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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

我的万岁大人

天上的阳光很是毒辣,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走了几分钟,终于在眼前的世界完全黑掉之前,在一个小巷子里看见了一个小吃店。

进了那家小吃店之后,阳光一下子被屋顶隔绝开来,没了阳光的照射,我的身体稍微好受了一些,神智也好了几分。我知道我又低血糖了,于是用手指着菜单上的甜汤,示意老板先给我来一份。

老板看了我一眼,一边帮我准备甜汤一边嘴里嘟囔:“现在的年轻人啊,上网包夜疲惫成这样,网瘾怎么这儿大!”

我没有精神理会老板的误会,找了个空桌子坐下,只求他早点帮我把甜汤端上来。

没一会儿,老板娘就把甜汤端上来了。当她把甜汤放在我面前的时候,还略有担心地问我:“姑娘你还好吧?”我有气无力地点点头,示意她我还行,然后端起甜汤就往嘴里灌。老板娘看我狼吞虎咽的样子,更加认定了我是跑到附近网吧包夜的网瘾青年,嘴里叹着气眼里却带着一丝鄙夷地走了。

我喝了一碗甜汤,感觉好了些,又要了一碗油泼面,三下两下吃了下去。就在我糖分、盐分、油水全都补充齐全,终于有力气走出小吃店并且打算报警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整个人又晕了过去。

当我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又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只不过这一次除了墙壁,其他都不再是单调的白色,而是换成了粉红色的蚊帐,粉红色小碎花的床上四件套,粉红色的多层窗帘(这糟糕的审美),桌椅也是崭新的桃木色,靠窗的那张桃木色桌子上还摆放了一大把新鲜的狂欢泡泡。

难道,我又被人捡了?!

我连忙掀开被子翻身下床,可是就在我碰到蚊帐的那一瞬间,我竟然被看似软踏踏的蚊帐隔了起来。我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伸手在蚊帐上试着用了用力,发现它依旧和普通蚊帐没什么区别。

难道是我的错觉?

忽然,门锁的声音传到我耳边,下一秒,林岳又出现在了我眼前。

“你醒啦?”他像没事人一样向我打招呼。

“我怎么会在这里?”然后想想,又觉得不对,又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一次,他依旧选择忽略第一个问题而回答第二个问题:“这里是我家,我当然在这里。”

我连忙追问:“那么,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在离我家不远的那个巷子里晕倒了,是我把你带回来的。”他不紧不慢地说。

是了,我记得我吃饱喝足之后走出小吃店,掏出手机正准备拨打110,忽然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为什么会在吃饱喝足之后还会晕倒?

我连忙伸手在身上到处找,他依旧找了一张凳子坐在离床三十厘米远的地方坐了下来,然后从裤兜里掏出我的手机递给我。

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我接过手机一看,他已经帮我充满了电,我里面的各种东西也都还在。看上去,他并不像是谋财的样子,这让我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继续和他的谈话,房间里一度有些冷场和尴尬。

良久,他终于开口了:“你晕倒之前,是打算报警吗?”他的声音很平和,听不出来里面的喜怒哀乐,所以我没敢搭话。他大概见我不回答,又补充说,“你以为我是坏人?”这一次,这句话里面带了些伤心的情绪,这情绪导致我有些自责。明明很有可能他真的是我的救命恩人,而我竟然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人家,想想是有些不对,但是我肯定不能说我真的因为以为他是坏人才想要逃跑,于是我只得说瞎话:“我只是在这里天天喝粥喝腻了,想出去找点其他吃的。”

这句话不知道他信了几分,但是这至少化解了我们之间的尴尬。他于是略带轻快地对我说:“没关系,你以后如果想吃什么了,就告诉我,我给你做,你如果不喜欢我做的,我可以出去给你买。”

他的话不禁让我愕然,我说:“谢谢,不过我们好像……认识的时间不长?”其实我本来想说“我们不是很熟,我不太能理解你对我的这些举动”,但是又怕这句话说得太过直白不好。

他似乎听出了我的言外之意,于是说:“相遇即是有缘,相互照顾时应该的,更何况你现在是病人,这和认识时间长短有什么关系。”

他说得似乎很在理,我没法反驳,也不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做无谓的反驳。

他看了看房间的四周,然后对我说:“你上次说,白色的那间房间太过单调了,不真实,所以这一次,我带你来了这个房间,不知你是否喜欢。”

他说话好像总喜欢带些之乎者也的句子,我以为这是他以教师作为职业的原因,也不觉得别扭。只顺着他的话环顾了一下房间,并不答话。

他见我不答话,以为我不喜欢,于是有些忐忑地说:“我以为女孩子都会喜欢粉红色,我看我那些女学生们挺多就喜欢粉红色的,所以就让人布置成了这样。”

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我差点以为自己才是这个房间的主人,但我毕竟不是,连客人也算不上,于是安慰他说:“我很喜欢,女孩子很多都喜欢粉红色的。”我又看向窗户,看见那一大把狂欢泡泡摆在那里,于是指着那把花说,“尤其是这个狂欢泡泡,我超级喜欢。”

我是真的很喜欢泡泡类的玫瑰,尤其是狂欢泡泡,我能在没事的时候对着泡泡看一两个小时都不夸张,因为我总能从那里面看到生命的热烈昂扬的气息。

他听了很是高兴,说:“我有一次,看见……看见我一个女学生在学校门口的花店里盯着这种花看,看了许久,最后在那家店里买了很多这种花,所以我以为你应该也是很喜欢这种花的。”说完竟然笑了笑,想来是想起他那个幼稚的学生的行径了。

我想,嗯,不错,这个女学生有我的行事风格,想当初我上大学的时候也这么干过,买了那小小花店里所有的狂欢泡泡带回宿舍,一路上人家都以为是我男朋友送的,只有我知道是自己的钱包送的,而我那该死的男朋友还不知道在哪个迟到的娘胎里,但是也赚取了一路的回头率,心里既高兴又满足了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会有的小虚荣。回到宿舍之后,全宿舍六个人每人贡献了一个盆或者桶,才全部把它们养起来,只可惜我们那一群六个马大哈都不会养花,一个多星期后全给我们养死了。

于是我把自己的这段光荣事迹讲给他听,他听了显然也觉得很好笑,但是却一直保持着沉稳的笑容。他说:“那这段时间就安心在我家里养伤,关于狂欢泡泡,你如果喜欢,那我以后经常给你买。”

趁他不注意,我半开玩笑地问:“那是不是我喜欢什么你都买?”

他笑着说:“你想要什么,尽管和我说。”

我说:“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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