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羽,这里!”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冲我微微一笑,我打量着她,瓜子脸,柳眉,高挺的鼻子,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好一个美人胚子,跟可晴有得一拼。
我有些自卑的低下头,低低地问:“你是?”
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将手中的制服递给我,我惊讶地抬头,她道:“我叫沉锦,易凡是我男朋友,今天谢谢你的帮忙,只是一个游戏而已,希望你不要介意。”
易凡,易凡,这是他的名字!
后来的一段时间,我再未见过沉锦,也未见过易凡,我的人生再次回到原有的轨道,没有人再议论那场荒唐的游戏,我想,不会再有人记得那个吻了,除了我……
“非羽啊,我看你的舞跳的挺不错,不如加入舞蹈社吧。”杨柯咬着苹果含糊不清地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不错,多年的舞蹈功底,我虽比不得可晴,但也不至于太差,然而,我的这一想法在见到沉锦的时候瞬间崩塌。
那台上翩翩起舞,犹如一只高傲孔雀的人,不是沉锦又是谁?看着沉锦,我仿佛回到了从前,可晴在台上跳着白天鹅,而我却只能在台下仰视着她……
我毅然转身离开了舞蹈社,转身进了美术社,这些年跟着可晴,我虽无一专项,却也小有成就,不进舞蹈社,我还能进美术社。
后来才知道我的决定是多么的离谱,如果早知道易凡也在美术社,我宁愿选择进入舞蹈社,哪怕继续做一片绿叶。
然而,这一切由不得我。
我不是个健谈的人,特别是跟不太熟的人,几乎从不主动跟人打招呼。
所以进入美术社两个月了,我也从未主动与人交谈过,包括易凡!通常都是别人问一句,我答一句,绝不多说。因此,几番交谈下来,对方也便没了兴致,久而久之,社团的人鲜少与我说话。
我想易凡是不记得那个吻了的,因为从我进社团到现在,他从未问过我的名字,更未与我说过关于美术以外的话题,我们的谈话是极少的,他是个温润的男孩,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每与他交谈,我总会低低地答,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
母亲曾告诉我,与人交谈时要看着对方的眼以示尊重,我也曾尝试抬头看他的眼睛,终是没有勇气。
原来,即使没有了可晴,我仍是摆脱不了那种刻在骨子里的自卑。
是谁说过: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是天上不可触及的星辰,你会甘愿为他卑微到尘埃里!
易凡有一双漂亮的手,如女孩子的手一般纤长、细致,他作的画就如他的手一般美好,我不敢看他的眼,却总是看着他的画发呆,渐渐地我发现他在用色上很有特色,他的画无论是哪一幅画,都是蓝色居多。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便穿着蓝色的衣服。
——他喜欢蓝色!
我暗暗记下,从此便疯狂地爱上了蓝色,蓝色的衣服、蓝色的鞋子、蓝色的笔、甚至蓝色的头绳,不论买什么,我首先考虑的便是蓝色,原来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他的喜欢,习惯他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