玩笑你都看不出来,你个猪。

赵老头赵老头你才是猪!

苏沫看见这两个活宝又吵了起来,无奈的过去拦住了他们。

行了啊,都多大年纪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吵嘴。

还要不要拜师了!

赵老头要要要!怎么不要了。

李老头嗯,拜师可以,但是要等到明天,我和赵老头要准备好拜师宴,请那些人过来见证。

赵老头对了,拜师礼你得准备好。

赵老头不然我们可不收你这个徒弟。

赵老头傲娇的哼了一声,然后把手里戴的戒指交给了苏沫。

李老头见状也拿出了一个木盒递给了苏沫。木盒上雕刻着神龙的图案,栩栩如生。

赵老头小苏沫你可那好咯。

赵老头这可是我和李老头送你的拜师礼。

李老头嗯。

苏沫看了手中的两样东西,有些震惊,跟这两个老头在一起呆了几年,苏沫自然知道这两样是什么东西。没想到他们对自己如此重视,苏沫有些感动了。

赵老头李老头,今天是我最后喊你们老头了,看来以后得叫你们师父了。

李老头诶诶诶!早该叫师父了。

赵老头嗯,小苏沫不急不急,明天拜师宴上在叫也不迟。

李老头明天你要是有想叫的朋友都带过来,我们好好办一场。

李老头哈哈哈哈,w小姐成为我们徒弟说出去吓死那帮老家伙。

你们啊。

我饿了,李师父我要吃你做的饭了。

李老头叫啥李师父啊,咋那么奇怪呢?

李老头罢了罢了,小苏沫还是叫我李老头哈哈哈哈哈,听惯了,改口我听不习惯。

好嘞李老头!

我饿了我要吃你做的糖醋排骨,红烧肉,大肘子!

李老头得嘞,今天是我李老头作为师父给徒弟做的第一顿饭,全听徒弟的。

李老头赵老头,走,去打下手。

李老头我们给小徒弟做饭去。

赵老头来了!来了!

赵老头小苏沫你就在这坐着,等着我们大展厨艺吧。

快点的吧,你们徒弟我快饿死了。

苏沫看着两位仙姿傲骨的老头的背影,一时间竟有些失神,记忆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无边无际的黑暗血腥的时候,回到了那个被拯救这两个老头的夏日。

/

这应该是苏沫最不愿想起来但是又无法忘记的时光吧。

2008年,这是才七岁的苏沫呆在这里的第七年。

七年?还尚在襁褓里的苏沫被买到了这个暗无天日的小岛上。

这个世界,除了普通人,还有一种人,名叫魔修,这种人天生天赋异禀,拥有这超人未知的力量。千万人中都很难出现一个,很幸运苏沫是其中一个,但又很不幸,苏沫受到了非人的待遇。

第一年,苏沫是被一只有着智慧的狼养育着的。听起来很不可思议吧,一只有智慧的狼,但是这不是普通的世界。

第二年,苏沫学会了如何快速的杀死一只猎物,幼小的身影穿梭在林间,速度快得不像正常人。哦也对,苏沫根本不是正常人,她是魔修。

第三年,苏沫的大脑被开发到了一种恐怖的程度,拥有了普通人十五岁的智商。

第四年,狼死了。苏沫被一个神秘的人带到了那个黑暗的地方,也就是苏沫噩梦的开始。

这里是小岛上的一个地下搏斗场,里面都是世界各地的魔修,苏沫这个才四岁的孩子在里面显得弱小无比。

魔修也是分等级的,这个世界的杂质让这些魔修只能成为最低等级的魔修,至于真正高等级的魔修,这个世界只出现过五个。

苏沫很会隐藏自己的等级和实力,即使她现在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

苏沫在这里面,每天都是无休止境的搏杀,争斗,血腥。

第五年,苏沫已经学会了各种高科技,掌握了世界各地的语言和文化?那么快,你以为写小说?不别忘了,这个人是魔修,高等级的魔修,还是个大脑开发到98%还没死的怪物。

苏沫杀了很多人,所有跟她作对的人她都没放过,苏沫就是个疯子。

小岛的人终于感受到了恐慌,因为这一年,苏沫制造了一场让人头皮发麻的洗浴。用来献祭给那只死了的狼。

狼是被岛上的魔修生生的打死的。

苏沫疯了,她在一晚上几乎杀光了岛上所有人,血染红了整座岛,小岛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

苏沫最终还是被抓了,关在了那个由特殊金属打造的地狱,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那群人,每天都放进那些进化过的危险生物进入那个地狱,苏沫没日没夜的肉搏,为了活命。

甚至,在地狱通上高压电,让苏沫每天接受着恐怖的点击,将地狱温度调高到常人无法忍受的温度,然后在降低。

这个才五岁的孩子,过着惨无人道的生活,早已疯了。

接下来几年,苏沫也不知道到底是多久了,只知道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着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直到……

那两个不正经的老头出现了。

他们站在苏沫面前,什么也没说,就这样看着苏沫。

苏沫此时并不好看,全身都是血迹和灰尘,她就这样定定的看向他们。

苏沫知道,她得救了,有人把她拉出地狱了。

“跟我们走。”

苏沫跟着他们走了,来到了被绿荫包裹住的别墅里。

苏沫第一次穿干净的衣服,第一次见到人心,第一次接触到阳光,第一次吃到热气的饭,第一次不用为活命无尽的搏斗。

那两个怪人对苏沫很好,苏沫称他们为赵老头李老头。

苏沫这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苏沫的直觉告诉苏沫,她应该叫这个,她本来就应该叫这个。

后来苏沫的家人寻来找到了苏沫,苏沫知道了,她的母亲,姓苏。

苏沫跟着那些人离开了,走之前赵老头对她说,只要她在踏入这所房子,她和他们就成为了师徒。苏沫一直记着这句话,记了好多年。

苏沫是魔修的事情没对任何人说过,苏沫经历过什么也没说过。林家人有愧于苏沫,对苏沫自然是千般万般好。

苏沫表现得很乖,她很会演戏。

所以林家人自然是没察觉到苏沫的不对劲。

2013年,苏沫十一岁。她也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了王源。那一束光竟是这样直直的打进苏沫心里,烧得炙热。

那是苏沫第一次去重庆,陪着自己所谓的哥哥林梓去参加重要的竞赛,她受不了在酒店,便自己出去转。

好像是学生放学了,苏沫一眼就望向了人群中的那个他,直直的站在哪里,眼里仿佛看见不到其他事物了。

少年笑起来很可爱,就这样措不及防的闯进了苏沫心里,横冲直撞,将苏沫最后一点防线撞击得一败涂地。

苏沫即使很聪明,但是并没有过多的去了解爱。所以她不知道,这种感觉是爱。

“喂,同学是不是我太帅你看傻了?”

这是王源对着苏沫说的第一句话,苏沫第一次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如何回应。

“嗯,你太帅了,我看傻了。”

苏沫是这样回答的。

苏沫没能和王源聊太久,因为少年还有通告要赶。苏沫回到酒店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在网上搜索少年,后面才知道,这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叫王源,在一个里面公司当练习生。

少年唱歌很好听,他的声音极具辨别力,苏沫每天没日没夜的听王源的歌。

那个时候他还不是怎么火,苏沫请求哥哥留在重庆几个月,林梓无奈同意了,托人照顾苏沫。

苏沫经常制造各种偶遇,少年每次都会跟她抱怨有多累,然后谈起音乐双眼发光,苏沫知道,王源很喜欢音乐。

那几个月苏沫总是各种机会去见王源,后来少年火了,苏沫知道自己会打扰到他,苏沫离开了。

回了上海之后苏沫都在网上偷偷关注少年,每一场少年的演唱会苏沫都会去。苏沫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把自己的爱藏了起来。

她是个罪恶的人,不能得到喜欢。

苏沫知道少年喜欢音乐,所以她也会发自己唱的音乐在网上,音乐唱出的全是对王源说的话。

渐渐的苏沫也有了人气粉丝,也有人喜欢苏沫。但是苏沫并不在意,他只想给少年听听自己对他的爱,或许某一天他会听到。

最后苏沫还是没有唱歌了,因为少年越来越优秀,成为了触摸不到的人,而苏沫,双手承载的罪恶太多了,苏沫知道自己配不上那些赞美,也知道自己配不上少年。

苏沫即便是魔修,可是苏沫在那几年受到了很多刺激,所以她变得不人不鬼,王源就像是救赎她的天使,触不到但是却给她带来了希望。

苏沫伪装得很好,有的人命中注定就要遇见,所以苏沫遇见了她那些朋友,对她表露真心的朋友。

苏沫很珍惜,所以她放弃了自己的身份,做回了一个普通人,不再接那些危险的任务,不再对这个世界实施报复。

苏沫把罪恶埋在心底,但是…苏沫还是个疯子,所以苏沫尽可能的掩饰伪装着自己。

没多少人知道魔修的存在。但是魔修都忘不了那个小岛上发生的事。

苏沫是个好人,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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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这个小说可能会写得有些玄幻。

作者但是苏沫作为主角,所经历的是非人的折磨。

作者可能你们看不出来苏沫有多爱王源,也看不出来王源并没有忘记那个少女。

作者这本文以后就有点虐,可能还会碎三观,但是,这是苏沫的人生。

作者望喜。

作者这应该算得上是介绍苏沫的番外吧。

作者这文里也没几个正常的,别带三观看。

作者苏沫不是喜欢搞笑的人。苏沫是个自私,对所有人都没有感情的疯子。但是王源是个列外。苏沫把所以感情都给了王源。

唔,这章有点无聊,不喜欢的话等我明天的更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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