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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祸上身+沈少心疼(鲜花加一更)

蚀骨:盛绾绾是简初的救赎

简初心有余悸,还没有来得及庆幸,突然意识到,她正被一个陌生男人亲密的搂抱着腰身。

简初啊啊啊啊

两人靠得很近,近到彼此呼吸交缠,近到简初能够清晰感受到男人身上传来滚烫温度

简初惊慌失措,毕竟她长这么大,除了哥哥,人生中碰到过两个男人都没有这么抱过她,结果现在亲身经历,被沈修瑾的三弟这么亲密的抱住…

沈御珩脸一黑,伸出另一只手赶紧捂住简初的嘴,就他的那个暴脾气,不生气就怪

沈御珩妈的!你给老子闭嘴!叫个屁!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奇葩!正常人要摔倒都会本能的叫出来,你倒好。摔倒的时候不叫,现在叫个屁!

简初嘴巴被捂住,只能发出呜呜呜声音,那样子别提多委屈

见状,沈少倒是意外地没有推开简初,只是眼神越发冰冷,眼里的危险意味越发浓重,仿佛下一秒就会化身成嗜血凶兽

沈御珩你脑子确定正常吗?

#简初“点了点头”

男人只是松手,并没有放开

简初你你你……你先放开

沈御珩看她结结巴巴可疑的模样,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沈御珩忽然弯腰,漆黑深邃的眼眸直直地盯着她,勾唇邪笑,缓缓道"喂,你该不会是因为我搂了你的腰,才这么害羞吧,看来是,果然是这样。

突然想到什么

沈御珩你该不会长这么大,没有被男人搂过腰吧,因为你的表现太反常了

沈御珩爱了白锦书两年了,白锦书给出的答案都是爱搭不理的,他也是第一次觉得这个女人的反应十分有趣,看着怀里的女人发红的耳根,突然心思一动,恶作剧的搂抱在简初腰上的手,故意紧了紧。

沈御珩“倒是比锦书有意思多了,那女人整天冷着一张脸,搞的老子好像欠她几百万一样”

看着女人满脸通红,像是发现新大陆……这年头居然会有被搂个腰就脸红耳赤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福音来了,自从和白锦书在一起到现在,只亲过嘴,想跟她亲热一下,基本上就没那可能。突然遇见这个女人,显然会觉得很有意思,甚至是特别有趣。

沈御珩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让他忍了两年,难免承受不住,如今就像发现了新大陆,难免会激动而刺激。

搂抱简初的手掌,故意掐了掐掌心下的腰,“虽然没有白锦书的腰软”,这一掐,掐到一手的布料。心里觉得古怪,沈御珩虽然也不是什么君子,更不会讲什么君子风度,手伸到简初衣服下摆,手掌快速伸进衣服里,这一摸。心中震颤。

#简初你干嘛

简初挣扎的推开沈御珩

沈御珩“这……腰怎么会,好像一条一条让人难以想象的一条一条鞭子抽出来的伤疤”

沈御珩“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简初”你的……腰身

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更不知道这女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惨无人道的抽打,刚才那一摸,摸到的是正常的腰身吗?

沈御珩身在京都上学,一出生也是京圈四少之一,而且向来是大众公认的,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他在没遇见白锦书之前,交往过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个,虽然是浪子之一,但还是很专一的,这其中包括了国际名模,明星艺人,火遍全国的影后,可刚才那腰身,比他交往过的女人中,最细的腰身还要瘦,瘦的他一只手能够圈住大半个腰身。

这不是问题,更可怕的是,她的腰身,居然有一条一条,让人难以想象,好像是被刀割了一样,满目疮痍的一条条疤痕,让他不知不觉想知道这个女孩到底发生了什么。

沈御珩“这谁下得去手,我的天”

沈御珩突然很心疼这个女人,女人最重要的,就是三张脸,一个脸蛋,一个是脚,一个是清白之身。最好的容貌,就是脸,还有身材,比如说腰身,可这个女人,好像都没有占到一半。

沈御珩你……“他几次想开口,想要说:你腰的伤到底怎么回事,谁打的啊”,可看到面前这个也才二十多出头的女孩明明眼里带着痛苦,却装作不在乎的眼神,看着这一双想要跟他控诉一个人,又卑微的眼神,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多的是心疼这个小小年纪的小丫头。

沈御珩“为什么我会感觉到心痛”

沈御珩不知道的是,很多年以后,沈御珩都无法忘记简初这时候的眼神,他现在还无法理解,怎么一个人的眼神可以既张扬又卑微,将两种完全相反的情绪掺杂在一起。

简初看到沈御珩的眼神,脸上瞬间爆红,感觉自己像是被人剥光一样,站在沈少面前,完全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让一个人花一样的年纪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更不知道,这两个产生矛盾的拥有者两种截然不同的品质?

可他更不知道,这个女孩会变成如今这个样子,眼里再也没有光,身体遍体鳞伤,到处都是疤痕,满目疮痍的伤,都是拜他的哥哥所赐,这也是他以后知道的真相,亲自剔除了自己在沈家族谱的名字,抛弃了白锦书和自己的两个孩子,跳河自杀的最好结局了。

简初一把推开沈御珩,拨腿就跑。她根本就跑不快,没两步就摔一跤,她根本不管,撑起身体,扶着墙面,尽可能快点离沈御珩远一点。

简初扶着墙站起来,突然,脚底一滑,身体失去重心,再次朝地面摔下去,然而这一次,她并没有摔倒

她又自己的力量支撑着

简初已经不再是以前上海滩那个骄傲的红玫瑰,亲手被沈修瑾打去了刺,傲骨也没了,如果就算是上海滩红玫瑰,恐怕也是黑化以后的黑玫瑰,不再是红玫瑰。

她之所以还能活着出狱…是她内心的最后一点意志,让她活着,如果一个正常人,被夺去清白之身,早就寻死了。

可是她的思绪很乱……就像多么不堪的事,被人发觉了一样,更何况,对方还是唯一除了蓝倾雪!唯一对她好的人,沈兮瑾的弟弟。

如今四年了,这四年牢狱让她磨灭了对沈修瑾的爱,对那个人的倒贴…如今出狱了,她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对她现在来说,有一顿饭吃,有一个地方住,管她温饱,她更想好好赚钱,自足自力,或者是存一点钱,去她印象中的洱海,用她的眼睛去看蓝蓝的海,监狱看不到的美景。

她更想去盛绾绾说过的彩虹城

失去肾,甚至是被挑了脚筋,甚至是被挑了手筋,身上没有一块是好肉,她已经经不起任何风浪了。

沈御珩想要帮她,但她只要走快一点,那个女人就像身后有鬼在追,扶着墙,半拖的身子,狼狈不堪,让沈御珩心疼的不能呼吸。

沈御珩

沈御珩我是鬼吗?

他只要走一步,简初就加快脚步

沈御珩其实我想说“看了一眼手上的生肌药瓶”算了,下次有机会再给你吧

沈御珩无奈放慢脚步

沈御珩“突然想起什么”差点忘了,我也得去606包厢,算了,晚点过去好了

606包厢

简初抬手敲了一下门,推门进入

她一进去,就察觉到包房里异常诡异的气氛。昏暗的灯光下,几个人客人坐在沙发上,身边还挨着几个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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