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这就被和谐??这章前面那章我会在评论区补上
“千~千~呜呜,千.....”女娃儿揪着千颂的衣袖,左右乱扯,干嚎耍赖。
“刚才不是休息过么?!真是拿你没法。坚持一下....”千颂正无奈地用食指挠着脸颊,就听见背后传来一个温柔的男音。
“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家歇脚。”
千颂惊讶地转头,发现后面跟着一高一矮两个背柴人。
高个男子,面容清秀,黛眉乌发,一副文弱书生样,矮个的是个稚气圆脸的小男孩,男子温和地笑着,邀请他们。
“这种深山里还有人家么....”
女娃实在是闹腾得烦人,千只好抛开疑虑,跟着背柴人前去了。
最多就是碰上了妖怪而已,反正大家都是妖。
千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走了没多远,便到了背柴人的家。
坐在吐着橙炎的炉前,女娃把自己冻僵的小手,小脚尽量靠近火炉。
“感觉又活过来了~好暖和,感觉这辈子都值了~”女娃一脸享受陶醉,闭着眼睛,在暖融融的火光边靠着千睡着了。
“真是辛苦呢,带着这么小的孩子。”背柴人倒了杯热茶递给千颂。
“你不也带着一个么?谢谢。”千颂接过杯子,并不急着将温暖的液体饮下,只是端在手中,贴近怀里。
两人坐在桌边,映着橘色的火光,轻声漫语。
这个男子姓萧,原是金华大户人家的独子,因金华妖怪作祟,而携子隐居在此。
“能跟我说说,当时金华的故事么?我对这些很感兴趣,哦,对了,能画张您的画像么?”
对于千奇怪的要求,萧某并没有过问,点了点头,火光映着萧某的脸,用阴影勾勒出一丝忧郁:“事情可能要从那时说起吧......”
【以下为萧某角度】
我是金华大户人家的独子,家父家母长期在外经商,就连镇上的人都很少见过他们。
我不喜欢经商,只愿意和书本打交道,也不曾想要牟个一官半职,只想平平淡淡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金华当时以两种东西闻名于世,其中一个就是金华火腿。
长安有不少人家喜欢这种特殊的咸鲜风味,需求量大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接替父亲的工作帮忙选货,运货。
一次返程的路上,快到金华时,我遇见了一个抱着花猫的女子。
这个美得不可方物的人儿,有着和怀里猫儿一样的金黄色的眼眸。
引人凝视的眼里充斥着恐慌和迷茫,她颤抖着,下意识抱紧了怀里炸毛的猫。
“你们.....求你们.....”
挂着泪珠的可怜人儿,嘴唇嗫嚅,不断重复。
“这位姑娘,你遇上什么事了么?”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一些。
我的话音刚落,这个姑娘眼里的恐慌立马退了下去:“原来...你们不是....公子,救救我,有一群人想杀我!求你了!求你了!”
看着她那副绝望的表情,闪着泪痕的脸,我突然就失去了思考的人能力,脑海唯一想的就是:帮这个姑娘。
就这样鬼迷了心窍一般,将这姑娘藏进了空火腿箱,带回了家。
偌大的宅子,长期就只有我一个人和些下人住着,这个姑娘的到来,让这枯燥,一成不变的生活泛起了波澜。
我感谢着,内疚着,将她带入我的世界。
她叫莺莺
她天生就是黄色眼眸,而且视力很不好。怀里的猫是她唯一的家人,其他人全部都被追杀她的人杀死了。
至于问到为什么被追杀,她不想说,我也只好作罢。
她在我这里一躲就是一年。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距离的拉进,指尖的轻触,她的一切我都无法抗拒,我简直就像中了毒一般,无法将我的视线从她身上离开。无法将我的思绪从她身上抽离。
她可爱,傲娇,喜欢追蝴蝶。
她漂亮,温柔,最爱在午后靠着我的肩膀甜睡。
她活泼,古灵精怪,总爱问些奇怪的问题,把我耍得团团转。
“萧~你喜欢猫还是狗呢?”
“猫。”
“喵!”她学着猫咪的样子,举起蜷着的小爪,坏坏地笑着。
我愣了一会儿,慢慢向她靠近,她虽然面露怯色,却没有逃开。
轻轻一个吻盖在她额上:“莺莺,嫁我可好?”
红霞飞上她两颊,微微一个点头。
虽然我们家一直行事低调,但是,我想为她举办一场盛大奢华的婚礼,吸引所有人的注意,让所有人知道,她是我女人!我可以为她带来幸福!
一时间镇上都知道,萧家娶了个仙女般的媳妇。看着她挂着幸福的小红脸,我们开始了温馨的小日子。
儿子萧宏诞生不久,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镇上突然来了一个道士,神神叨叨地说,镇上盘旋着妖气。
一时间全镇都传开了这件事,镇上很快就炸成一锅粥。
人们有这么大反应,我并不觉得奇怪,之前说过,当时的金华以两个东西最为出名,一个是金华火腿,另一个就是金华猫。
这是一种由普通家猫化成的精怪,相传,猫养三年,如若每逢夜至中宵,蹲踞屋上,仰口对月,吸其精华,久则成怪,窜入深山幽谷,朝匿伏,暮出魅人,逢妇则变成俊男,遇男则化作美女。每至人家,先溺【小便】于水中,人误饮此水,则不见其形。
总之就是一种阴阳相生的害人妖怪,曾经让金华鸡犬不宁的狡猾精怪。被金华猫缠上的人,女子必须吃公金华猫的肉,男子必须吃母金华猫的肉才能免于一死。曾有人家的儿子被金华猫蛊惑,家里请来猎人,带上一群猎犬,终于抓住了那只猫,结果竟然是个公猫!家里抱着侥幸的心态把公猫肉给儿子吃了,希望能挽救他的性命。最后,那家公子还是病死了。
这狡猾的精怪曾让多少家庭家破人亡,曾让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一时间整个金华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直到后来来了个和尚,念了三天三夜佛经,才平息祸患。
和尚走前,告知人们,金华猫也是为生存所迫,它们只能在金华一带生存,他已经告诉金华猫们不必害人也能活下去的方法,人们可以放心一段时间了。
然而和尚走以后,金华就发生了大规模屠猫事件,从此,金华再很少见猫的身影,这几年,因为鼠患,人们再次接纳了猫这种生物,但对自己家的猫十分警惕,只要猫养了三年便杀死,生怕成妖。
这次道士的话,让人们回忆起了那段不堪的过往,纷纷恳求道士,求保一方安宁。
道士掐指一算:只有一只妖怪。但不知道身藏何处。
人群中不知有谁说了句:“萧家一年前娶了个美艳的媳妇。”
顿时人群嘈杂起来:
“对啊,她经常喂流浪猫。”
“她家也有只呢。”
“我早就知道那女人有问题!不是妖哪会这么漂亮!”
“还有,她眼睛是黄色的呢!”
这刺耳的碎语,这些冷漠的眼神,她明明那么善良!她原来跟大家相处地都很好,为什么这些人全部都变脸了?为什么......
愤怒,冲昏脑袋的愤怒逼迫唇喉发出爆吼:“她不是妖!!”
忍受着人们刀刺一样的目光,我欲言又止,张着嘴,想要帮她辩解。
“萧少爷,我也懂你爱妻心切,但大家都害怕那猫妖啊.....”一个老人叹着气劝到。
“猫妖并没有闹事不是吗?!”我害怕,我恐惧,我愤怒,然而人们的话语压得我透不过气:
“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害人呢?”
“唉,肯定是被猫妖迷惑了!”
“除了猫妖,大家的安全才能保证!”
“是啊!多危险啊....他们的孩子长了估计也会害人!”
“不会的!猫妖不会再害人了!他们有了其他的生存方式!那个时候的和尚不是说了么!”我用尽力气的辩解完全被人们无理的疯言疯语埋没。
那种无力保护心爱之人的无奈,
刺入心尖的疼痛,
被压抑的愤怒,
对人性的绝望,
我已经没法承受了,那么,莺莺......
就在我准备爆发的时候。
她,出现了。
“相公....够了.....”
她,哭了。
“相公....好好带着宏儿活下去。”
她,闭眼。
“之前,也是这个原因被追杀,丧失家人。而你给了我一个新的家。我不想再让悲剧上演。”
她,泪痕刺眼。
“我已经受够了人性的懦弱,猜忌。”
她,金色的眼眸,耀如太阳。
“这样,也能让你和宏儿获救呢.....”
她,绝望地笑着。
“相公,多数人的利益,即是正义,即是正确之事。他们正在做对的事情呢.....”
她,被漂着武器的人潮吞没。
“走!!!”
我是逃兵,在她的尖叫声中流亡。
我是懦夫,在她的眼泪中溺亡。
莺莺为我争取了足够的时间带宏儿逃走。而我什么也不能帮她。
她的黄色双眼里映着我的惶恐,流着她的无奈。
她站出来,选择牺牲。而我只能逃走,带着悔恨继续活在这个世上。
千听完萧某的故事,叹了口气,把画好的画像递给他:“你的画像完成了,有什么不对的请指出来吧。”
萧某端着画像,苦笑着,眼角留下晶莹:“该死的人应该是我....”
“并不是这样,如果你死了,就没人能保护这个孩子了。”千颂的语气无比平静,习惯性地用食指挠了挠脸颊:“就像你妻子说的那样,”
“多数人的利益,即是正义。即是正确之事。她也只是做了正确的事情,让你和孩子活了下来,而不是一家人都在地下相聚。”
千喝完最后一口茶,背起还在打呼噜的女娃,对着萧某灿然一笑:“多谢收留,我也该走了。”
关上屋门以后,萧某伏在桌上,痛哭,手里攥着千颂画好的画像:那是一只正在吞入月光的花猫。
世间有奇人,天赐金目,却视野模糊,常被当做妖人误杀之。
家养之猫,亦呼作:“小狸奴”。虽治鼠患,亦偶有化妖害人之事相传于民间,浙江金华尤甚,世人常以狗治之。今世妖缘如此,也算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