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蚀骨:盛绾绾是简初的救赎
本书标签: 都市  修改剧情  纯原创     

传的沸沸扬扬

蚀骨:盛绾绾是简初的救赎

她就是看不惯简初这个女人受欺负。在听凌忆檬说起过,她看过简初身体的残缺,她也从盛绾绾那里听说过,看过这个笨女人狼狈的被那群大少戏耍,却从头到尾没有叫一声苦,没有流一滴眼泪,从这个女人毫无眷恋地丢下那一叠钞票之后,迟亦朵没参与她的过去,没办法对这个叫做“简初”的傻女人好一点。

“简初,像极了凌忆檬”

简初那个…“还不知道怎么称呼面前的女人”有活吗?

迟亦朵迟亦朵愣了一下,目光落在面前的女子身上,所有的愤懑似乎在一瞬间烟消云散。她轻轻叹息,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无奈:“今天就先好好休息吧,你看起来似乎有些疲惫。”

简初我很好

迟亦朵“好个屁”

迟亦朵在关键时刻,情绪容易变得激动,就像点燃了鞭炮一样,瞬间爆发出强烈的情感。

迟亦朵算了,我听忆姐说过,今天没活,哪里天天有活?

#简初那好,我坐在这里等等。

简初有活的话,就立刻通知我,我虽然长相和身段不好,但是我什么都愿意做。多脏多累,别人不肯做来讨好客人的事情,我都可以。只要不让我喝酒。”而简初也从来没有考虑过卖身的事情,在她看来,她这副样子很安全。

迟亦朵你这人怎么就……

迟亦朵算了,随你吧。”摇着头走出公关部。

迟亦朵对凌忆檬的性格和行事风格了如指掌,她知道今天的工作计划中并没有为简初分配任何任务。

却没想到……

简初从三楼的洗手间出来,就被人抓进了三楼的一间包厢里。

岑欢欢呐,朱总,这就是我说的简初。

简初看着欢欢娇媚的笑着对沙发上,秃顶大肚的中年男人说话。欢欢,简初不认识,但是她不明白,这也是她的情敌,是沈修瑾的情人之一,当初把自己送给沈修瑾,怀上了他的孩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名叫沈槿欢。

岑欢欢简初,你过来,朱总说,他请你喝酒。

#简初摇摇头“我酒精过敏。”

岑欢欢立刻冷下脸来喝道:“简初,你敢拒绝朱总,是看不起朱总吗?”

简初小心翼翼地瞥了朱总一眼,不出所料,朱总的面容也显得有些阴沉。

#简初简初无奈地咬了咬牙,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朱总,我确实对酒精有严重的过敏反应,以前甚至有过一次非常危险的经历。如果我真的饮酒,我的身体可能会有不适的反应,那样的话,到时候让朱总在东皇闹出不愉快,这样多不好。

听到简初的解释,朱总的神情虽然显得有些不悦,但他并没有继续强迫她饮酒。然而,他似乎并没有打算就此放过她。

“那你会什么吗?”

简初我……

简初刚要说话,就被欢欢抢了先

岑欢欢朱总,不如让她唱歌吧?她那个粗犷的声音唱起歌来,肯定有趣。

简初在监狱期间被人欺负,导致声带损伤,导致她的声音变得沙哑而粗糙,听起来颇为刺耳。因为这个原因,她大多数时候选择保持沉默,避免开口。即便在必要说话的时候,她也会刻意压低声音,尽量让话语听起来不那么明显。

“她那个声音这么难听,唱歌能好听?”

岑欢欢朱总~

岑欢欢干脆坐在朱总的大腿上,撒起娇来:“朱总,好听的歌哪儿不能听啊,再说了,就是这破锣嗓子唱歌才最有趣嘛。你就让她唱歌,一首接着一首唱。您要是嫌她唱的难听,咱们就用耳塞堵住耳朵。”

岑欢欢在沈修瑾的众多情人中,以其温柔著称。若是换作其他情人,可能会更加难以相处,带来不少麻烦。

“她这个声音已经这么难听了,你还要听她唱?”朱总说。

岑欢欢“就是因为都这么难听了嘛!人家就想看看,让她把嗓子唱哑了,会不会更难听啊?”说着丰满的上围就靠上了朱总的手臂:“哎呀~朱总,好不好嘛?好不好啦?”

上一章 传的沸沸扬扬+迟亦朵替简初解围 蚀骨:盛绾绾是简初的救赎最新章节 下一章 秦沐沐诛心的话+盛绾绾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