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零四个月。
三年前的一场案子,在A城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大概是凶手过于嚣张了,现场都不乐意收拾,故意留下一些线索。
不过即便如此,警方还是未破案。
这是一起连环杀人。
警方却依旧查不出什么。
这案子只好搁置着。
凶手杀人根本不带“私欲”,死者身上找不到相似点,毫无目的。
为了好玩儿一样。
三年了,依旧没有人能查清。
而那个案子的案宗也一直放在档案室里。
而警方也开始了重金求破。
这期间总有些业余的,或是专业的侦探来试试手。
嗯,他们什么都查不到,这是肯定的。
毕竟没有任何重要的线索。
——
警察已经习惯了,这已经是三年来第五十九个来面试这个案子的人了。
他们并不认为这个看起来还没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能帮到他们什么。
不过这孩子倒是比别人嚣张的多,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
罢了,就当时给他玩玩儿吧,也许能查出什么呢。
然而希望也是渺茫的。
——
凶手时隔三年,又动手了,也不知道这些爱杀人的怪物到底哪来的怪癖,总爱留下一些确定嫌疑人的小线索。
警察局干脆派了一小波人,把能查到的嫌疑人召集到一起,让那个刚来面试的孩子试试。
那孩子说他是侦探。
也许吧。
——
“是这样的,我姓孟,是这次的侦探啦”
他笑意洋溢在嘴角,上挑的眼睛眯起来,仔细打量眼前的嫌疑人。
“我希望,你们可以配合我的工作,我们一起努力找到凶手呀。”
这人说话总喜欢加点后缀,声音却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
手背在身后,明明看起来没正经破过案。总是显得很老成似的。
不过年纪却很小。
——
“嘛,我觉得也许你们得再搜仔细点儿。”他靠着门框,金框眼睛懒散的架在鼻梁。
他指使嫌疑人们互相查找对方的家,试图找出什么线索。
他才不管什么隐私不隐私的,他只想找到他的替罪羊。
——
那是一条红色的手帕。
诶,可别被骗了呀,这上面可不是什么红色颜料,那是死者们无辜的生命。
它在一个嫌疑人的房间中找到。它被随手扔在垃圾桶。上面只剩下嫌疑人和死者的指纹。
嫌疑人的双手被铐住。
那嫌疑人大声嚷着。
“哎呀,真是的,凶手到最后都没承认自己的罪行,真是不知悔改。”
他依旧笑着。不管嘴边的弧度如何,他的眼睛不会骗人。
那是一双多好看的眼睛啊。
可惜了,眼底没有所谓的星辰大海。盛满的都是鲜血。
——
“大家,可以叫我孟侦探。”
他想起自己破这案子之前的话。
[什么嘛,想起来我自己都恶心。]
[还侦探?]
[我不去当个祸害算好的了,还闲着没事做什么侦探啊。]
当然了,这次是个例外。
他可不想自己被警方抓走。
——
所谓恶人。
不过是伪装掩盖颠倒黑白。
和,嫁祸于他人时的得意与狂妄。
请不要伤心
人嘛,不都是这样?
为私欲不顾及别人?
沈音离雾棠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