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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朝(4)

劣马

托了翌朝的福,林糯算是稀里糊涂的到手了。

翌朝擅作主张打电话问林糯对边伯贤的感觉那天,也就是打架那天,林糯主动邀他去吃烤肉,锅里肥瘦相间的肉在炙烤下滋滋冒着肉香。

“额头怎么了?”

林糯轻点了点青紫的部位,而后皱眉往疼痛部位呼了呼气。

凉风混杂着林糯身上独特的皂香,只是盯着她胸前左右晃动的银色吊坠,边伯贤就像锅里的肉一样,整个人烧红了起来。

边伯贤“摔的。”

那天谁也没吃烤肉,任由玉盘珍馐色至焦黑,边伯贤只记得林糯囫囵咽下一口店里免费提供的草莓蛋糕,仰头kiss了自己。

“对你什么感觉,现在知道了吗?”

-

毕业以后,在争取双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边伯贤和林糯同居了。

每天斗嘴也幸福,吃对方烧的菜也幸福,窝在沙发上胖十斤也幸福,装满整个冰箱的草莓蛋糕也幸福。

虽然虽然。

虽然林糯带来了养了三年的泰迪。

虽然边伯贤发现了在一起那天林糯kiss他的姿势是怎么来的。

"叮”

多士炉像乖小孩儿一样按时叮叮咚咚响,提醒林糯快点以一百八十迈的速度冲到餐桌前吞掉那热乎乎的面包片。

百叶窗照进斑驳的光撒在她无名指上那枚情侣戒上,她缓缓从吊椅上站起身,合上那本泛黄褪色的老书。

光着脚走在凉的要命的白色瓷砖上,大厅被人喷了好闻的檀道男士香,加紧步子摆好了餐具,给自家的泰迪倒好狗粮,就猫着腰轻轻打开了主卧的门。

"嘿,组长起来吃早餐。”

她坏心思的捏住了边伯贤的鼻子,没两下软床上的人就喘不过气难受的哼哼唧唧

边伯贤“差评。”

边伯贤迷迷糊糊推掉她的手,嘟嘟囔囔的叫唤。

边伯贤”这次叫起床一点都不满意,下次吻醒我。”

洗漱吃饭打闹拥吻,好像只要和他一起,就连闲聊太空有没有外星人也异常有趣。

他磨磨蹭蹭的从被捂的热烘烘的被子里爬出来,像个树袋熊一样的挂在林糯身上,还没羞没臊的把脸埋到她的颈窝里。

林糯脖子一侧软乎乎暖洋洋,一边无奈的的任由他抱着一边戴着透明的手套给面包刷着果酱。

被晾在一旁的泰迪放下嘴里的小骨头饼干一小步一小步靠近黏黏糊糊的两个人,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蹭着林糯的小腿,呜呜唧唧的小声抱怨着。

然后被边伯贤用脚嚯嚯开。

边伯贤“傻狗,滚。”

所以啊所以,所以林糯总会觉得自己养了两只狗。

一只小狗狗是泰迪,一只小狗狗是边伯贤。

-

对了,其实从和林糯在一起那天,翌朝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也是搬去和林糯一起住的时候,边伯贤无意翻出了旧住址床底下那个尘封了很久的箱子,它明显有被动过的痕迹。

灰尘和霉菌的气味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透明胶带已经被人撕下来了,他也就轻而易举的看清了箱子里的东西。

那是些陈年旧物,小时候珍藏的小陶瓷娃娃啊,塞满了硬币和周游世界的梦想的存钱罐啊,还有,那张满分试卷。

他怎么不记得,记得撞见肮脏画面时满分卷落进泥污,也记得那句压死哽咽的你是乖孩子。

纵使那个禽兽已经死于牢狱之灾,纵使妹妹自刎的画面只停留在那个热夏末尾,纵使阴影在慢慢给生活让步留白。

可情绪是一瞬间的事。

他把奔溃的样子献给往后再也不见的老房子,承载了好多年心酸的壁垒墙砖们,要看吗?要看拙劣佯装出来的乖孩子哭鼻子嘛?

撕扯,裂解,重建。恍惚间他瞥见试卷上有字痕,像是一笔一划写下的正楷从背后透过来的。

边伯贤俯身去拾,翻过试卷的另一面,不出所料,是满满一面的褐色签字笔留下的笔迹。

:hi 边伯贤。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发现这封诀别书呢?

我猜你现在已经老的直不起腰了对吧。

想的起我吗?我啊,翌朝。

是不是因为和小女朋友太浓情蜜意了就忘了我啊。

别被这封信吓到了啊,之所以写在这,是想告诉你。

妹妹的事你没有错。

你都自责多久了,那个禽兽也死了,不要再想这件事了,翻篇了,我说的。

很抱歉啦,占用了你的身体这么久。

但我今天是来洗白的。

我知道你理解不了我,理解不了我抗拒所有人,怨恨所有人。

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你这个傻逼,光顾着当好孩子忘了自己嘛。

我是你深层意识里的应激自我保护反应的体现,是你像菩萨一样的考虑所有人的时候,爱天爱地爱万物的时候,站出来爱你的。

我之所以仇视其他人,是为了让你有更多爱留给自己,可你这个蠢货不领情,老是拿我最讨厌的黄瓜堵我,委屈死你算了。

我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爱你。

感动吗,我的使命就是爱你,浪漫吗?

我爱你,大于晚间食堂的四果汤,大于失而复得的存钱罐,大于路遥遥山远的鸿想,所以在分别的时候我总想,你尽管大张旗鼓的探马力,验真心,别问我来意。

我啊,我想寄一个拥抱给你,这是不被周知的秘密。

我爱你,我好爱你。

这告白学的像样吗。比你这个蠢货能耐多了吧。

看在我拿我全部生命爱你的份上,你以后能不能不吃黄瓜了。

嗯,就到这吧。我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我是翌朝啊,你个蠢货记住了没。

至于我为什么消失吗?

因为你终于迎来了你的第二天清晨了,你的明天不是非我不可了,有个倒霉蛋替我好好爱你了,所以我自然就可以收拾包袱滚蛋了。

再当一次乖小孩吧边伯贤,把你拖着走了好多年的情绪丢在这吧,留给我吧。

是不是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了。

行了,写字好累。

勿念。

我的勿念是,务必想念的意思。

——翌朝

-

那后来他的生活美满,得了人人羡慕的好家庭,有了自己的小孩,有了贤惠的妻子,有了高薪工作。

只是不管处境如何,他都始终固执顽劣的坚信着,翌朝一定存在,在自己身体里。

或是在看见黄瓜芥菜时不经意紧皱的眉宇间,或是在舒展筋骨时坚挺难放松的肩胛里,或是在掰手指时咯咯的响声里,或是在耳旁细碎的鬓角里,在他嘴角的痣里,在指尖,在眼睫,在脊,在背。

翌朝一定还自由如海面转身的鲸,鲜活热烈的存在在他身体某个难觅的角落,跟着一股逆流的血走过他无法触及的边境,他的眼鼻嘴,他精致的蝴蝶骨,翌朝一定。

于是那日后不论是见着蚕豆开花,麦浪翻涌,还是老城区的房爬满金粉色的蔷薇,他都会回忆起那个桀骜的,不吃黄瓜的少年,那个只活在夏蝉疯鸣,春风未至的小小少年。

——END——

觉得等不来明天的时候,要做自己的翌朝。

黎明之前最黑暗,放弃就是 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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