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自作主张地说道:“嗯,男生当然穿得越简单越好看,那你到时候就穿最简单的棉质白衬衫好啦,下面就跟我的黑色马丁靴相配穿一条黑色的长裤,鞋子呢?”
“如果要完全配合我的话,那你应该穿一双红色的帆布鞋才对。”我假装苦恼起来,“可是你从来不穿鲜艳颜色的鞋子。林修歌,到时候能不能配合我一下呢?”
林修歌停下来,用笔敲了一下我的头,坚定地说道:“不能。”
我不甘心地问道:“为什么?”
“男生穿红色的鞋好奇怪。”
我吐了吐舌头:“老古板!老顽固!史前生物!”
林修歌不为所动。
我气呼呼地说道:“你就当是帮我完成一个心愿都不行吗?”
林修歌一边低着头演算着习题,一边拖着长长的音,怪腔怪调地说道:“不——行!”
我听见林修歌闷闷的笑声,就真的生气了,因此一下午都不理他。
林修歌莫名其妙地偷着乐了一下午,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收拾好书,又用笔敲我的头,说道:“苗小禾,我能不能考上那所大学,会不会带你去那里,那是几年后的事,你为什么现在就要为几年后的事生气呢?”
“那你说你到底答不答应?”我仍然不放弃,好像去那温暖的城市旅行就是明天的事一般。
“嗯!”林修歌侧头想一想,仍然不肯松口,“好像还是不能。”
“哼!”我愤愤地说道,“那我以后不要跟你去那里,就算你求我去,我也不去!”
那些话、那些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可是一晃已是经年。
我跌坐在地上,望着远处的海,那些琐碎的往事便排山倒海而来,那些原本我以为早已忘却的细节,在脑海里慢慢地放大,细微到那时我生气跺脚的样子以及林修歌唇角勾起的弧度都仿佛历历在目。
我低下头,看见摔在一旁的手机屏幕上映出自己的样子,长长的黑发,耳边别着一朵红色的鲜花,白色的长裙,黑色的马丁靴。我便知道我来这里这样打扮是为了什么。
因为明白了,所以更生自己的气。
我扶起自行车,疯了一样骑回旅馆。美丽温柔的老板娘看见我摔破的膝盖,吓了一跳。我若无其事地冲她笑道:“因为心急骑得太快,所以摔了跤,没事的。”
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我就窝在旅馆的小院子里晒太阳。
老板娘大概是怕我太孤单,悄悄观察我两天后,走过来跟我说:“不去海滩走走吗?”
我摇头。
“去大排档吃海鲜呢?”
我也摇头。
“那是在这里等着跟朋友会合吗?”
我摇头:“不是,我一个人来的。”
老板娘便体贴地不再多问,她将一大盘水果递到我面前的小桌子上,想一想又问:“过年不回家吗?不回家就在我这里过吧。反正我这里过年也营业的。”
我点头,又摇头。我明白她的好意,只是我不习惯在任何人面前坦露我的孤单。