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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闺蜜(齐茗悦篇)

余时随笔

我有个青梅,从小我们一起长大,我总喜欢叫她“小笙”。

她乖的不像话,真的,精致的像个洋娃娃,却安静得如一潭死水,仿佛任何事情都不能在她的心湖里激起丝毫涟漪。

讲真,有的时候小笙用她那双漆黑如夜的眼睛望着我,我会有一丝丝的心悸。但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她不怎么喜欢一直盯着别人看。

这种性子到了上初中才有所好转,我对此喜闻乐见。

她很喜欢写作,文笔特别好,想象力也丰富。语文考试的作文每次都会接近满分。

上了高中,她的这种爱好仿佛成了习惯,每天都会写上一篇。我也去看过她写的,不得不说她的水平已经可以和那些大神相比拟了,构思严谨,逻辑合理,情节引人入胜,如果发到网上,这妥妥一枚大神。

于是我秉着人才不能埋没的思想建议她去网络上注册账号试试,可每次她都只是看着我笑而不语,这让我十分挫败。

我原以为这个世上没有人能打动小笙,可是那个人出现了,那个人不仅让小笙成了一名职业小说家,并且让小笙放弃了她已规划好的人生,重新开始。

起先,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不是么?但是我看到从小护到大的小青梅就这样越陷越深,突然有些担忧,这孩子这么大了才是第一次谈恋爱,要是以后分手了,承受不了怎么办?

果然,他们分手了。不过那是在大学毕业以后的事了。讲真,我还以为他们可能会过一辈子。但是那个人为了飞黄腾达,直接抛开了小笙。

呵,男人都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刚分手的那半年,小笙几乎是每天以泪洗面。这让我更加讨厌那个人了,整就是一斯文败类!枉费小笙对他的一片痴情!

小笙为了他错失了时机,再想去应聘,晚了。所以只好维持现状当一名真正的职业作家了。

时间已然过去两年。小笙早已成为了一名在小说界让人膜拜的大神,许多作品还被导演相中拍成了电影,并且渐渐从当年失恋的阴影中走出。

而我,则成了众多作家的顶头上司,日常催稿就成了家常便饭。

啧,其实当初我应聘这个职位是有私心的,那就是能提前看到大大们更的文,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啊*^_^*。

不过啊,我家小青梅也是属于自己管辖的作家之一。催稿催着催着就拉起了家常,往往是漫无边际的聊,忘记时间更是常有的事。

哎,其实我这也是变相的监视,谁叫小青梅太过单纯好骗了呢?之前被拐过一次都让自己够受了,再拐一次那还得了?!

所以呐,以后小笙的另一半要由我来把关。

「小笙,你一定要记住,即使全世界都不要你,你还有我呐」

作者有话说:啦啦啦,明天没有空,可能没法及时更文,所以对不起!

即使看我文的人很少,但是我依然会坚持下去的!*^_^*

因为我相信即使世界都不要我了,我还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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