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过去,真快,呵!
嘿,还记得吗?2016--2017,到今天我和那个不知名的你,从认识的第一天到此刻,已经完整的365天,不过遗憾的是,今天,至以后,至过去,至将来,至永远,至你说过的往后一辈子,,,,除了相恋的60天。我们又做回陌生人。
无论当初的悄无声息的离开是蓄谋已久,还是身不由己,还是言不由衷,――此时此刻都没关系。
我会过好后面的属于我一个人的一辈子,而这一辈子,只能是我一个人走,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没办法再去重新认识一个如你这般温柔的人,无法把你的名字掩埋。无法在重头开始说,你好,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少岁,你是什么星座,你喜欢什么颜色……
这些,零零碎碎满脑子都有,删不完,除不尽。闹剧看一遍就够了,多的就不想再浪费精力了。有时还是会想起你,只是不会那么撕心裂肺。
后来听别人说,喜欢黄昏的人,多数是多情的,感性的。正好我最喜欢黄昏时刻的感觉,就像我曾喜欢你――是多情,是感性,是汹涌澎湃过后的宁静,也是眷恋。
我知晓,这多情的黄昏,从这生命里经过而离开的路人,这一切我无法操控。只是希望你们从我生命中经过时,少让我感动。我多情的性格,注定要让我忘不掉了。
一个认识的人,如若我和他有过交集,如果忽然间没了踪影,也没发现早在之前,已经见过了最后一面。如那些厉害的人,有魅力的人,记得我姓名的人,。过后让我想到,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灵感空间里,我就会觉得生命里缺失了一道光线,变得灰暗迷离。――至那些再也不会遇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